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6-06
浏览10w+
庞石磊律师
庞石磊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6万人
专家导读 1、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ArticleTitle}

在现实生活中的各种交易中,合同都是人们经常会用到的。合同诈骗罪,就是指利用合同的造假、欺骗等手段,骗取另一方的财物。那么大家知道到底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是什么呢?下面让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吧。

本罪的构成要件是: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全。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

(二)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本罪的诈骗行为表现为下列五种形式: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产权证明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支票等。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这里所说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种方法以外,以经济合同为手段、以骗取合同约定的由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但报财物为目的的一切手段。

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一种诈骗行为,便可构成本罪。

其次,诈骗对方当事人财物必须数额较大的。所谓数额较大,根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数额在五万至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犯本罪的个人是一般主体,犯本罪的单位是任何单位。

(四)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是什么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看了之后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合同诈骗罪所涉及到的法律知识较广,小编建议如有遇到此类纠纷的,可以让律师介入解决。如有需要的,可以到律图网站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我们会为您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0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3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1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7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4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3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8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5****68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7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2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3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8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4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7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0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2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构成合同诈骗的要件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构成合同诈骗的要件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敲诈多少钱构成构成敲诈罪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敲诈勒索数额在二千元以上至五千元以上的,可构成敲诈勒索罪。具体数额由各省级、检察院协商确定。  《最高法、最高检关于敲诈勒索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  
第一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第二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本解释
第一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四)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五)以名义敲诈勒索的;  
(六)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七)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三条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多次敲诈勒索”。  
第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本解释第二条
第三项至
第七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八十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90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诈骗罪怎样构成诈骗罪,怎样构成诈骗罪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刑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2、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 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再次,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 最后,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 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根据2021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监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最新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起点。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构成合同诈骗的条件
合同诈骗犯罪需满足四要素:侵犯国家经济合同监管秩序及公共利益、私人财富权;损害公共或私人财产;通过虚假事实或隐瞒信息在合同签订或履行中骗取财物,达到一定数额;犯罪主体为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犯罪嫌疑人为自然人,单位普遍可为主体。行为人需有直接故意和非法侵吞他人财产动机。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单位犯诈骗罪是否构成构成诈骗罪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那么单位可以构成诈骗罪吗?
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诈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不构成诈骗罪。
诈骗罪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讲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单位不属于普通诈骗罪的犯罪主体。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可以构成集资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保险诈骗罪等金融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金融机构,金融机构贷款,金融机构诈骗的行为
[律师回复]
一、诈骗金融机构贷款形式

1)贷款后携带贷款潜逃的;

2)未将贷款按用途使用而是挥霍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3)使用贷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4)改变贷款用途将贷款用于高风险的经济活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5)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改变贷款用途,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6)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等情形。
二、金融机构员工贷款诈骗怎么定罪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诈骗贷款的犯罪分子串通并为之提供诈骗贷款帮助的,应以贷款诈骗罪的共犯论处。所谓串通,在本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诈骗贷款的犯罪分子在实施诈骗前或在诈骗的过程中,相互暗中勾结,共同商量或进行策划,与诈骗犯罪分子予以配合,充当内应而为之提供帮助的行为。对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其他犯罪分子相互勾结骗取银行等金融机构钱财的行为,应当注意分清两种人员在共同犯罪中采用行为的性质,如果是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为主,而采用的行为主要是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社会上的其他人员仅是提供帮助的,这时就应以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所犯的罪行来定性处理,如是,就应依罪处罚,社会上的其他人员则以罪的共犯论处;如是侵占就应以职务侵占罪治罪,其他人员则以职务侵占罪的共犯处之。
虚构诈骗事实索取财物是构成诈骗还是敲诈勒索
[律师回复] 还包括他人的人身权利或其他权益,构成敲诈勒索罪,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是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因此,而是看行为人取得财物是以诈骗手段,但两者的区别也是显而易见的,出于无奈而被迫交付数额较大的财物。理由如下。敲诈勒索罪则是以威胁或要挟的方法:敲诈勒索罪刘某为了达到骗取其父钱财的目的,自断手指虚构被绑架的事实,都是想达到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造成被害人心理上。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虽然在罪名中都有一个“诈”字,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仅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 (1)犯罪客体不同,从而给被害人造成一种应该交付财物给犯罪分子的错误认识或动机,区分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意欲使其父相信其被绑架而自愿交出50万元“赎人”,且均属侵犯财产的犯罪,主观方面的故意的内容也是一致的,并“自愿”地交付出财物,主要不是看有没有欺骗,而敲诈勒索罪的客体除了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外,还是以威胁的手段,是指以不法所有为目的、精神上的恐惧,是指以不法所有为目的。 (2)犯罪客观方面,对他人实行威胁,二者侵犯的客体相同;诈骗罪,主要表现在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0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合同诈骗构成的条件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条件包括: 侵害国家经济合同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权;犯罪主体可为法人或自然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对方财物,且数额较大; 主观上明知违法并故意非法占有。 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才构成合同诈骗罪。
10w+浏览
合同事务
虚构事实索取金额,是构成敲诈勒索还是敲诈诈骗
[律师回复] 还包括他人的人身权利或其他权益,构成敲诈勒索罪,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是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因此,而是看行为人取得财物是以诈骗手段,但两者的区别也是显而易见的,出于无奈而被迫交付数额较大的财物。理由如下。敲诈勒索罪则是以威胁或要挟的方法:敲诈勒索罪刘某为了达到骗取其父钱财的目的,自断手指虚构被绑架的事实,都是想达到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造成被害人心理上。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虽然在罪名中都有一个“诈”字,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仅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 (1)犯罪客体不同,从而给被害人造成一种应该交付财物给犯罪分子的错误认识或动机,区分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意欲使其父相信其被绑架而自愿交出50万元“赎人”,且均属侵犯财产的犯罪,主观方面的故意的内容也是一致的,并“自愿”地交付出财物,主要不是看有没有欺骗,而敲诈勒索罪的客体除了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外,还是以威胁的手段,是指以不法所有为目的、精神上的恐惧,是指以不法所有为目的。 (2)犯罪客观方面,对他人实行威胁,二者侵犯的客体相同;诈骗罪,主要表现在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90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诈骗案怎样构成诈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欺诈行为的手段、方法没有限制,既可以是语言欺诈,也可以是动作欺诈;欺诈行为本身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即有告知某种事实的义务,但不履行这种义务,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或者继续陷入错误认识,行为人利用这种认识错误取得财产的,也是欺诈行为。根据本法第300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组织或者利用骗取财物的以诈骗罪论处。
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人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欺诈行为的对方只要求是具有处分财产的权限或者地位的人,不要求一定是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行为人以提起民事诉讼为手段,提供虚假的陈述、提出虚伪的证据,使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从而获得财产的行为,称为诉讼欺诈,成立诈骗罪。
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财产处分包括处分行为与处分意识。作出这样的要求是为了区分诈骗罪与盗窃罪。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应以诈骗罪论处。但是,向自动售货机中投入类似硬币的金属片,从而取得售货机内的商品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只能成立盗窃罪。
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根据本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元为起点。但这并不意味着诈骗未遂的,不构成犯罪。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需要研究的是,行为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财物,但同时支付了相当价值的物品时,是否成立诈骗罪有人认为诈骗罪所造成的损害是指被害人整体财产的减少,故上述行为不成立诈骗罪;有人认为是被害人个别财产的丧失,故上述行为仍然成立诈骗罪;还有人认为诈骗罪是对信义诚实的侵害,不要求发生财产损害。我们认为,诈骗罪是对个别财产的犯罪,而不是对整体财产的犯罪。被害人因被欺诈花3万元人民币购买3万元的物品,虽然财产的整体没有受到损害,但从个别财产来看,如果没有行为人的欺诈,被害人不会花3万元购买该物品,花去3万元便是个别财产的损害。因此,使用欺诈手段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骗取财物的,即使支付了相当价值的物品,也应认定为诈骗罪。
诈骗罪并不限于骗取有体物,还包括骗取无形物与财产性利益。根据本法第20条的有关规定,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门退税、抵扣税款的甚他发票的,成立诈骗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敲诈多少钱构成敲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敲诈勒索数额在二千元以上至五千元以上的,可构成敲诈勒索罪。具体数额由各省级、检察院协商确定。  《最高法、最高检关于敲诈勒索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  
第一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第二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本解释
第一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四)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五)以名义敲诈勒索的;  
(六)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七)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三条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多次敲诈勒索”。  
第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本解释第二条
第三项至
第七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八十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构成合同诈骗的条件
合同诈骗犯罪需满足四要素:侵犯国家经济合同监管秩序及公共利益、私人财富权;损害公共或私人财产;通过虚假事实或隐瞒信息在合同签订或履行中骗取财物,达到一定数额;犯罪主体为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犯罪嫌疑人为自然人,单位普遍可为主体。行为人需有直接故意和非法侵吞他人财产动机。
10w+浏览
合同事务
什么情况下构成诈骗罪?如何构成诈骗罪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借钱不还”型诈骗,即借贷式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此类犯罪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由于犯罪人通常都是披着民间借贷的面纱实施,而且多发于亲戚、朋友、熟人之间,因此与民事案件中的债权债务纠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必须进行严格审查,防止将债务纠纷作为犯罪处理,避免打击无辜。 一、借贷式诈骗和民间借贷之间的区别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受害人陷于错误认识并“自愿”处分财产,从而骗取数额较大以上公私财物的行为”。[1]借贷式诈骗与民事债权债务纠纷在表现形式上有很多相似之处,如都是以借款为名转移财产、到期无法偿还债务等等。本案中,罗小兵就提出他和被害人之间有借款的口头约定,还有支付本息的行为,虽然还不起借款,但其行为属于民间借贷,并非诈骗。那么借贷式诈骗和民间借贷之间在表现形式上有什么区别呢我们如何在具体案件中进行判断呢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行为人的主观意图不同 诈骗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行为人在借钱时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图。诈骗罪以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为主观构成要件的,因此,诈骗人“借钱”只是其虚构的幌子,主观上根本没有归还的意图。而正常的借贷人在借款时却具有归还的意思,往往只是因为客观原因造成债务不能及时归还。 (二)行为人采取的方式不同 诈骗人在借款时都会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段,导致被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如虚构借款用于某种投资或营利性的活动,又如虚构自已的财务状况,使被害人误信其有归还的能力。而正常借贷中,借款人往往会如实的告知其借款用途,很少采用欺骗的方法。 (三)行为人对借款的态度不同 诈骗人在骗得财物后不会考虑归还财物,因此在财物的使用上毫无顾虑和节制,直接造成财物的灭失,如将借款用于赌博、吸毒或个人挥霍;而民间借贷中,借款人本身具有归还借款的能力,或者将借款用于可产生合法收益的途径,以保障归还借款。 二、如何判断行为人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 在司法实践中,很多借贷式诈骗的犯罪人在归案后,总是会提出其与被害人之间是正常的借贷关系,甚至提供借条等证据予以印证,给判断此类案件的性质造成困难。比如,本案中认定罗小兵行为性质的关键,就在于罗小兵当时的真实意图是什么。主观意图存在于人的大脑中,是一种意识形态,无法直接从思维中剥离出来加以认证。往往只能依靠行为人的自我叙述,但真实性值得怀疑,更多的是要接合其具体行为表现一类进行判断,因为“行为是基于人的意识而实施的,或者说是意识的外在表现”。[2]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不能仅仅听信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而是要根据被告人的客观行为以及其他客观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判断,行为人在犯罪中的行为表现往往更能表现出其主观意图。在判断行为人是否是有非法占有意图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行为人借钱的理由与实际用途 在正常的民间借贷中,借款人会告知债权人借款的真实用途,让债权人知晓借出资金的用途和风险,从而做出决定。而在诈骗案中,犯罪人通常会编造一些虚假的借款用途,如投资、工程建设等正当而且有丰厚利润的项目,使被害人产生其借出资金安全并能及时收回的错误认识。而实际上,犯罪人在获得借款后会将钱用于一些高危或者无法收回资金的活动,如用于赌博、供自己挥霍等,从而导致被害人的资金无法收回。行为人对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会反映出其借款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而借款时的理由与实际使用的异同,也可以反映出行为人在借款时是否有虚构事实或隐瞒真象的客观行为,是考察行为人主观心态的重要依据。 (二)行为人借款时的财务状况 行为人借款时的财务状况是判断其是否准备归还借款的重要因素,行为人财务状况结合其对借款的用途,能够准确把握行为人的真实心态。在很多诈骗案件中,犯罪人在本人负债累累或者没有任何偿还能力的情况下,通过虚构事实将自已装扮成富人或具有偿还能力,如谎称拥有房屋、土地、豪车等,在骗得借款后大肆挥霍,造成借款无法归还,此类情形应当认定行为人在借款时就没有偿还的意图。反之,如果行为人本人具有较好的财产条件,虽然通过虚构理由等手段获得了借款,并用于了赌博等活动造成借款无法按时规还的,但其所拥有的其他财产,如房产、汽车、股票等,能够保证债权人利益不受损失的,应当认定行为人在借款时具有归还的意图,不应认定为诈骗。 (三)行为人是否有掩饰真实身份或隐匿行踪的行为 在借贷式诈骗中,犯罪人在犯罪之前会利用假名、假住址或假证件来掩盖真实身份,在得手后便销声匿迹。还有的犯罪人虽使用真实身份,但在骗得借款后或被害人追偿过程中,又通过更换手机号码、变更居住地点等方法来隐匿行踪,这些行为也能够反映出行为人不愿归还借款的主观心态,是判断行为人性质的重要依据。 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意图过程中,应当结合以上三点进行综合的分析和判断,准确把握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0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诈骗构成要件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包括:蓄意欺骗他人,使其深信不疑;受害者因此遭受金钱损失;直接导致受害者财产损失;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并保持实际控制。诈骗是有意诱骗他人,使其遭受财产损失,自己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违反法律且道德败坏,必将受到法律制裁和良心谴责。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虚构借款用途,构成诈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首先,诈骗罪虽然与一般民事欺诈行为采取的都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手段,都是使己方获得了非法利益,而令他人遭受了经济损失,但并非只要行为人采用了欺骗的方法就可认定该行为构成诈骗罪。诈骗罪与一般的民事欺诈行为在行为的实际履约能力、目的和方式上有着本质的不同: 诈骗犯罪中行为人事实上不具有实际履约能力或潜在的履约能力,无履约的行为和愿望,在骗取财物后即逃匿,进而也就可以认定为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一般民事欺诈中行为人一般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是希望通过虚构的民事行为实现自己的经济利益,并且行为人一般都是积极履行双方约定的义务,至于后期发生无法还款的民事纠纷,是因为客观原因造成的,如公司正常破产、不可抗力等。 其次,在一般的民事借款纠纷中,有时行为人会为了解决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而虚构借款用途或夸大自己的经济实力获得对方信任,但不能据此就认定该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构成诈骗罪,应当从行为人借款的原因、有无实际或预期的潜在归还能力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评价。行为人只是虚构了借款用途,但款项都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或通过正当经营能够在预期能够达到归案借款的能力,此情形下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90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虚构借款是否构成诈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首先,诈骗罪虽然与一般民事欺诈行为采取的都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手段,都是使己方获得了非法利益,而令他人遭受了经济损失,但并非只要行为人采用了欺骗的方法就可认定该行为构成诈骗罪。诈骗罪与一般的民事欺诈行为在行为的实际履约能力、目的和方式上有着本质的不同: 诈骗犯罪中行为人事实上不具有实际履约能力或潜在的履约能力,无履约的行为和愿望,在骗取财物后即逃匿,进而也就可以认定为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一般民事欺诈中行为人一般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是希望通过虚构的民事行为实现自己的经济利益,并且行为人一般都是积极履行双方约定的义务,至于后期发生无法还款的民事纠纷,是因为客观原因造成的,如公司正常破产、不可抗力等。 其次,在一般的民事借款纠纷中,有时行为人会为了解决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而虚构借款用途或夸大自己的经济实力获得对方信任,但不能据此就认定该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构成诈骗罪,应当从行为人借款的原因、有无实际或预期的潜在归还能力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评价。行为人只是虚构了借款用途,但款项都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或通过正当经营能够在预期能够达到归案借款的能力,此情形下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金融诈骗辩护 > 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