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因为不可抗力损失要求赔偿,可以吗

最新修订 | 202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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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丽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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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一般说来,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应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为不可抗力损失要求赔偿,可以吗

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如果一方没有依法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造成了损失,要对另一方进行赔偿。但是如果不是人为原因,而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还需要进行赔偿吗?这个疑问,律图小编将在下文为你答疑解惑。

一、不可抗力造成损失,要赔偿吗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由上述规定可以得知,如果合同是因为不可抗力造成了损失,一方要求赔偿,是不可以的,因为不可抗力是法律规定的免责情形。

二、不可抗力的情形有哪些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地震等;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三、不可抗力如何认定

1、不可预见性

法律要求构成不可抗力的事件必须是有关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对这个事件是否会发生是不可能预见到的。在正常情况下,对于一般合同当事人来说,判断其能否预见到某一事件的发生有两个不同的标准:一是客观标准,就是在某种具体情况下,一般理智正常的人能够预见到的,合同当事人就应预见到;如果对该种事件的预见需要有一定专门知识,那么只要具有这种专业知识的一般正常水平的人所能预见到的,则该合同的当事人就应该预见到。另一个标准是主观标准,就是在某种具体情况下,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条件如年龄、智力发育状况、知识水平,教育和技术能力等来判断合同的当事人是否应该预见到。这两种标准,可以单独运用,但在多种情况下应结合使用。

2、不可避免性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尽管采取了及时合理的措施,但客观上并不能阻止这一意外情况的发生,这就是不可避免性。如果一个事件的发生完全可以通过当事人及时合理的作为而避免,则该事件就不能认为是不可抗力。

3、不可克服性

不可克服性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对于意外发生的某一个事件所造成的损失不能克服。如果某一事件造成的后果可以通过当事人的努力而得到克服,那么这个事件就不是不可抗力事件。

4、履行期间性

对某一个具体合同而言,构成不可抗力的事件必须是在合同签订之后、终止以前,即合同的履行期间内发生的。如果一项事件发生在合同订立之前或履行之后,或在一方履行迟延而又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时,则不能构成这个合同的不可抗力事件。

构成一项合同的不可抗力事件,必须同时具备上述四个要件,缺一不可。

如果合同是因为不可抗力造成了损失,是可以免除责任的,但是如果是人为原因导致迟延履行,再遭遇不可抗力,就不可以免除责任。如果你此时正因为相关问题产生了纠纷,不妨到律图网站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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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因为不可抗力损失要求赔偿,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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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哪些可以索赔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索赔规则如下:1.合同工程及其导致的第三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2.发包方或承包方人员伤亡由各自单位负责;3.承包方设备损失和停工损失自行承担;4.停工期间,留守现场的管理和保卫费用由发包方支付;5.清理和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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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运输中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怎么赔
[律师回复]   如当事人向保险公司投保陆上货物运输保险,保险公司在承保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责任范围  本保险分为陆运险和陆运一切险二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  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一)陆运险  本保险负责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暴风、雷电、洪水、地震自然灾害或由于运输  工具遭受碰撞、倾覆、出轨或在驳运过程中因驳运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碰  撞;或由于遭受隧道坍塌,崖崩或失火、爆炸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2.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  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二)陆运一切险  除包括上列陆运险的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场中由于外来原  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二、除外责任  本保险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二)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三)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  损失。  
(四)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  起的损失或费用。  
(五)本公司陆上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  和除外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损害的责任承担
[律师回复] 对于因不可抗力导致损害的责任承担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责任承担问题的规定。【条文理解】不可抗力作为一般免责事由的理论依据是,法律是指导和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如果让人们承担自己主观上无法预见,或者客观上无法预防和无法控制的损害结果,既不合乎情理,也难以达到立法目的。
1、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可抗拒的外来力量,是偶然发生的、当事人无法左右的特殊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包括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前者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天灾,如风灾、水灾、雪灾以及地震、冰雹、泥石流、海啸、雷电等引起的灾害。后者是由社会事件引起的灾害,如战争、武装冲突、、政府禁运等。《民法通则》第107条和第153条、《合同法》第117条和第118条、《侵权责任法》第72条和第73条、《海商法》第167条、《民用航空法》第167条、《邮政法》第34条。
2、不可抗力事件是社会公认的偶然发生的一种客观存在,无论是自然现象还是社会现象,它都于侵权人的行为之外,既非当事人的行为所派生,亦不受当事人意志所支配。且不包括
第三人的个人行为。假如
第三人的行为对侵权人来说是不可预见并不能避免的,但它并不具有外在于第三人的行为特点,第三人的行为不是社会公认的客观存在,不能认定为不可抗力。
3、如何理解“法律另有规定”。本条中的“法律另有规定”是认定不可抗力免责事由的一个重要例外。通常情况下,法律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是可以免责的,但并非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不可抗力都可免责。在法律对此作出不同规定的情况下,应当优先适用有关法律的规定,不可抗力免责事由。“法律另有规定”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的涵义:

1)其他法律对不可抗力有不同规定的,优先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2)“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

一,将侵权责任与合同责任一并规定。根据《铁路法》第58条、《电力法》第60条的规定,不可抗力应作为免责事由,无论当事人提起侵权之诉还是违约之诉,被告依法均可免责。

二,侵权责任法的有关法律规定包括三种情况:一是不可抗力作为免责事由,《海商法》第167条、《民用航空法》第167条。二是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或者过失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侵权责任法》第72条、第73条。三是不可抗力作为免责事由,还要附加其他条件。《大气污染防治法》第63条、《水污染防治法》第42条、《海洋环境保护法》第92条都对不可抗力附加“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损害”条件的规定。第
三,违约责任的有关法律规定包括五种情况:一是不可抗力作为免责事由。《铁路法》第18条。二是不可抗力免责事由。《邮政法》第34条。三是不可抗力作为部分或者全部免责事由。《合同法》第117条、《海商法》第158条、第159条、160条。四是不可抗力作为免责事由,还要附加其他条件。《合同法》第118条、《海商法》第160条。五是不可抗力作为解除合同的条件。《合同法》第94条。

3)除法律对不可抗力另有规定外,最高人民司法解释也对不可抗力作出了规定。《担保法解释》第122条规定“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审判实务】
一、注意区分违约与侵权情形下不可抗力的法律适用。
1、违约情形下:《民法通则》第107条、《合同法》第117条及118条、《邮政法》第34条。
2、侵权情形下:《民法通则》第107条、《侵权责任法》第29条。
二、严格把握不可抗力的因果关系、主观因素。不可抗力导致免责,必须是不可抗力称为损害发生的唯一原因,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和扩大不能产生任何作用。因此,诉讼当事人以不可抗力作为抗辩事由时,人民应当查明:(
1)不可抗力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凡无因果关系的,不能认定为不可抗力;(
2)侵权人有无过错,不可抗力免责原则要求侵权人无过错;(
3)侵权人的行为在发生不可抗力条件下对所造成损害后果的作用,凡在不可抗力发生后,未尽法定义务减轻损失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侵权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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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哪些可以索赔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索赔规则如下:1.合同工程及其导致的第三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2.发包方或承包方人员伤亡由各自单位负责;3.承包方设备损失和停工损失自行承担;4.停工期间,留守现场的管理和保卫费用由发包方支付;5.清理和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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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货物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赔偿吗?
[律师回复]   如当事人向保险公司投保陆上货物运输保险,保险公司在承保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责任范围  本保险分为陆运险和陆运一切险二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  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一)陆运险  本保险负责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暴风、雷电、洪水、地震自然灾害或由于运输  工具遭受碰撞、倾覆、出轨或在驳运过程中因驳运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碰  撞;或由于遭受隧道坍塌,崖崩或失火、爆炸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2.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  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二)陆运一切险  除包括上列陆运险的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场中由于外来原  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二、除外责任  本保险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二)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三)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  损失。  
(四)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  起的损失或费用。  
(五)本公司陆上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  和除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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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赔偿吗?
[律师回复]   如当事人向保险公司投保陆上货物运输保险,保险公司在承保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责任范围  本保险分为陆运险和陆运一切险二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  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一)陆运险  本保险负责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暴风、雷电、洪水、地震自然灾害或由于运输  工具遭受碰撞、倾覆、出轨或在驳运过程中因驳运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碰  撞;或由于遭受隧道坍塌,崖崩或失火、爆炸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2.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  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二)陆运一切险  除包括上列陆运险的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场中由于外来原  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二、除外责任  本保险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二)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三)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  损失。  
(四)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  起的损失或费用。  
(五)本公司陆上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  和除外责任。  
货物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赔偿吗?
[律师回复]   如当事人向保险公司投保陆上货物运输保险,保险公司在承保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责任范围  本保险分为陆运险和陆运一切险二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  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一)陆运险  本保险负责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暴风、雷电、洪水、地震自然灾害或由于运输  工具遭受碰撞、倾覆、出轨或在驳运过程中因驳运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碰  撞;或由于遭受隧道坍塌,崖崩或失火、爆炸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2.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  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二)陆运一切险  除包括上列陆运险的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场中由于外来原  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二、除外责任  本保险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二)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三)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  损失。  
(四)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  起的损失或费用。  
(五)本公司陆上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  和除外责任。  
货物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赔偿吗?
[律师回复]   如当事人向保险公司投保陆上货物运输保险,保险公司在承保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责任范围  本保险分为陆运险和陆运一切险二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  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一)陆运险  本保险负责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暴风、雷电、洪水、地震自然灾害或由于运输  工具遭受碰撞、倾覆、出轨或在驳运过程中因驳运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碰  撞;或由于遭受隧道坍塌,崖崩或失火、爆炸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2.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  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二)陆运一切险  除包括上列陆运险的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场中由于外来原  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二、除外责任  本保险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二)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三)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  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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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哪些可以索赔
关于不可抗力因素所引发的索赔事宜,遵循以下几个主要原则:首先,如果是因为合同工程自身遭受损害,亦或是由于此种损害影响了第三方人员的生命安全,同时还有可能造成财产损失,那么这些责任都将由发包人来承担;其次,如果发包人或承包人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他们各自所属的单位将会对此负起责任,并且需要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再者,如果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出现损坏或者停工所带来的损失,也将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最后,如果在停工期间,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必须留下部分必要的管理人员以及保卫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工作,那么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也将由发包人来承担。此外,工程所需的清理与修复费用,同样也是由发包人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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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损失由谁承担?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可抗力的部分或全部影响免予承担责任。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不能免除当事人的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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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我家房子出租,合同中约定因不可抗力导致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请问这是不是属于不可抗力?
[律师回复]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首先,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
其次,在不可抗力的适用上,有以下问题值得注意:

一,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

二,不可抗力条款是法定免责条款,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如大于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

三,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
最后还需注意不可抗力的免责效力问题,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有以下列外:(1)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2)迟延履行期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因此,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可以写出来,也可以不用写,不用写不影响直接引用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后能不能要求补偿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不可抗力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
合同解除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一般说来,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应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要求赔偿损失。
所谓根据履行情况,是指合同解除之后合同的履行状态,当事人双方的具体情况。
所谓根据合同性质,是指什么类型的合同,是买卖合同,还是租赁合同或者服务合同。合同性质不同,其处理方式不同。
所谓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恢复原状还包括
1、返还财产所产生的孳息;
2、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3、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
(二)解除合同后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范围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确定:
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
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解除溯及既往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因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
4、损害赔偿额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后可以要求补偿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不可抗力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
合同解除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一般说来,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应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要求赔偿损失。
所谓根据履行情况,是指合同解除之后合同的履行状态,当事人双方的具体情况。
所谓根据合同性质,是指什么类型的合同,是买卖合同,还是租赁合同或者服务合同。合同性质不同,其处理方式不同。
所谓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恢复原状还包括
1、返还财产所产生的孳息;
2、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3、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
(二)解除合同后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范围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确定:
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
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解除溯及既往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因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
4、损害赔偿额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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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损失由谁承担?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可抗力的部分或全部影响免予承担责任。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不能免除当事人的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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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后是否可以要求补偿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不可抗力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
合同解除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一般说来,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应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要求赔偿损失。
所谓根据履行情况,是指合同解除之后合同的履行状态,当事人双方的具体情况。
所谓根据合同性质,是指什么类型的合同,是买卖合同,还是租赁合同或者服务合同。合同性质不同,其处理方式不同。
所谓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恢复原状还包括
1、返还财产所产生的孳息;
2、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3、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
(二)解除合同后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范围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确定:
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
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解除溯及既往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因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
4、损害赔偿额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因不可抗力合同解除后是否可以要求补偿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因不可抗力合同解除后是否可以要求补偿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不可抗力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  合同解除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一般说来,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应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要求赔偿损失。所谓根据履行情况,是指合同解除之后合同的履行状态,当事人双方的具体情况。所谓根据合同性质,是指什么类型的合同,是买卖合同,还是租赁合同或者服务合同。合同性质不同,其处理方式不同。所谓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恢复原状还包括:1.返还财产所产生的孳息;2.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3.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解除合同后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范围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确定: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解除溯及既往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因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4.损害赔偿额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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