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三大抗辩权具体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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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同时履行抗辩权2、先履行抗辩权3、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中止履行。第二阶段为解除合同。
民法三大抗辩权具体有哪些?

抗辩权有广义和狭义上的概念,抗辩权总的来说就是他人在法庭上正常行使权利时,第三人可以行使抗辩权,在法庭上阻碍他人权利的正常行使。民法三大抗辩权分别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下面由律图小编给您一一介绍。

民法三大抗辩权

抗辩权广义上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狭义上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

合同履行中,当事人可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这些抗辩权利的设置,使当事人在法定情况下可以对抗对方的请求权,使当事人的拒绝履行不构成违约,可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1、同时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先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中止履行。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部分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用;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二阶段为解除合同。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但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是有一定条件和限制的。如无确切证扰证明对方零部件失履行能力而中止履行的,或者中止履行后,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而拒不恢复履行的,不安抗辩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中,当事人可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这些抗辩权利的设置,使当事人在法定情况下可以对抗对方的请求权,使当事人的拒绝履行不构成违约,可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综上所述,民法三大抗辩权是民法判决执行中对案件事实有异义的,是赋予第三人正当权利,行使抗辩权,在同时履行抗辩权可以得到同时履行义务或者是权利,没有先后履行之分,其次是先履行抗辩权,即意味着按照先后顺序履行要求。最后是不安抗辩权分别有中止履行和解除合同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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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序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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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今年对于这个民事纠纷处理结果不满意,所以我准备上诉了,履行抗辩权的上诉状的具体范文应该怎么写?
[律师回复] 您好!你问的履行抗辩权的上诉状的具体范文如下
上诉人:林、、,男, 1951年、月、、日生,香港居民,身份 证号:A
9、、 (A);港澳居民来内地证件号:H0、、
6、、 0; 联系电 话:13
5、、、 ; 香港住址:香港、、花园、、段、、街、、号。 代
被上诉人:王、、,男,汉族, 1956年、、月、、日生,住 址:广东省、、市、、区、、街道、、路、、号 ; 身份证号: 440、、 ; 电话:13
9、、、、。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返还原物、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 广东省、、市、、区人民法院 [(2008)、、法民壹初字第、、号 ]民事 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依法判决被上诉人返还上诉人的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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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与理由
第一、原审法院没有查明被上诉人非法扣留上诉人房产证原件 的事实、对被上诉人的侵权行为无任何认定:
1、被上诉人扣留上诉人的房产证原件无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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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在法律意义上讲,上诉人对于该权证的权利是任何人都不得侵 犯的。然而,被上诉人却强行将上诉人的土地使用权证 “ 暂扣 ”(参见 被上诉人写给上诉人的 “ 证明 ”) ,并且该行为竟然在一审时得到法院 的支持,这是上诉人绝对不可接受的 ! 上诉人虽然是香港人,但对中 国大陆的法律还是有所了解:在被上诉人没有通过合同履行等价义 务、不支付价款前,该房产证的权属属于上诉人。
2、被上诉人扣留上诉人的房产证原件无合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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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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