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者被单位录用后,会在规定时间内办好入职手续。有些单位会要求被录用的一方签署入职合同,之后不再签署劳动合同了。而有些单位仅仅是口头告知新员工来上班,不签署书面的合同。由此引发啊的劳动纠纷并不少见。那么单位可以不签署入职合同和劳动合同吗?下面我们就来听听小编的说法。
一、单位可以不签署入职合同和劳动合同吗?
简易合同,即合同形式上为纸条、单页入职协议等,内容上仅约定了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等单一内容,并未根据《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内容的要求进行全面的约定。劳动合同是全面明细约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文件,形式上要求纸质合同,内容上要求具备《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法》之所以对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进行明确规定,主要目的就是督促双方遵守各自的权利义务,并保证发生纠纷时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从而使双方的关系处于有法可依的状态。
所以,对于那些内容单一的简易合同,实质上缺少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必备条款,并不具备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合同概念,所以对于仅有简易合同而未全面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属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
二、员工入职后应该在多长时间内签署劳动合同?
新员工入职一个月之内,用人单位是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从劳动者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由此可见,入职合同和劳动合同不是一个事物,入职合同属于一种协议,是双方未正式签合同之前的一种简易处理程序。单位可以不签入职合同,但是必须要同员工签署劳动合同。按照规定,双方应该在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签署劳动合同。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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