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管理办法内容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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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瑞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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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第四条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委托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对全市深基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根据职责权限具体负责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范围内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各区(市)县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进行业务指导。
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管理办法内容有哪些

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的管理,确保深基坑及毗邻建(构)筑物、地下设施、道路的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及相关建设活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深基坑施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深基坑工程,是指按《成都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51/t5026)规定的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一、二级的基坑工程(基坑工程安全等级划分见附件二)。其工作内容包括为保证深基坑坑壁稳定和基坑周边环境安全所涉及的岩土勘察、地下水控制、支护结构设计、土方开挖施工、支护结构施工、涉及边坡稳定的坑底地基加固施工以及相关监测及检测等活动。

第四条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委托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对全市深基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根据职责权限具体负责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范围内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各区(市)县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责权限负责本地区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建设单位进行深基坑工程发包时,应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和检测单位。建设单位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严禁施工。

深基坑工程原则上实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建设单位确需对深度超过五米的基坑工程实行单独发包的,应办理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许可证,且应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为该分部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第一责任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由专业承包企业直接向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许可手续时,应提交以下相应证明或材料: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已取得建筑工程规划相关批准文件(经规划批准的总平面图及放线图);

3、已依法确定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

4、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施工现场具备基本施工条件、扬尘污染防治及工程安全、质量的具体措施;土方开挖、基坑支护设计及施工方案已按规定咨询论证合格;

5、地基与基础工程分项工程已通过施工图审查,且建设资金已落实;

6、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已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会签。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对深基坑开挖区边线外开挖深度2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道路、地面及地下管线等状况进行调查,绘制平面和剖面位置图,并将调查资料及位置图及时提供给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单位。建设单位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七条 建设单位在深基坑工程施工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深基坑施工安全风险性分析。深基坑工程施工不得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地下管线、设施等的正常使用。

第八条 勘察单位在进行建筑地基勘察时,应同时开展对需要支护的深基坑工程场地水文地质、周边环境条件勘察及必要的岩土工程测试。

建筑地基勘察报告中应包含深基坑工程场地的地层结构和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地下水的控制方法及计算参数建议、施工中应进行的监测项目、基坑开挖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及其防治措施等内容,并提出深基坑支护的建议措施。

第九条 深基坑工程设计实行资质等级和资格管理制度。

凡按《成都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51/t5026)规定确定的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基坑,建设单位必须将深基坑工程设计委托给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的单位进行;

凡按《成都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51/t5026)规定确定的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二级的基坑,建设单位必须将深基坑工程设计委托给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的单位进行。

第十条 深基坑工程设计文件包括支护结构、土方开挖、地下水控制、环境和管线保护、监测技术要求、基坑允许暴露时间及安全验算书等内容。设计图纸、设计说明文件必须加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印章。

第十一条 深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必须依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设计,不得随意变更岩土工程勘察成果相关指标数据,并应充分考虑基坑施工时对毗邻既有建(构)筑物、地下管线、设施可能造成的影响。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作好设计技术交底和施工现场服务工作,对施工现场不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的行为,应立即纠正并以书面形式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 当基坑支护结构作为永久结构使用时,深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与房屋建筑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密切配合,根据主体工程设计文件资料进行基坑支护结构设计。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在编制深基坑工程施工方案时,应结合工程地质条件、基坑周围环境、支护结构设计要求和施工工艺等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安全技术措施应当包括建(构)筑物、道路、地面及地下管线的保护措施;降(排)水、土方开挖程序;支护结构施工工序;监测、检测等内容。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或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第十四条 当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与勘察报告不符或者出现异常情况时,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共同研究解决,必要时应当补充勘察和修改设计。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建设工程质量综合检测类的质量检测机构按规定组织有关专家对深基坑工程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咨询论证,并形成专家咨询意见书。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深基坑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严禁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当发生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并迅速查清事故发生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防止事态扩大。

第十七条 因深基坑工程施工造成既有建(构)筑物、地下管线损坏的,建设单位应牵头组织相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并迅速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受损建(构)筑物、地下管线进行结构安全性鉴定,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 监理单位应对深基坑工程的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根据有关规范、规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资料,编写监理细则并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 监理单位应审核勘察、设计、施工、监测及检测等单位的资质及相关技术资料,及时分析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监测、检测资料;督促施工单位按经咨询论证通过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对关键施工部位进行旁站监理;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及隐蔽验收等。

第二十条 深基坑工程施工单位应对基坑工程及周围环境进行变形监测;当深基坑开挖边线外2倍基坑深度范围内存在建(构)筑物、地下管线时,建设单位还应委托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对深基坑工程及周围环境进行变形监测。

变形监测时间应从地下降水施工起,直至基坑土方回填完毕止。监测对象包括基坑支护结构及因深基坑工程施工可能受到影响的毗邻既有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等。监测项目、频率、时段、精度等应符合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的要求。

第二十一条 监测单位应当根据国家规范规程、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等要求,制定监测方案。监测方案须经监测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方能实施。

监测单位应当及时将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后的监测分析情况向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通报。当监测数据异常或监测数据超过设计报警值时,建设、监理、施工、设计等相关单位应分析原因,进行处理。变形监测单位对提供的监测数据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二条 深基坑工程质量检测基本内容应包括原材料、试块(件)的常规检测,以及桩身完整性和锚杆承载力的专项检测等。深基坑支护结构质量检测结果不能满足设计或规范要求的,建设单位应立即组织施工单位及设计单位制定加固处理方案,并按原技术审批程序履行审查、批准、咨询论证等手续。在深基坑支护结构加固措施实施完成前,不得进行基坑内的施工作业。

第二十三条 深基坑支护结构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应组织基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及总承包单位等相关单位进行深基坑工程质量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不得进行地下室施工及其质量验收工作。

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深基坑工程,深基坑施工单位应与总承包单位办理深基坑工程移交手续,书面告知总承包单位使用注意事项,并定期对深基坑的安全状态进行回访巡查。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在深基坑工程验收合格后,将质量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存档备查。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尽快组织地下结构工程的施工,凡超过设计允许暴露时间且未进行地下结构工程施工的基坑,应组织基坑的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对基坑工程的安全性重新进行评估,将评估报告和整改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坍塌事故的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加强对深基坑工程的日常巡查和监管工作,及时有效地处置发现的安全隐患,并在必要时责令建设单位对基坑进行回填。

第二十六条 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测、检测、咨询论证等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技术规定,否则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管理办法是成都市建管局为了规范申基坑施工而专门制定了, 制定之后就需要施工部门按照施工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进行施工,在施工的时候需要做好一些安全事故措施,避免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如果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张家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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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坑土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包括哪些内容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十大纪律。2、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准擅自修改。3、基坑开挖前,应先检查了解地质、水文、道路、附近建筑物、民房等状况,做好记录,开挖过程经常观测变化情况,发现异常,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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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深基坑开挖办理夜间施工,夜间施工申请报告怎么写?
[律师回复] 北京市规定:
一、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申请夜间施工许可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内容包括:
1、工程基本情况;
2、申请夜间施工的时间和原因;
3、施工中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作业方式以及机械设备名称、数量等;
4、施工中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地区、范围;
5、降低噪声的方案和措施。
(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三)因生产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出具相关设计文件或规范规定。
(四)环保部门测定的噪声扰民范围和根据噪声扰民范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与居民签订的补偿协议。
二、区、县建委接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出的夜间施工许可申请后,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厂钉班固直改绊爽豹鲸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开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不能当场更正的,不予受理,向申请人开具《行政许可补正有关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取得《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做好周边居民工作。施工现场成立群众来访接待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工作人员要认真接待来访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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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坑开挖办理夜间施工,夜间施工申请报告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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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区、县建委接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出的夜间施工许可申请后,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厂钉班固直改绊爽豹鲸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开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不能当场更正的,不予受理,向申请人开具《行政许可补正有关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取得《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做好周边居民工作。施工现场成立群众来访接待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工作人员要认真接待来访居民。
深基坑开挖办理夜间施工,夜间施工申请报告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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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申请夜间施工许可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内容包括:
1、工程基本情况;
2、申请夜间施工的时间和原因;
3、施工中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作业方式以及机械设备名称、数量等;
4、施工中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地区、范围;
5、降低噪声的方案和措施。
(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三)因生产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出具相关设计文件或规范规定。
(四)环保部门测定的噪声扰民范围和根据噪声扰民范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与居民签订的补偿协议。
二、区、县建委接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出的夜间施工许可申请后,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厂钉班固直改绊爽豹鲸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开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不能当场更正的,不予受理,向申请人开具《行政许可补正有关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取得《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做好周边居民工作。施工现场成立群众来访接待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工作人员要认真接待来访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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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筑工程设计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发包方 签约时间:承包方 签约地点:为了保证_施工质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务,达到双方互惠互利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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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建筑施工现场管理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建筑施工现场管理的主要工作流程有以下内容:
一、施工现场监理例会:
1、施工现场监理例会一般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2、现场施工工程例会一般每周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举行专题协调会议(质量、安全等);涉及的相关单位参加。
3、现场施工例会规定参加人员: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施工员、资料员等。建设单位项目部经理、专业工程师及其它相关分包单位;
4、现场施工监理例会内容:听取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关于上周现场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等完成情况、下一周工作安排计划及施工存在问题的汇报;总监理工程师总结评价,指出施工单位施工中的不足和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程项目的工作要点和要求;建设单位听取全面意见和要求,并对各单位提出的问题做出答复。
5、现场施工监理例会在会后的24小时内,监理工程师必须编写会议纪要,会议纪要要有各施工单位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部经理签字认可。监理单位对签字认可的例会纪要下发给与会单位,并签收。
6、监理单位每月20日到25日前编制监理月报,首先对计划进度和实际进度相比较,是否存在偏差。对本月现场质量问题、安全问题、文明施工等进行评定,对当月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并提出关于本月出现的问题,在下月施工中尽量的去克服,避免类似问题的再度出现,给出好的建议。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报送建设单位签收。
二、现场专题技术会议:
1、现场专题技术会议一般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2、现场专题技术会议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不定期举行;
3、现场专题技术会议规定参加人员: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及质量负责人、施工员;建设单位项目经理、专业工程师及相关专业分包单位;
4、现场专题技术会议内容:听取施工单位就工程项目某特定技术问题的解决办法、施工措施的处理意见;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就工程项目某特定技术问题经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进行实施。
5、一般现场专题技术会议在完成后的24小时内,监理工程师必须编写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各施工单位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
6、重要的专题技术会议的会议纪要如:设计方案确认、单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涉及合同技术条件变更必须报建设单位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单位随时进行监控,并形成完整的质量、技术资料。
三、现场经济签证:
1、办理经济签证原则:凡属设计施工图纸一般性修改或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减少或变更等合同约定之外的工作内容均应办理现场经济签证;
2、办理现场经济签证程序:

1)由施工单位提出现场经济签证内容,

2)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认可,

3)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和项目部经理签字,

4)由建设单位主管领导对现场签证再次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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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中,建筑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基本建设程序是指基本建设项目从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整个过程中各个阶段及其先后顺序。基本建设工作不论从技术方面还是从组织管理方面来看都是非常复杂的,而且建设的时间比较长。  从可行性研究开始,经过一系列的工作,到竣工投产,在这个过程中的各个阶段,相互衔接,环环紧扣,任何一个阶段出差错,势必影响全局,甚至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所以基本建设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基本建设程序是基本建设工作各阶段内在联系的经验总结,它反映了基本建设工作的特点和要求,是基本建设经济规律的表现。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也就是要求按经济规律办事。只有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建设,才有可能加快工程进度,收到预期效果。学校基建项目,从计划建设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一般要经过以下五个阶段、二十一个步骤。  五个阶段是:   ( 1)以确定项目建设条件为中心的项目前期阶段;   ( 2)以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为中心的工程招投标阶段;   ( 3)以建筑安装施工为中心的投资实施阶段;   ( 4)以交付使用为中心的工程验收阶段;   ( 5)以资金考核为中心的竣工决算编制和审核阶段。  二十一个步骤是:  ( 1)项目前期方案招投标(根据国家标准和学校发展规划,学校提出建设意见,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学校编制设计文件,邀请不少于四家设计单位,进行项目前期方案设计,经专家组全面审核通过后,进入教育局拟建项目库,作为储备项目);  ( 2)拟建项目的立项审批(项目建议书);  (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与审核;  ( 4)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求或设计范围》审批( 第一阶段);  ( 5)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第一阶段);   ( 6)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   ( 7)施工图设计; ( 8)施工图纸审查;   ( 9)办理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二阶段申请施工图审查);   ( 10)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第二阶段审核);  (11)申请领取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三阶段,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12)工程招投标;  (13)施工单位进场和签订施工合同;  (14)建筑安全备案;  (15)工程质量监督备案;  (16)缴纳墙改基金费用;  (17)报送兰州市建设工程档案责任书;  (18)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19)建设项目施工和验收管理程序;  (20)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21)工程决算。
建筑安全文明施工规范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律师回复] 各工序、成品料、沙袋或其它灭火工具 2、应服从物业、进入施工现场后要对现场上下水管口进行封闭保护2。进入控制箱的电源不得使用插座连接、治安保工作人员的监督,工作服要求干净、互检及交叉检查1 2、不得在楼面超荷载堆放、使用的油漆等易燃易挥发材料是必须随时封闭容器、乱丢2、现场使用电气焊是必须清理周围及焊渣溅落区域的可燃物、原材料应分类堆放在相对不碍事的地方、施工现场防火、整洁、下班前应关水、不得在未做防水的楼面蓄水 4、居民区和城市环境的污染及破坏 7、绿地。下水保持畅通3,避开公共通道、施工应控制粉尘、半成料应分类放置 4、设备工程的安装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规范 一、暂停施工时应切断水源三:众名人带你感受他们的驱动人生马云任志强李嘉诚柳传志史玉柱2、临时施工用电系统的控制箱中应安装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要保持干净、常规要求1。施工现场不得大量积存放可燃材料6,严禁使用明火 3、施工现场用水 1、震动等对相邻居民、易燃品相对集中放置在安全区内、破坏上下水管道、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四,并派专人监督 5、整洁 3、不得堵塞、备的使用和维修、化粪池等市政公共设施 8、不得遮蔽消防设施。不得擅自改动防火门4、施工现场用电 1、各分项工程要自检、施工垃圾应打包并放到指定地点9,不得随地乱放、管理、做到每日清扫、维修和拆装临时用电系统必须由电工完成3,不得妨碍消防设施及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交工时清洁干净11、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噪音、施工人员应服从公司相关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不得封堵紧急出口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易爆物品堆放点5。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安装、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滴漏等现象。涉及燃气管道的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二、防盗1、临时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调试应在装修工程完毕之前完工、施工现场用电应从表后设立临时用电系统名人堂、每天下班前把工具集中放到工具箱里五。施工堆料不得占用楼道等公共空间、管理4、工具堆放1,严禁使用普通电线4、材料,并有明显的标志、污染物,关电、管道、楼内各种公共设施 10、室外堆放应遵守物业的管理规定、施工用水的水管不得有破损、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其他管理规定和办法2、施工人员应该着装上岗。临时用电必须使用双层绝然电缆,擦试后的棉纱毛巾等物品应集中存放并且远离热源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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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市施工合同如何备案
在深圳施工合同是不需要进行备案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已经修改了相关的法律制度,正式删除了施工合同备案的相关条款。而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相关文件,施工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时候,可一并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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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公司有人最近想要进行道路维护问题的解决,想请问基坑地面超载基坑支护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点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工程概况
  
(一)基坑所处的地段,周边的环境。
  
(二)四周市政道路、管、沟、电力电缆和通信光缆等情况。
  
(三)基础类型、基坑边坡支护形式、基坑开挖深度、降排水条件、施工季节、支护结构使用期限及其他要求。
  
二、编制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工程地质情况及现场环境
  
(一)施工区域内建筑基坑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要包含土的常规物理试验指标,土的固结块剪内摩擦角φ、内聚力、渗透系数K等数据。
  
(二)施工区域内及邻近地区地下水情况。
  
(三)场地内和邻近地区地下管道、管线图和有关资料,如位置、深度、直径、构造及埋设年份等。
  
(四)邻近的原有建筑、构筑物的结构类型、层数、基础类型、埋深、基础荷载及上部结构现状,如有裂缝、倾斜等情况,需作标记、拍片或绘图,形成原始资料文件。
  
(五)基坑四周道路的距离、堆放物及车辆载重情况。
  
四、基坑支护设计
  依据《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9
9、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进行支护方案选择及设计,内容有:
  
(一)设计原则(3.1.
1、3.1.
3、3.1.
4、3.1.
5、3.1.6条)。
  
(二)支护结构选型(3.3.
1、3.3.
2、3.3.3条)。
  
(三)荷载标准(3.
4、3.5条)。
  
(四)质量检测(3.6条)。
  
五、支护施工工序及施工方法
  根据选择的支护方案和支护设计,安排支护施工工序及施工方法。
  如采用挡土板桩,施工顺序:
  建筑工程定位→板桩墙定位→安装导向围檩→沉打板桩→拆除导向围檩→安装拉锚或支撑装置→挖土(视基础深度,确定分层开挖厚度和相应支护设施)→基础施工→填土→拆除拉锚或支撑→拔除板桩。
  挡土板桩施工必须做到:
  
(一)确保坑壁稳定,施工安全。
  
(二)确保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和管线安全。
  
(三)考虑基础施工各工序如挖土、模板安装、钢筋绑扎、混凝土浇捣便于进行。
  
(四)尽可能施工简便、经济合理。
  
六、基坑施工
  
(一)基坑开挖
  基坑开挖应根据支护结构设计、降排水要求,确定开挖方案。基坑边界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且应避免漏水、渗水进入坑内;放坡开挖时,应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基坑周边严禁超载堆放。
  内容应包括:开挖机械的选型,开挖程序,机械和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地面和坑内排水措施,冬季、雨季、汛期施工措施等。
  
(二)开挖监控
  基坑开挖前应作出系统的开挖监控方案,监控方案应满足《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2009,包括监控目的、监测项目、监控报警值、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监测点的布置、监测周期、工序管理和记录制度以及信息反馈系统等。
  
七、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一)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落实有关建筑施工的基本安全措施等内容。
  
(二)结合工程特点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包括紧急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
  
八、地下水控制
  地下水控制的设计和施工应满足支护结构设计要求,应根据场地及周边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和环境条件并结合基坑支护和基础施工方案综合分析、确定。内容如地下水控制方法、涌水量估算、降水截水措施等。
  
九、必要的附图及表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布置平面图、基坑支护设计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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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发包人(全称)_承包人(全称)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承包人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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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深圳市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模板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深圳市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 建设局批准,本工程于 年 月 日邀请投标、协商议标确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
深圳市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 建设局批准,本工程于 年 月 日邀请投标、协商议标确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依据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颁发的(GF--96--0205)《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深圳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含义
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 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为实施工程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1.2 发包方(简称甲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3 承包方(简称乙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1.4 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合同约定甲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1.5 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合同约定乙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1.6 社会监理:合同约定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1.7 总监理工程师:合同约定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1.8 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装饰工程,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9 装饰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0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1.11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按《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执行。
1.12 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措施费、工期补偿费等。
1.13 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图纸及措施以外的工程量,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4 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15 工期:按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16 开工日期: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约定期不能开工的,由责任方负责)。
1.17 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18 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9 分段或分部工程:在合同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1.20 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合同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1.21 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双方协议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或由乙方自己提供的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1.22 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深圳市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1.23 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萤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1.24 不可抗力:指因战争、、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所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相应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1.25 利息:合同中所指的利息,为单位向银行贷款利息。
1.26 合同条款中,部分甲方职责由其甲方委托的社会监理机构代为行使的,应在补充条款中明确其代为行使的内容、范围。
第二条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2.1 协议条款;
2.2 合同条件;
2.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
2.4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2.5 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和有关的技术经济标准、资料;
2.6 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2.7 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2.8 监理合同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
第三十六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使用标准及法律
合同必须
首先约定使用国家标准、规范。
其次约定使用行业标准、规范;再次约定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设计方应提供施工工艺,经甲、乙、丙三方代表批准后执行。设计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所发生购买、翻译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深圳市的地方法规及规章。
深圳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双方也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工程概况
000
4.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4.
2.1 按定标(或邀请协商议标)价及措施费、工期补偿费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4.
2.2 按国家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税务机关缴纳。
4.
2.3 招标工程除涉及变更外,总价、单价均以定标价为准,一次包定,结算时按
4.5条的约定办理。
4.3 工期:
⑴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⑵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总日历工期天数:______天。
4.4 质量等级:______
4.5 合同价款:人民币( 币) 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含措施费______元。
4.
5.1 上述造价为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之和。其中,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为:______元,或合同价款 %的金额。风险承担的范围:
4.
5.2 上述造价为可调价格合同。调整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5.3 全部工程造价按下列规定计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图纸
5.1 甲方于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装饰施工图纸 套(包括标准图及有关资料两套)。乙方需要超过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5.2 甲方提供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甲方应负责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
5.3 本合同的装饰工程施工图纸,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六条 甲方代表
6.1 甲方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职称(职务):____________
6.2 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对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6.3 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6.4 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
7.1 本工程甲方委托______监理。
7.2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
7.3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经甲方代表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做出公正的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代表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甲方赋于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建筑施工总承包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十
二、违约责任,也可以在任何时候向发包人代表提交此类建议书。
二、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
十、对设计、分包方的规定。承包人进行并负责工程的设计。六;也包括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质量完成工作的责任等、合同的变更:一:可行性研究、验收时间及确认方式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主要内容分以下几个部分、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应当明确规定交工的时间,同时也应对个阶段的工作期限做出明确规定。
五、合同价款,设计应当由合格的设计人员进行。承包人还应当编制足够详细的施工文件,编制和提交竣工图纸、操作和维修手册。承包人应对所有分包方遵守合同的全部规定负责,任何分包方、分包方的代理人或者雇员的行为或者违约、工程质量与验收、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内容、范围,没有承包人的同意,在一定时期内不得重新开始实施该工程。承包人一般应当承担以下义务:
1,完成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工程以及相关的工作;
2,提供履约保证
3,负责工程的协调与恰当实施
4,按照发包人的要求终止合同,一般应以仲裁作为解决的最终方式、超越合同规定干预承包人工作的责任等。十
一、索赔和争议的处理、风险、责任和保险。承包人应当保障和保护发包人、发包人代表以及雇员免遭由工程导致的一切索赔、损害和开支。应由发包人承担的风险也应做出明确的规定。合同对保险的办理,也应做出明确的规定。九。合同应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包括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合同款的责任,发包人代表可以通过发布或者要求承包人递交建议书的方式提出变更。如果承包人认为这种变更是有价值的、词语含义及合同条件对合同中常用的或容易引起歧义的词语进行解释,赋予它们明确的含义。对合同文件的组成。这一部分的内容应规定合同价款的计算方式、执照和批准4如果发包方单方要求终止合同后。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对工程质量的验收方法、工程保修。合同按国家的规定写明保修项目。一般在合同期限内的任何时间、准确。发包方一般应当承担以下义务:1按照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2向承包方提供现场3协助承包方申请有关许可。合同应对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明确的规定,这是合同的主要内容,规定应当详细、施工管理、试车考核等内容。具体的承包内容由当事人约定,约定设计-施工的总承包、投资-设计-施工的总承包等。
三、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合同也可以约定竣工后的检验、结算方式,以及价款的支付期限等、顺序、合同使使用的标准。八,具体应包括、总承包的内容。合同对总承包的内容作出明确规定,一般包括从工程立项到交付使用的工程建设全过程。
四、保险事故的护理等都应做出明确的规定。工程建设的特点决定了合同在履行中往往会出现一些事先没有估计到的情况。七。工程质量检验的重点应当是竣工检验,通过竣工检验后发包人可以接受工程。合同应明确索赔的程序和争议的处理方式。对争议的处理。批准权在发包人,完全视为承包人自己的行为或者违约,并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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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建筑工程施工规范有哪些?
1、项目范围管理应以确定并完成项目目标为根本目的,通过明确项目有关各方的职责界限,以保证项目管理工作的充分性和有效性。2、项目范围管理的对象应包括为完成项目所必需的专业工作和管理工作。3、项目范围管理的过程应包括项目范围的确定、项目结构分析、项目范围控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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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有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安全施工要点:安全施工管理是施工企业全体职工及各部门同心协力,把专业技术、生产管理、数理统计和安全教育结合起来,为达到安全生产目的而采取各种措施的管理。 一、安全管理的内容 1.建立安全生产制度。 2.贯彻安全技术管理。 3.坚持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4.组织安全检查。 5.进行事故处理。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原则,以制度的形式,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 2.责任制的制定和考核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的领导责任。施工现场从事与安全有关的管理、执行和检查人员,特别是行使权力开展工作的人员,应规定其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定期考核。 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施工现场应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定总的安全目标,如伤亡事故控制目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等。制定达标计划,将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考核到人。 4.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要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除安全生产责任制,还有安全技术交度、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设施验收制度、伤亡事故报告制度等。 5.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网络施工现场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由各职能机构和分包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组成自上而下覆盖各单位、各部门、各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三、安全生产检查1.安全检查内容施工现场应建立各级安全检查制度,工程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应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主要是查思想、查制度、查教育培训、查机械设备、查安全设施、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的作用、查伤亡事故处理等。2.安全检查的要求 ( 1)各种安全检查都应该根据检查要求配备力量。 ( 2)每种安全检查都应有明确的检查目的和检查项目、内容及标准。 ( 3)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的依据,因此要认真、详细。特别是对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如隐患的部位、危险性程度及处理意见等。 ( 4)安全检查需要认真地、全面地进行系统分析,定性定量进行安全评价。 ( 5)整改是安全检查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检查结果的归宿。整改工作包括隐患登记、整改、复查、销案。3.施工安全文件编制要求施工安全管理的有效方法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相关标准、法规和规章、编制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编制的要求有:( 1)安全管理目标应与企业的安全管理总目标协调一致;( 2)安全保证计划应围绕安全管理目标,将要素用矩阵图的形式,按职能部门(岗位)进行安全职能各项活动的展开和分解,依据安全生产策划的要求和结果,对各要素在本现场的实施提出具体方案;( 3)体系文件应经过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多次反复讨论与协调,以提高编制工作的质量,并按标准规定由上报机构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保证计划的完整性和可行性、工程项目部满足安全生产的保证能力等进行确认,建立并保存确认记录;( 4)安全保证计划应送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5)配备必要的资源和人员,首先应保证适应工作需要的人力资源,适宜而充分的设施、设备,以及综合考虑成本、效益和风险的财务预算。 ( 6)加强信息管理、日常安全监控和组织协调。 ( 7)由企业按规定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进行内部审核,验证和确认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完整性、有效性和适合性。为了有效准确及时地掌握安全管理信息,可以根据项目施工的对象、特点要求,编制安全检查表。4.检查和处理( 1)检查中发现隐患应该进行登记,作为整改备查依据,提供安全动态分析信息。( 2)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除进行登记外,还应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 3)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可以当场指出,进行纠正。( 4)被检查单位领导对查出的隐患,应立即研究整改方案,按照“三定”原则(即定人、定期限、定措施),立即进行整改。( 5)整改完成后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四、安全生产教育1.安全教育内容( 1)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必须进行公司、工地和班组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2)电工、焊工、架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操工及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2.安全教育的种类( 1)安全法制教育。( 2)安全思想教育。( 3)安全知识教育。( 4)安全技能教育。( 5)事故案例教育。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从事这些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和考核。与建筑业有关的主要种类有:( 1)电工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5)登高架设作业。( 6)压力容器操作。( 7)爆破作业。4.安全生产的经常施工企业在做好新工人入场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培训的同时,还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5.班前安全活动班组长在班前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教育,做好上岗记录。( 1)上岗交底。对当天的作业环境、气候情况、主要工作内容和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要求以及特殊工种的配合等进行交流。( 2)上岗检查。查上岗人员的劳动防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等。文明施工要点: 一、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项目制订配套的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文明施工岗位责任制,并制定文明施工奖罚措施,并层层签订施工管理协议书,用经济手段辅助岗位责任制的实施。2)各施工员必须督促有关作业班组在施工中做到“工完料尽、工完场清”。3)积极推行CI战略,树立企业良好的形象。4)现场要加强场容场貌管理,使现场做整齐、干净、节约、施工循序良好。5)施工现场要做到“五有”、“四净三无”、“四清四不见”、“三好”及现场布置作好“四整齐”。6)现场施工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保证物资的顺利进场。排水沟必须畅通,无积水。场地整洁,无施工垃圾。7)要及时清运施工垃圾。由于该工程周转材料多。施工垃圾多,必须对现场的施工垃圾及时清运。施工垃圾经清运后集中堆放,垃圾严禁向楼下抛扔。集中的垃圾应及时运走,以保持场容的整洁。 8)项目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采取有交措施控制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及危害。 9)对于施工所用场地及道路应定期洒水,降低灰尘对环境的污染。 10)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浇油毡以及其它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11)对一些产生噪声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尽量避免夜间施工。 二、检查措施1.检查时间项目文明施工管理组每周对现场作一次全面的文明施工检查。由生产经理牵头组织安全员、材料员、水电施工员、土建施工员等每月对项目进行一次大检查。要求每次检查评分达到90分以上。2.检查内容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执行情况。3.检查依据按《JGJ59-99建筑施工检查标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J)及广州市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评分标准及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4.检查方法项目文明施工管理组及公司文明施工检查组应定期对项目进行检查。除此之外,还应不定期地进行抽查。每次抽查,应针对上一次检查出的不足之处作重点检查,检查是否认真地作了相应的整改。对于屡次整改不合格的,应当进行相应的惩戒。检查采用评分的方法,以百分制记分。每次检查应认真作好记录,指出其不足之处,并限期要求责任人整改合格,项目文明施工管理组及公司文明施工检查组应落实整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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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 建设局批准,本工程于 年 月 日邀请投标、协商议标确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
深圳市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 建设局批准,本工程于 年 月 日邀请投标、协商议标确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依据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颁发的(GF--96--0205)《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深圳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含义
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 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为实施工程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1.2 发包方(简称甲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3 承包方(简称乙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1.4 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合同约定甲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1.5 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合同约定乙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1.6 社会监理:合同约定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1.7 总监理工程师:合同约定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1.8 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装饰工程,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9 装饰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0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1.11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按《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执行。
1.12 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措施费、工期补偿费等。
1.13 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图纸及措施以外的工程量,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4 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15 工期:按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16 开工日期: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约定期不能开工的,由责任方负责)。
1.17 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18 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9 分段或分部工程:在合同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1.20 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合同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1.21 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双方协议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或由乙方自己提供的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1.22 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深圳市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1.23 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萤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1.24 不可抗力:指因战争、、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所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相应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1.25 利息:合同中所指的利息,为单位向银行贷款利息。
1.26 合同条款中,部分甲方职责由其甲方委托的社会监理机构代为行使的,应在补充条款中明确其代为行使的内容、范围。
第二条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2.1 协议条款;
2.2 合同条件;
2.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
2.4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2.5 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和有关的技术经济标准、资料;
2.6 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2.7 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2.8 监理合同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
第三十六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使用标准及法律
合同必须
首先约定使用国家标准、规范。
其次约定使用行业标准、规范;再次约定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设计方应提供施工工艺,经甲、乙、丙三方代表批准后执行。设计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所发生购买、翻译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深圳市的地方法规及规章。
深圳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双方也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工程概况
000
4.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4.
2.1 按定标(或邀请协商议标)价及措施费、工期补偿费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4.
2.2 按国家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税务机关缴纳。
4.
2.3 招标工程除涉及变更外,总价、单价均以定标价为准,一次包定,结算时按
4.5条的约定办理。
4.3 工期:
⑴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⑵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总日历工期天数:______天。
4.4 质量等级:______
4.5 合同价款:人民币( 币) 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含措施费______元。
4.
5.1 上述造价为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之和。其中,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为:______元,或合同价款 %的金额。风险承担的范围:
4.
5.2 上述造价为可调价格合同。调整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5.3 全部工程造价按下列规定计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图纸
5.1 甲方于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装饰施工图纸 套(包括标准图及有关资料两套)。乙方需要超过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5.2 甲方提供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甲方应负责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
5.3 本合同的装饰工程施工图纸,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六条 甲方代表
6.1 甲方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职称(职务):____________
6.2 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对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6.3 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6.4 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
7.1 本工程甲方委托______监理。
7.2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
7.3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经甲方代表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做出公正的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代表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甲方赋于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前段时间有一个朋友到找了一个合同,他现在在一个建筑工地上班,工作的时候需要签订合同,基坑支护工程分包劳务合同范本
[律师回复]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四川省建筑管理 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互惠的原 则,结合施工生产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劳务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工程。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 2(按实际工作量结算 ) ;
4、工作内容:
(1) 、工程(劳务)承包的区域:从基础地梁开始包括钢筋工程、模板工程, 砼搅拌、浇筑,砌体、抹灰、土方回填及所有垫层,地坪面层,室外散水,屋面放 坡找平, 所有防水打底及防水后的保护层浇筑, 外墙砖粘贴及清洁, 内、 外架搭拆, 四口五临边防护,安全设施的搭拆和防护以及交房时的清洁工作等。
(2) 、具体承包范围:
1) 、人工费:指承包本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含建施、结施设计变更单、工程 增减、审图纪要、设计补充说明等)的工作内容。主要分部分项为砌筑、抹灰、钢 筋、砼、模板、脚手架子、地坪、屋面、公共部分装饰并含室外散水以内的环境工 程等。 立面范围从地梁下口到房屋顶总标高,至竣工交付使用除水电安装、内墙涂 料、 室内地砖、 防水、 门窗安装、 楼梯栏杆、 玻璃、 铝合金卷帘门以外的所有工作。 以及安装文明施工用工,相关工序的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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