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土地使用权转让公告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3
浏览10w+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1万人
专家导读 经韩城市人民政府批准,韩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向社会公开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公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出让公告规定期限内均可申请报名。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报名期限:挂牌活动挂牌时间:报名地点。
韩城土地使用权转让公告是什么?

我国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国有土地一般是城镇地区,集体土地一般指的是农村地区,土地的使用一般要办理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是为了更好的对土地进行利用,那么在韩城,韩城土地使用权转让公告是什么呢?下面律图小编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用地使用权通过发包方与承包方订立承包合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土地使用者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取得。

二、韩城土地使用权转让公告

经韩城市人民政府批准,韩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向社会公开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以)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该宗地坐落于新城区黄河大街和太史大街,具体位于黄河大街与太史大街机动车道地下,实际用地面积为23400平方米(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认面积以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用地面积为准),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宗地四至及开发程度见该宗地《出让须知》,出让年限为40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出让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报名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申请参加该宗地竞买的申请人报名时需缴纳竞拍保证金70万元。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期限:凡有意竞买者可于2014年8月22日至2014年9月10日17时(法定工作日8:30-11:30,15:00-17:00)到韩城市国土资源局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挂牌文件,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0日17时。

(五)本次挂牌活动挂牌时间:2014年9月11日早9时至2014年9月20日17时,挂牌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20日17时。

(六)报名地点:韩城市国土资源局交易中心(陕西省韩城市桢州大街南段)

由此可见,韩城土地使用权转让公告已经在小编的文章之中罗列出来了,我们都知道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土地使用权的划拨是有所区别的,还有期限限定的,然而韩城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根据法律的规定来,一般是没有期限限定的。行文至此,相信大家对于相关的知识已经有所了解,更多知识欢迎咨询律图。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8千字,阅读时间约10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06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韩城土地使用权转让公告是什么?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6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1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6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1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7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8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26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4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0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0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0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6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6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3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0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区别
1、主体不同2、行为性质不同3、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的区别有四方面,出让的主体是国家,因为我国的所有土地在土地法中均是规定了是属于国家的,国家将哪块土地的使用权给了谁,谁再进行转让,这个是转让主体,二者是不一样的,不能搞混淆。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
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流转土地并已缴纳了流转费后还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吗?
[律师回复] 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范围内之内的流转土地如果,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规定,未改变其用途,直接用于农业生产,就不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如果改变了用途,用于生产经营,就应该缴纳土地使用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三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56号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上述集体土地是指未由国家征用并办理出让等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包括单位或个人以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两种形式拥有的集体土地。集体土地出租后再将土地转租的,由最终租用土地的单位或个人缴纳土地使用税。“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是指位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范围内、当前实际用于生产经营的集体土地。“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是指以无偿使用、有偿使用等方式占用集体土地,并在土地上进行生产经营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因此,可以看出,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范围内的流转土地,无论其是否缴纳了流转费,只要不是直接用于农业生产,而是用于生产经营就要交土地使用税。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306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6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
第二章 土地使用权出让,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第九条.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转让城市国有土地使用管理办法
出让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应当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出让的地块,必须具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6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有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首次从国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者集体将其土地使用权以有偿方式在一定时期内出让,租借给他人的经济行为。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承包 > 韩城土地使用权转让公告是什么?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