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假期间受到保护的法律规定
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产假期间被解除合同赔偿
女职工产假期间,单位不能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你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产假期间的待遇也不能克扣。如果是劳动合同期满的,也必须顺延至辅乳期满才可终止。若产假期间的员工的,有下列情形,用人单位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不用支付任何赔偿金。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产假期间被解除合同怎么要求赔偿,根据以上所述,女职工在产假和哺乳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单方面解除合同,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产假期间的待遇不能克扣。详细内容可以咨询律图在线律师,他们会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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