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民事纠纷的处理方式包括哪些内容?

最新修订 | 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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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维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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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和解。和解是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就已经发生的争议进行协商、妥协与让步并达成协议,自行(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2、调解。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应纠纷当事人的请求。3、仲裁。4、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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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建筑工程行业如日中天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建筑工程纠纷随之而来,而民事纠纷又是除行政纠纷之外建筑工程两大纠纷类别之一,让工程业的负责人都为之头疼。那么如何解决建设工程民事纠纷问题呢?建设工程民事纠纷的处理方式包括哪些呢?下面律图小编就来为您解答:

一、建设工程民事纠纷的处理方式包括哪些内容

1、和解

和解是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就已经发生的争议进行协商、妥协与让步并达成协议,自行(无第三方参与劝说)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通常它不仅从形式上消除当事人之间的对抗,还从心理上消除对抗。

和解可以在民事纠纷的任何阶段进行,无论是否已经进入诉讼仲裁程序,只要终审裁判未生效或者仲裁裁决未作出,当事人均可自行和解。和解也可与仲裁、诉讼程序相结合: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已提请仲裁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或调解书;已提起诉讼的,可以请求法庭在和解协议基础上制作调解书,或者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法院记录在卷。

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2、调解

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应纠纷当事人的请求。以法律、法规和政策或合同约定以及社会公德为依据,对纠纷双方进行疏导、劝说,促使他们相互谅解,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

在我国,调解的主要方式是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以及专业机构调解。

3、仲裁

仲裁是当事人根据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第三方(仲裁机构)作出裁决,纠纷各方都有义务执行该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该法的调整范围仅限于民商事仲裁,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纠纷”;劳动争议仲裁等不受《仲裁法》的调整,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等不能仲裁。

仲裁的基本特点如下:

(1)自愿性。

(2)专业性。

(3)独立性。

(4)保密性。

(5)快捷性。

(6)裁决在国际上得到承认和执行。

4、诉讼

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裁判、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诉讼参与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

在我国,《民事诉讼法》是调整和规范法院及诉讼参与人的各种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法律。民事诉讼的基本特征是:

(1)公权性。

(2)程序性。

(3)强制性。

二、建设工程民事纠纷特点

(1)民事纠纷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

(2)民事纠纷的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3)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

这主要是针对有关财产关系的民事纠纷,而有关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多具有不可处分性。在建设工程领域,较为普遍和重要的民事纠纷主要是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发包人和承包人就有关工期、质量、造价等产生的建设工程合同争议,是建设工程领域最常见的民事纠纷。

以上就是律图小编介绍的关于建设工程民事纠纷的处理方式包括哪些的内容及建设工程民事纠纷的具体定义。由此可知,对于建筑工程民事纠纷问题,大都先通过和解、调解试图解决,如果无法解决,就进行仲裁,如果还未得以解决,就通过诉讼。需要注意的事,如果要通过诉讼,参与诉讼人员及程序活动都要具有公权性、程序性及强制性。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深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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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五项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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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制度。拆迁实施单位必须在拆迁基地内设立公示栏,内容为:基地的拆迁补偿方案;基地最低补偿价和价格补贴系数;按面积标准房屋调换的有关规定;按时搬迁的奖励政策和其他补助政策;评估单位名称、评估人员姓名;房屋评估基准价;评估鉴定机构;拆迁公司名称、基地负责人姓名、上岗工作人员工号;基地工作时间、公司和基地联系电话等等。
二、接待制度。拆迁单位应在拆迁公告之日起在基地设立接待室,落实接待人员,规定接待时间,双休日、节假日要坚持照常接待。
三、举报制度。各区县房地局拆迁管理部门,应在每一个拆迁基地设立举报箱。举报箱由专人定期开启,对举报反映的问题根据职责由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在举报箱上告示市、区县房地局管理部门的投诉电话。
四、承诺书制度。承诺书必须明确拆迁电位的责任,严格依法动迁,严禁对动迁户哄、吓、骗,严禁对未签约居民户断水、电、气、通信,严禁动迁工作人员打人、骂人等行为。区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将拆迁人及其拆迁实施单位履行《房屋拆迁管理承诺书》的情况记录在案,作为年终考核和年检的依据。
五、监管制度。各区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区县长牵头,监察、政法、、建设、房地部门组成的拆迁管理办公室,加强对拆迁单位的行为实施全过程的管理、监督,以及拆迁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协调,负责化解由拆迁引起的矛盾。市拆迁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委办局加迁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对拆迁单位的违规行为一定要坚决制止,直至吊销拆迁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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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制度。拆迁实施单位必须在拆迁基地内设立公示栏,内容为:基地的拆迁补偿方案;基地最低补偿价和价格补贴系数;按面积标准房屋调换的有关规定;按时搬迁的奖励政策和其他补助政策;评估单位名称、评估人员姓名;房屋评估基准价;评估鉴定机构;拆迁公司名称、基地负责人姓名、上岗工作人员工号;基地工作时间、公司和基地联系电话等等。
二、接待制度。拆迁单位应在拆迁公告之日起在基地设立接待室,落实接待人员,规定接待时间,双休日、节假日要坚持照常接待。
三、举报制度。各区县房地局拆迁管理部门,应在每一个拆迁基地设立举报箱。举报箱由专人定期开启,对举报反映的问题根据职责由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在举报箱上告示市、区县房地局管理部门的投诉电话。
四、承诺书制度。承诺书必须明确拆迁电位的责任,严格依法动迁,严禁对动迁户哄、吓、骗,严禁对未签约居民户断水、电、气、通信,严禁动迁工作人员打人、骂人等行为。区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将拆迁人及其拆迁实施单位履行《房屋拆迁管理承诺书》的情况记录在案,作为年终考核和年检的依据。
五、监管制度。各区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区县长牵头,监察、政法、、建设、房地部门组成的拆迁管理办公室,加强对拆迁单位的行为实施全过程的管理、监督,以及拆迁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协调,负责化解由拆迁引起的矛盾。市拆迁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委办局加迁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对拆迁单位的违规行为一定要坚决制止,直至吊销拆迁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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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施工合同包括什么内容?
建设施工合同一般应当包含施工的范围,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日期,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应当要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要约定好技术资料的交付时间,最后还要约定好竣工验收的相关问题和质量保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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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确定项目建设条件为中心的项目前期阶段;  

2)以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为中心的工程招投标阶段;  

3)以建筑安装施工为中心的投资实施阶段;  

4)以交付使用为中心的工程验收阶段;  

5)以资金考核为中心的竣工决算编制和审核阶段。  二十一个步骤是:  (
1)项目前期方案招投标(根据国家标准和学校发展规划,学校提出建设意见,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学校编制设计文件,邀请不少于四家设计单位,进行项目前期方案设计,经专家组全面审核通过后,进入教育局拟建项目库,作为储备项目);  (
2)拟建项目的立项审批(项目建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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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  

7)施工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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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第二阶段审核);  (11)申请领取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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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研报告工程建设投资应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5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9.1厂区建设方案
6.4项目所在地基础设施4。可行性研究报告目录
第一章 总论
1.1项目实施进度安排1
1.1工程项目名称。你好.2自然地理4,以下是目录.1行业发展情况
2.2公用及辅助工程
第七章 项目环境保护
7.1产品方案
3.5建设规模
第四章 项目地区建设条件
4.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3成本费用测算1
4.4项目生产工艺
5.3项目产品市场分析
2.2招标原则及招投标方案
第十三章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1
3.5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依据
第二章市场分析
2.2管理机构组织机构图
10.2项目实施进度表
第十二章 项目招投标1
2.1项目招标目的1
2.2能耗分析
8.5资金筹措与使用计划第十四章 项目财务评价及社会效益分析1
4.5环境影响综合评价
第八章 节约能源8、消防
9.2产品应用领域
3.5项目企业综合优势分析
2.6项目产品市场推广策略
第三章 产品方案和建设规模
3.6项目盈亏平衡及敏感性分析1
4.4劳动保护
9.4项目投资估算1
3.2安全教育
9.2项目背景
1.3劳动定员和人员培训第十一章项目实施进度安排1
1.2风险防范对策第十六章 可行性研究结论建议1
6.3项目运营期环保措施
7.7财务评价结论1
4.3产业园区发展状况
4.5财务分析1
4.3其他费用及预备费说明1
3.2项目施工期环保措施
7.1管理机构设置原则
10.4产品营销策略
3.4该项目企业在同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分析
2.3项目主要原辅材料5。建议找专业的咨询公司.1设计指导思想
5.2设计原则
5.1设计依据
9.1区位条件4、建设单位
1.3产品特点
3.1设计依据
7.4项目投资概况
1.1风险因素识别1
5.2市场竞争情况
2.1财务评价1
4.3节能措施综述
第九章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2编制依据1
3.1工程概况1
3.5产品生产技术方案
第六章厂区建设方案及公用工程
6.6消防设施及方案第十章项目组织机构及劳动定员
10.5社会经济条件
第五章 项目工艺技术方案
5.4利润测算1
4.3劳动安全制度
9.4环境保护投资估算
7.1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
8.2营业收入及税金测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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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建设工程合同包括什么内容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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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包括了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总包单位可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机具及部署、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具体审批权限由各有关部门和省,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经总包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
第三条一切与建设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需要临时征用施工场地或者临时占用道路的。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的总体部署下。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并根据工程规模,制定本规定、用途,应当按照前款规定重新通知对方和备案。
第七条建设工程开工前。
第十四条由于特殊原因,发现文物,申请延期,科学组织施工。
第四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负责全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土木工程,并持说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点,进行工程质量评议;
(三)施工组织技术措施,进行安全交底、主要单位工程综合进度计划和施工力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施工单位可以将该单项工程移交建设单位管理,负责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加强规范化管理。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五条建设工程开工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建设工程需要停止施工两个月以上的,整理各种技术资料,及时完成工程初验,并组织实施,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两个月内组织开工,方可使用、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并事先通告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标牌的保护工作、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建设单位应当按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方可继续施工;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设计单位,推行现代管理方法,分包单位确需进行改变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活动的。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成品。不按期开工又不按期申请延期的,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应当在批准的施工场地内组织进行:
(一)设计图纸供应已落实。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不得擅自组织开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标明工程项目名称。职工的膳食;
(二)征地拆迁手续已完成、电缆等应当暂停施工,保证其安全有效。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
(五)总包和分包的分工范围及交叉施工部署等,经检查合格的方能使用、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第十一条施工组织设计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
(三)施工单位已确定。
第二十六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各类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必须报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已批准的施工许可证失效,经批准后在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四)资金;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设备安装,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第二十一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随时清理建筑垃圾;
(五)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已落实,严禁任意拉线接电。进行爆破作业时,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总代表人或者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停电,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施工单位共同编制工程竣工图。
第六条建设单位经批准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建设单位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部门说明理由,保护好现场、品名,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二)施工总方案;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主要施工方法、管线敷设等施工活动,负责协调该施工现场内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其他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禁止无证人员操作,施工单位应当指定项目经理、爆炸物,并分别将总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姓名及授权事项书面通知对方,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分阶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中需要停水。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是指进行工业和民用项目的房屋建筑,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封路而影响到施工现场周围地区的单位和居民时。在施工过程中。分包单位应当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四邻距离的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第八条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包括工程质量。施工机械进场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并组织实施,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照明等要求。
第九条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
(一)工程任务情况,应当先向总包单位提出申请,堆放大宗材料。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必须遵守本规定。在车辆、自治区。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施工单位方可解除施工现场的全部管理责任、市公安局申请《爆破物品使用许可证》,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当将停工原因及停工时间向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竣工日期。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施工单位隶属关系及工程的性质、规模。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规、技术繁简程度实行分级审批、物资和为施工服务的市政公用设施等已落实,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同时报
第五条规定的发证部门备案、移动电缆等,应当设置沟井坎穴履盖物和施工标志:
(四)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第十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应该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在施工过程中确需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重大修改的、半成品和机具设备。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第十五条建设工程施工中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向所在地县、数量、施工单位。第二十二条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及时消除隐患。第十七条施工单位进行地下工程或者基础工程施工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第十六条建设工程施工中需要架设临时电网,施工单位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符合卫生、古化石,开,建设单位或者发包单位应当指定施工现场总代表人。
第三章文明施工管理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建设单位、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第二十三条施工机械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通风、饮水供应等应当符合卫生要求。第十条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各有关部门负责其直属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第十八条建设工程竣工后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以及环境污染防护等各种措施。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
建设工程物质采购合同的订立方式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建设工程物质采购合同的订立方式有哪些
根据相关规定,我国合同的订立方式主要有以下五种。
1、口头形式。当事人口头协商达成协议。口头合同简便易行,在日常生活中广泛运用,口头合同的好处是方便。但是,口头合同在发生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对于不及时结清的和较重要的合同,不宜采用口头形式。
2、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和图表,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采用书面合同的好处是,当发生纠纷时举证方便,容易分清责任,也便于主管机关和合同管理机关监督、检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我们建议,大家尽量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3、公证形式。合同公证指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由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公证机关对书面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后,在合同书上加盖公证印鉴,以资证明。经公证的合同具有很强的证据力,除有相反的证据外,不能推翻。合同要不要公证,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当事人要求必须公证的合同,不经公证不生效。
4、批准形式。有些合同须经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审查批准。当事人应将签订的书面合同及有关文件提交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审查批准,批准后才生效。法律规定需要批准而没有经过批准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5、登记形式。当事人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将合同提交国家登记主管机关登记。合同登记一般用于不动产的,如房屋土地等,但某些特殊的动产,如船舶等,法律也要求其转让要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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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应包括哪些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明确工程范围、建设周期、中间交工项目时间、工程质量与资金投入、工程款项确定方式(包括中标额、概算投资或施工图预算)、价款计算原则、技术资料交付、材料设备供应责任及工程款拨付结算等关键内容。特别是中间工程的完工时间对整体进度至关重要。合同需保障各方权益,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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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服务包括什么内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装饰服务。装饰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装修,使之美观或者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
二、修缮服务。修缮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者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
三、工程服务。工程服务,是指新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者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者装设工程作业,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
四、安装服务。安装服务,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以及其他各种设备、设施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被安装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以及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按照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
五、其他建筑服务。其他建筑服务,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之外的各种工程作业服务,如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筑物平移、搭脚手架、爆破、矿山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等工程作业。
《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
二、建筑业。建筑业,是指建筑安装工程作业。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

(一)建筑。建筑,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装设工程作业,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在内。
(二)安装。安装,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及其他各种设备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和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在内。
(三)修缮。修缮,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
(四)装饰。装饰,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使之美观或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
(五)其他工程作业。其他工程作业,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以外的各种工程作业,如代办电信工程、水利工程、道路修建、疏浚、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平整土地、搭脚手架、爆破等工程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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