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信息管理措施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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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随便撤销。根据法律规定,赠与合同一旦公证一方便不能随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是指赠与合同生效或者履行后,在具备法定事由时由有撤销权的人撤销赠与,使赠与失效。
合同信息管理措施有哪些

一、合同信息管理的范围包括:

1、审批工程分包,完成对分包商的业绩、资质及分包内容的审查。

2、按照业主的授权,通过规定的程序,发布工程变更指令,并对工程变更进行评估,提出变更方案意见,报业主批准。

3、根据合同要求,合理、公正、科学、独立地处理有关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事件,并满足监理工作程序要求。

4、定期向业主上报各有关合同的执行情况,包括从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的角度分析合同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问题。尽量减少业主被索赔。

5、按有关规定程序建立合同文档管理制度,并通过监理记录和监理报告,按统一规定,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实现项目的总目标服务。

6、施工期间,公正、独立地监督施工合同有关双方有效执行施工合同。

二、合同管理制度三个方面:

1、合同分析

合同分析的目的是对比分析监理委托合同、施工承包合同,清晰地确定项目监理的服务范围、监理目标,划定监理单位与业主的权利义务界限,划定业主与承包商的权利义务界限,并进行各自范围内的风险责任分析,以便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进行各方面的控制和处理合同纠纷、索赔等问题。

合同分析包括下列几点内容:

(1)、分析各个主要的合同事件中,监理、施工承包商及业主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各主要合同事件之间的网络关系,建立有关监理工程流程。

(2)、熟悉项目监理部监理服务内容,并比较与通常的监理服务内容上的异同之处。针对合同专用条款中的细节问题,找出本工程监理难点和重点,并建立相应的监理工作制度。

(3)、分析监理的工期控制目标,将工期目标用图(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出来,并对总工期控制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和项目分解,找

出关键线路和避免风险措施。

(4)、分析监理的质量控制目标和所执行的规范标准、试验规程、验收程序,并围绕质量控制目标,制订一系列的合同管理措施。

(5)、分析监理的投资控制目标。根据监理投资目标进行阶段性分解和风险分析,并对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重点和难点,制订有关监理措施。

(6)、参与处理业主与承包商的合同纠纷问题,包括对于仲裁、咨询、诉讼事宜,为业主提供有关支持性的证据

2、建立合同管理程序和制度

(1)、以合同为依据,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合情合理地处理合同执行过程的各种争议。

(2)、合同管理坚持程序化,如工程变更、延期、索赔、计量支付等都按固定格式和报表填写。合同价款的增减要有根据,工程变更引起的增减、延期等按照《合同变更管理试行办法》执行。

(3)、承包方应按月或季报送完成工程量结算报表,经监理严格核实、签证后,作为结算工程款的依据报送业主,业主据此签证才可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

(4)、协助业主严格审查特殊工程与特种工程的分包单位,作好其分包控制工作。

(5)、立合同数据档案,把合同条款分门别类合理编号,采用计算机检索管理。

(6)、监理工程师根据掌握的文件资料和实际情况,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考虑综合因素,完成有关工作之后对变更费用作出评估,

并报业主审批。

(7)、严格控制工程分包与转让,要求承包商必须执行《工程分包报审程序》,按规定审批工程分包并办理有关手续。

(8)、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有关规定,督促承包商进行保险并进行检查,掌握工程保险的原始资料及有关证据,协助业主处理好工程保险有关事务。

3、合同文档管理

合同文档管理的目的,就是要使监理工程师能迅速地掌握合同及其变化情况,做到快速便捷的查询,对合同执行过程进行动态管理,并为后期的有关合同纠纷积累原始记录。

合同文档管理的做法:

(1)、建立科学的文档编码系统和文档管理制度,按文件的来源和类别分类,以便于操作和查询。

(2)、合同资料的快速收集与处理。通过建立监理记录和监理报告制度,以及资料采集制度,对施工过程文件,完成原始记录的积累和保存。

综上所述,合同信息管理措施法主要包括合同分析、合同文档管理和建立合同管理制度三个方面。每一个方面又包括不同的方法步骤,比如说合同分析部分要熟悉项目监理部监理服务内容还要分析监理的工期控制目标等,所以我们在进行同信息管理时要注重一些细节问题,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芜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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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措施属于非行政处罚性监管措施
[律师回复] 对于哪些措施属于非行政处罚性监管措施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中国的非行政处罚性监管措施是指中国对证券违法行为施加的一种监管措施,但该等措施不属于行政处罚(即不属于行政处罚法和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中规定的行政处罚类型),同时由于该等措施是调查工作完成后作出的,因此调查、检查措施以及在调查、检查过程中采取的一些监管措施应不属于非行政处罚性监管措施的范畴。所以《通知》中的这一概念具有非行政处罚性、非法律规定性和最终性的特点。  符合以上特点的非行政处罚性监管措施就应当有29种①:  

1)监管谈话、谈话提醒;

2)重点关注、出具监管关注函、出具警示函;

3)记入诚信档案;

4)责令改正;

5)指定中介机构进行核查;(

6)要求报送专门报告、提交合规检查报告,要求披露资料;

7)请司法机关禁止其转移、转让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财产,或者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

8)通知出境管理机关依法阻止其出境;

9)限制业务活动;

10)限制分配红利;(11)限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提供福利;(12)限制转让财产或者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限制证券买卖;(13)限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权利;责令保荐机构更换保荐代表人;(14)限制有关股东行使股东权利;(15)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新业务;(16)停止批准增设、收购营业性分支机构;(17)责令暂停或者停止收购、暂停或者终止回购股份活动;(18)暂停履行职务;(19)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公司;(20)暂不受理业务或业务资格申请、暂缓审核相关申请;(21)责令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2)责令股东转让股权;(23)一定期间内不受理有关文件、申请或推荐;(24)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25)向社会公示违反承诺的情况;(26)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相关职务;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7)不予注册登记,从名单中去除;(28)证券市场禁入;(29)撤销证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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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措施属于非行政处罚性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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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管谈话、谈话提醒;(
2)重点关注、出具监管关注函、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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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指定中介机构进行核查;((
6)要求报送专门报告、提交合规检查报告,要求披露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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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管谈话、谈话提醒;

2)重点关注、出具监管关注函、出具警示函;

3)记入诚信档案;

4)责令改正;

5)指定中介机构进行核查;(

6)要求报送专门报告、提交合规检查报告,要求披露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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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实施交通管制措施
[律师回复]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这样规定主要是从交通安全的角度考虑,减少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产不遭受损失,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 具体而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发生下列情形,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下有权实行交通管制的措施: (一)遇有自然灾害,如洪涝灾害、地震灾害、山体滑坡等; (二)遇有恶劣气象条件,如冰雹、暴雨、大雪、大雾能见度低等; (三)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如车辆追尾、车辆相撞致使多人伤亡等。对于遇到上述严重影响机动车安全行驶的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实行交通管制。“交通管制”,是指封闭道路或者在一定时间内禁止在双向、多向道路双向、多向通行、改变日常通行方向、通行规则等措施。 交通管制措施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特殊情况下不得已才采用的一种方法。也就是说,必须是遇到了本条所规定的已经严重影响了交通安全的情形,并且采取其他措施,如交通警察现场指挥、疏通、引导交通或使用人工消除障碍等无法消除影响安全的因素,为保证车辆和人员交通安全的情况下采取的一种措施。如果其他措施能够消除影响安全的因素,应当优先采取其他程度较轻的措施。
合同管理风险的防范措施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 合同管理风险的防范措施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进行合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识别风险首先要对风险因素进行分解,构成风险结构层次图(公路项目的风险结构图),然后运用反向思维把不利因素找出来,从反向角度来论证,最后,通过对项目进行后评估不断积累经验,加强风险识别的准确性。我们把风险定义为不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可见风险的大小与出现不利结果的概率大小成正比。在公路项目中,仅仅利用风险估测的三个参数来为风险管理提供依据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结合公路项目的特点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即风险分析。风险分析就是以风险估测的三个参数为基础,对具体的公路项目评价模式进行适当的数学处理,使之能反映风险因素的过程。风险分析也就是在这些评价指标中加入风险因素,例如法律风险因素、经济风险因素等。
始终坚持“利益原则”。缔约合同双方在法律上是平等的,况且授标后商签合同,业主也不能随便毁约。承包商有权签订一个平等互惠的合同条款,这是承包商减少或转移风险应坚持的基本原则。承包商可以晓之以理,陈述利害,说服业主修订某些过于苛刻的或本来不合理的条件,增加保证承包商权益的条款,尽量减少苛刻的、单方面的约束性条款。总之,放弃权力等于自杀,合利则动,背利则滞,是任何承包商都应坚持的原则。利益原则不仅是合同谈判和合同签订的基本原则,而且是整个合同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
承包商应善于在合同中限制风险和转移风险。承包商对于业主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的条款应认真研究,切忌轻易接受业主的免除条款。否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可能引用所谓法律障碍和合同依据,拒绝补偿承包商的损失,并应用免除条款对其拒绝付款推卸责任,承包商将会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由此,对业主的风险责任条款一定要规定得具体明确。
在合同正式签订前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在正式签订合同之前,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合同评审,对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细致审查,其审查要点是:施工合同是否合法,业主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现歧义及时沟通。
不要轻信任何口头承诺。在合同的签订和实施过程中,不要轻易相信任何口头承诺和保证,少说多写是一个必须养成的工作习惯,一字千金,而非一诺千金,这是防范和控制合同风险必须坚持的一个原则。双方商讨的结果,做出的决定,或对方的承诺,只有写入合同,或双方签署文字意见才算生效。合同的签订需要字斟句酌,只有把每一项活动存在的风险降到最低,才能获得最大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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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制投资控制工作计划和详细的工作流程图,落实合同人员从投资控制角度进行施工跟踪。2、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定、分解投资控制目标。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防范性对策。3、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严格控制设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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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行政处罚性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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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管谈话、谈话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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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工程管理措施
1、建立技术、质量岗位责任制,1 保证防水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创优、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把好质量关。2、工程技术资料整理和管理1、工程资料必须准时和工程同步走。2、防水材料产品合格证、复试报告必须齐全、合格、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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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叔叔前段时间在外面工作的时候,我叔叔被别人给拖欠了工资了,现在索要工资还遭到了毒打,我叔叔报警了之后,保安被执行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法院管辖的种类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拘传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拘传是法定五种刑事强制措施最轻微的一种。拘传的目的是强制到案,以便迅速及时查清案情,因此拘传没有羁押的效力,在询问后,应当将被击穿人立即释放。刑事诉讼中采用拘传,可以依强制措施方法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时到案,接受讯问,参加诉讼活动;同时可以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案件情况,为了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需要,为了及时收集证据等,在不具备采用其他强制措施的条件下,适用拘传可以确保诉讼顺利进行。
(二)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的实质意义就是既不关押,又要使诉讼活动正常进行。只有不关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才可能得到实现,被告人才可能在有相对人身自由的情况下,收集证据、学习法律聘请律师辩护人,被告人的人格尊严和诉讼平等才可能得到保障,在实现自己诉讼权利的时候,为司法机关查清案件事实,提供被告方的充分证据,从而在客观现实中,有效的促使司法公正的真正落实。
(三)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四)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法定的紧急情况下,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并进行审查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拘留是在紧急情况下由公安机关执行的一种处置办法,即在来不及办理逮捕手续而又需马上剥夺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情况下使用。
(五)逮捕
逮捕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进行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将其羁押起来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逮捕后除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符合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以外,对被逮捕人的羁押期间一般要到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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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的父亲当年出门的时候,将自己的车子乱停乱放,现在我朋友的父亲的车子被交警部门给拖走了,现在被进行了治安强制措施了,治安管理强制措施时效是多长时间
[律师回复] (1)实施前需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2)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3)出示执法身份证
  
(4)通知当事人到场
  
(5)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6)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7)制作现场笔录
  
(8)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9)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2、特殊程序:
  (1)限制人身自由:其
一,当场或事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家属;其
二,紧急情况当场实施的返回后立即报批(不是24小时);其
三,不得超期。
  
(2)查封、扣押:其
一,查封、扣押对象的“三个不得”:与违法行为无关的不得、生活必需品不得、重复查封不得。其
二,当场交付决定书和清单。其
三,期限:一般期限≤30天;最长期限≤60天(经过机关负责人批准,一般期限延长30天);例外期限,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除外期限,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不计算在内。其
四,保管:行政机关或其委托的第三人保管查封、扣押的财产,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3)冻结:其
一,实施主体需法律明确规定有冻结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授权的组织。其
二,期限:与查封、扣押期限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在于冻结的例外期限只能由法律例外规定,行政法规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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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节能措施管理方法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节能减排的措施:
(一)节电方面
1、尽量使用光驱播放DVD或者VCD,以减少光驱耗电。
2、闲置或两小时以内不用的电脑,要及时关机,确保“人走机关,机关电断”。
3、电脑需经常保养、清洁,注意防尘防潮,减少电耗。
4、下班前20分钟关闭饮水机、电脑、打印机等用电设备,并拔掉插头,断开电源。
5、空调使用严格执行26°C标准,离开半小时以上必须关闭空调,减少能耗。
6、禁止使用办公电脑进行娱乐活动。
(二)节能方面
1、文件初稿尽量采用草稿模式,缩小行距,并使用小号字打印,达到省纸、省墨又节电。
2、复印、打印纸使用双面,单面使用后的复印纸,可再利用空白面影印或裁剪为便条纸或草稿纸。
3、对可回收再利用的公文袋进行重复使用。
4、尽量使用网络共享,在共享上互传互阅文件,或用电子邮件代替纸类公文。
5、卫生间根据冲洗污物的用水需要,分别使用大水流和小水流进行冲洗。
6、对“跑、冒、滴、漏”的水龙头及时更换,减少浪费。
(三)其他方面管理
1、减少或尽量不使用一次性纸杯。
2、使用可更换笔芯的原子笔、钢笔替换一次性书写笔。
3、多使用回形针、订书钉,少用含苯的溶剂产品,如胶水、修正液等。二、建议
(一)完善相关的节能减排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奖罚力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二)大力实施技术革新,积极推广节能减排使用技术与设备。如用电方面采用变频节电装置,用水方面使用“人用即开、人走即停”的节能龙头或节能用水、排水装置。
(三)推行电子政务,减少公文数量,提倡无纸化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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