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入职需要哪些资料?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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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个人信息登记表:也就是简历,无需赘言。2、身份证3、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用途基本差不多,而且照相的时候一般都是一版8张或9张,根据公司实际用途要6-9张都可以。

单位入职需要哪些资料?

劳动者如果被用人单位录用,就需要办理入职手续,并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双方就建立了劳动关系。因此,对于劳动者而言,如何办理入职手续十分重要。作为单位的新员工,应按单位的要求准备好相关的资料办理入职手续,那么,单位入职需要哪些资料?下面跟随律图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单位入职需要哪些资料

一般公司入职都会要求带以下资料:

1、员工个人简历1份

2、身份证、相关毕业证、学历证、各类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学信网打印出来的学历验证报告书1份(允许招收大专以下学历的不需要)

4、盖有上家单位公章或人力资源部章的离职证明(最好是公章,更可信)

5、一寸彩色照片3张

6、社保卡、住房公积金卡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7、区级以上正规公办医院入职体检表1份(或三个月以内有效的健康证明)

8、面试评价表1份(有需要的还有背景调查表1份)

9、入职登记表1份

10、员工签名的入职承诺书1份(有需要的还要有员工签名的保密及竞业避止协议)

11、员工签名的劳动合同一式两份

12、新员工薪资核定表1份

二、办理入职手续在签署劳动合同的时候要注意什么?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3、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4、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5、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

6、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员工在办理了入职手续,并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就与单位正式建立劳动关系,成为单位的员工,开始享受劳动报酬与其他的福利。所以,在入职之前,应对单位入职需要哪些资料进行了解,员工入职的资料包括了个人身份信息、照片、银行卡号等等。同时,入职之后也应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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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这就意味着,劳动者在入职时有义务真实、客观地向用人单位披露与劳动合同履行直接相关的个人情况,其中包括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学历、职业资格、工作经历以及其他相关个人情况(如家庭住址、主要家庭成员构成等)。法律对劳动者设定说明义务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用人单位更全面地了解劳动者的个人情况,从而考察其是否符合岗位的实际需要。 对于员工入职时“造假”——即故意虚构或者隐瞒事实的情况,单位并非当然有权解除劳动合同,需视案件具体情况而定。原则上,只有在劳动者虚构或者隐瞒的个人情况与履行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方能解除其劳动合同。这里的“直接相关”是指,劳动者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行为,足以对劳动合同的正常履行产生负面影响,甚至可能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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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 根据 《劳动合同法》 第26条,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 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 由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机构或者人民确认; 第28条规定,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 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的数额, 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86条规定, 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26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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