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试用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之间进行考核的一个阶段,彼此的劳动关系都还不稳定,因此很多单位在试用期是不会给劳动者购买保险的。那么,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呢?律图小编结合我国法律规定,将在下文中告诉你试用期给买保险吗。
一、试用期内需缴纳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等5险一金是法定义务。
二、只签订单独的试用期合同违法
司法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避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往往在招用劳动者时与劳动者签订一个单独的试用合同,在试用期合同期满后再决定是否正式聘用该劳动者。其目的往往是为了规避法律,在试用期使用廉价劳动力,方便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而根据《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17条: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超过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期限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变更相应的劳动合同期限,或者要求用人单位对超过的期限,按照非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变更劳动合同期限,或者按照非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未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劳动者要求约定期限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双方当事人就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按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显然两者有不同,按照新法优于旧法,法律高于法规的法律原则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19条来执行。
综上可知,即使在试用期单位辞退劳动者的可能性大,同时劳动者自己辞职的可能性也大,但是在这段期间,法律规定单位还是应该为劳动者购买五险一金。如果你所在的单位在试用期间内不给你购买保险的话,你可以到到劳动局进行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提起劳动诉讼。以法律手段切实捍卫自身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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