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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受法律保护的关系,那在实践中我们该如何来确认劳动关系的依据呢?这对劳动关系的认定是十分重要的。现在律图的小编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具体的介绍这个疑问。
确认劳动关系的依据有哪些
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此处可以与上面部分联系起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规定:“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希望可以帮助您,在认定劳动关系的时候,我们除了可以参照劳动合同来认定,以上就是可以认定的其他证据了,劳动者一定要注意搜集这些证据。以上内容由律图的小编为您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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