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伤鉴定与人身损害鉴定是不同的法律程序。一般情况下,已进行工伤鉴定后,仍有可能申请人身损害鉴定。
工伤鉴定是基于劳动关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进行的认定。而人身损害鉴定通常适用于侵权等非劳动关系情况。如果存在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的情形,比如在工作中因第三人过错受伤,在获得工伤赔偿后,仍可基于侵权关系向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此时可申请人身损害鉴定。但需注意,两种鉴定在鉴定标准、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在决定是否申请人身损害鉴定时,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责任主体、赔偿预期等。建议你详细说明具体案情,以便更准确分析。
二、已做工伤鉴定后申请身损鉴定是否可行
在已做工伤鉴定后申请人身损害鉴定通常是可行的。工伤鉴定适用于劳动关系中因工作受伤的情况,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进行,目的是认定工伤及确定伤残等级以享受工伤待遇。而人身损害鉴定一般适用于非工伤的侵权等情形,如第三人侵权致害,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等标准,用于向侵权人索赔。
若存在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劳动者既可以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也能向侵权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此时就可能需要进行人身损害鉴定。不过,两种鉴定标准和赔偿项目有所不同,需根据具体诉求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鉴定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
三、做工伤鉴定后申请身损鉴定在法律上被允许吗
一般情况下,做工伤鉴定后再申请人身损害鉴定是被允许的,但需分情形。若属于工伤又符合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比如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劳动者可在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鉴定)后,再申请人身损害伤残鉴定,通过不同法律程序获相应赔偿。不过,若是单纯的工伤事故,仅由用人单位担责,通常按工伤程序处理,没必要再做人身损害鉴定。因为二者鉴定标准、适用法律和赔偿项目等不同,所以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有必要申请身损鉴定。
已进行工伤鉴定还能否申请人身损害鉴定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其实,在工伤鉴定后申请了人身损害鉴定,赔偿方面会有所不同。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与工伤赔偿存在差异,比如在某些情况下,人身损害赔偿可能包含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而工伤赔偿通常没有此项。另外,两者的赔偿责任主体也可能不同,工伤主要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人身损害则可能涉及侵权人等。若你对已进行工伤鉴定后申请人身损害鉴定的流程、赔偿差异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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