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责任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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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违约责任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关于合同违约责任的相关规定,主要是被规定在《合同法》当中的,其中详细规定了在出现合同违约行为的时候,违约方需要承担怎样的违约责任,而要是就此产生纠纷的话,又该如何来解决。下面律图小编为大家带来《合同法》中关于合同违约责任相关法律规定的内容。

《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第一百一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一百一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一百二十条 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以上就是律图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违约责任相关法律规定的内容,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是很常见的,但此时肯定会对守约方的利益造成影响,因此需要对守约方作出一定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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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责任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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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之前跟一位客户签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里没有约定违约金,想问一下违约金未约定根本违约要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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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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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依据合同总额或其它一定数额为基准,确定一定的比例作为违约金;
  2)依据对方逾期履行义务的时间,按照定期固定数额或比例的方式来连续计算违约金。
  
2、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实践中,经常会出现约定高额违约金的情况,或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方式计算出天价违约金甚至会出现违约金高于合同本金的情况。
  如果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要求法院适当降低违约金支付比例,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法院不予支持。
  
3、违约金过分低于造成的损失
  如果由于违约金的约定比例过低,导致无法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时候,守约方也可以要求提高违约金的数额,或单独提出要求赔偿损失。
  
4、法院判决增加或减少违约金的法律原则
  由于违约金增减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具有很大关系,因此,法律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依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5、违约时定金的双倍返还或不予返还
  除违约金外,往往在合同中还会约定一定数额的定金(不高于合同总价的20%)。
  如果对方出现了违约,守约方还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定金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相对违约金而言,由于定金在签约时一般都已经实际支付,因此,以定金罚则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数额明确、简便易行,相对于违约金具有相对的优势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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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继续履行 合同继续履行一般适用以下情况:
①违约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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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意抗辩权的使用 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合同一方的履行情况,另一方可行驶抗辩权。但抗辩权的行使是专业性很强的,一旦抗辩权行使有误,就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1)同时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对方的履行要求。其构成要件为:
①债务因双务合同而产生,法律条文里说的互负债务,是指同一合同而产生的债务,而非两个或两个以上而产生的。
②履行顺序没有先后,这里的没有“先后”是指合同没有约定或法律没有规定履行有“先后”。
③对方没有履行或履行不完全,只有在对方拒绝履行或履行不完全时,另一方才能提起。
④对方给付是可行的,只有在对方能够给付的情况下,一方才有提出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必要性,如果已履行不能,只能通过其他方法处理。
(2)先履行抗辩权( 《合同法》第六十七条 )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其构成要件为:
①债务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产生。
②履行有先后顺序。
③先履行一方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
④先履行一方具有可履行能力。
(3)不安履行抗辩权( 《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 具有先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当对方财产明显减少,或有其他不能保证对待给付的情形时,具有先给付义务的一方有权拒绝履行义务的权利。其构成要件为:
①债务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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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先履行一方有确凿证据才能行使,法律规定的情形有:.有证据证明后履行一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后履行一方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丧失商业信誉的。D.其他可能丧失债务的情形。 以上3种抗辩权的形使,如果准确操作,可以避免企业受到损失,但如操作不当或操作错误,很有可能会背上违约的罪名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给对方造成损失,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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