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押金的概念
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在违约时将会被扣除。押金具有替代性,一般是在一方已为另一方递交实质性的标的物,为保证已交付的标的物能返还,要求另一方交付相当金额的保证金,在合同不能履行时,以没收押金作为解决合同的方式,体现保护非交付押金一方的利益。
二、押金的收取
押金,实务中也称保证金。一般情况下大多数合同是无需交押金的。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给付一定的金额作为其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履行时,返还押金或予抵扣;债务不履行时,债权人得就该款项优先受偿。给付押金的人,称出押人,一般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受领押金的人,称受押人,是债权人。
押金在社会生活中并不是用于所有的合同类型的,要根据案情决定。通常而言,适用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合同:
(2)承包合同, 在承包合同中,发包方往往要求承包方提供财产抵押或所谓的,这里的其实就是押金。
(3)旅客住店合同, 在旅客住店时,店方总是要求旅客交付相当于或大于其预定期间房价的押金。
(4)住院医疗合同,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时,总被要求向院方交纳一定数额的住院押金。
所以,在签订合同要交押金么?总体上来说,大多数合同是无需交押金的,一般租赁合同、承包合同等有违约风险的合同基本上会约定签订合同要交押金。一般情况下是否要交押金是否要交是取决于双方在签订合同前的约定,如果约定要交押金,那么一方就要对另一方交纳押金,如果未约定交纳押金,那么就没有缴纳押金的义务,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律图遂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