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保留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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阚欢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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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业经批准的停薪留职人员,愿意回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工作岗位,而职工又愿意到其它单位工作并继续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可以变更劳动关系的相关内容;不愿意回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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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协议是社会活动中非常常见的一种协商方式,规定着双方应该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我们经常会遇到这类现象,当对于员工有重大事情发生时,需要协议保留劳动关系,此时和公司单位之前稍有不当就会发生矛盾,面对此类事件,正确的处理方式是什么。下面是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劳动合同法

(即新劳动法)没有对“停薪留职”作出明文规定。“停薪留职”的做法,其法律依据一直沿用劳动部颁发[1995]309 号文件(《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劳动部劳部发[1996]354 号文件(《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根据上述两个规范性文件,业经批准的停薪留职人员,愿意回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工作岗位,而职工又愿意到其它单位工作并继续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可以变更劳动关系的相关内容;不愿意回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二、保留劳动关系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甲方同意乙方保留劳动关系,经双方协商,

就相关事宜订立本协议:

1、缴纳社会保险至55周岁(集体部分由公司承担,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

2、发放生活费连续工作9至13年按500元/月发放至退休,14至18年按600元/月发放至退休,19年以上(含19年)按700元/月发放至退休;

3、保留劳动关系期间,乙方不享受工资、效益薪酬等其他劳保福利待遇;

4、保留劳动关系期间,如乙方因病残死亡,甲方将终止与乙方保留劳动关系;

5、为了联系方便,乙方需将自己的家庭住址和通讯方式及时通知甲方;

6、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如遇企业重组、改制等因素,协议提前终止;

7、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法律规定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我们要正确行使的权利,通过正确的方式协议保留劳动关系以解决自己的事情,并且不耽误不损害公司单位的利益。希望大家能够合理准确的运自己的权利,更不希望因为懂得了法律知识就借此做一些损害公司单位,甚至社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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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批准的停薪留职人员,愿意回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工作岗位,而职工又愿意到其它单位工作并继续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可以变更劳动关系的相关内容;不愿意回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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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是什么意思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协议保险关系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现就办理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以下简称“协保”)手续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若干具体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协保”指标由各控股(集团)公司或区县人民政府根据所属企业的实际情况,按政策规定汇总审核后统一向市就业办公室提出申请。
二、在市再就业办公室批准的“协保”指标内,控股(集团)公司或区县人民政府应根据其实际缴费能力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协保”人员缴费总额、缴费方式、缴费期限等问题签订《“协保”缴费协议》,各区县职业介绍所凭双方签订的协议和结算凭证以及“协保”人员名册办理有关发放《劳动手册》手续。
三、“协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实行归口管理、一头结算的办法,即由控股(集团)公司或区县人民政府授权,委托的部门将所属企业“协保”人员按规定应缴的社会保险归集汇总后,按照所签订的《“协保”缴费协议》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结算手续。
四、控股(集团)公司或区县人民政府授权、委托的部门原则上应以现金形式为“协保”人员一次性缴纳社会保险费到其退休日止。一次性缴费确有困难的,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分期均衡缴纳,签订协议后的首次缴费不得低于应缴金额的30%。
五、职工按规定签订“协保”协议后,单位应及时将其个人养老保险帐户转入指定的“协保”人员养老保险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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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是什么意思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协议保险关系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现就办理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以下简称“协保”)手续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若干具体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协保”指标由各控股(集团)公司或区县人民政府根据所属企业的实际情况,按政策规定汇总审核后统一向市就业办公室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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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劳动关系协议的劳动关系是什么?
劳动关系又称劳使关系、劳资关系,是指劳动者和劳动力使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它既包括劳动法律关系,又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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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和岗位安全协议的区别和联系?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保密义务一般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劳动合同的随附义务,不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签订保密协议,劳动者均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而竞业限制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产生,没有约定的,无须承担竞业限制义务。
(2)保密义务要求保密者不得泄露商业秘密,侧重的不能“说”,竞业限制义务要求劳动者不能到竞争单位任职或自营竞争业务,侧重的是不能“做”。
(3)保密义务劳动者承担的义务仅限于保密,并不限制劳动者的就业权,而竞业限制义务不仅仅限制劳动者泄密,还限制劳动者的就业,劳动者的负担重很多。
(4)保密义务一般期限较长,只要商业秘密存在,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就存在,而竞业限制期限较短,最长不超过二年。
一、保密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一般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2)保密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保密协议的期限
(4)违约责任。而竞业禁止则不一定。
二、在保密协议有效期限内,劳动者应严格遵守本企业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业技术秘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企业技术秘密,非经用人单位书面同意,不得使用该商业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商业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竞业限制协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的书面协议。竞业限制是保密的手段,通过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可以减少和限制商业秘密被泄露的概率。保密是竞业限制的目的,订立竞业限制协议最终的目的是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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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男方:,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女方:,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男女双方于2001年开始同居生活(未办理婚姻登记)。现因双方感情不和,已无法共同生活。故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并就财产及子女抚养达成如下协议:
一、与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同居关系。
二、同居期间共生育两个儿子,大儿子:(2002年出生,现年10岁);小儿子:(2004年出生,现年8岁)。双方同意大儿子由男方直接抚养,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一切费用也由男方自行承担。小儿子由女方直接抚养,抚养费由男方每月承担500元,于每个月的1号支付给女方,小儿子的教育费、医疗费等也由女方自行承担。男女双方对儿子都有权探望,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另一方应积极予以配合。
三、双方一致确认在同居关系存续期间无任何共同财产可予分割。
四、男方应补偿女方人民币共计伍仟元整,于2012年6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
五、双方确认在同居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权及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男方:女方:年月日年月日。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男方:,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女方:,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男女双方于2001年开始同居生活(未办理婚姻登记)。现因双方感情不和,已无法共同生活。故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并就财产及子女抚养达成如下协议:
一、与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同居关系。
二、同居期间共生育两个儿子,大儿子:(2002年出生,现年10岁);小儿子:(2004年出生,现年8岁)。双方同意大儿子由男方直接抚养,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一切费用也由男方自行承担。小儿子由女方直接抚养,抚养费由男方每月承担500元,于每个月的1号支付给女方,小儿子的教育费、医疗费等也由女方自行承担。男女双方对儿子都有权探望,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另一方应积极予以配合。
三、双方一致确认在同居关系存续期间无任何共同财产可予分割。
四、男方应补偿女方人民币共计伍仟元整,于2012年6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
五、双方确认在同居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权及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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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协议的法律关系是什么?
合作协议的法律关系实质上也属于合同法律关系。具体是指由有关合同法律规范调整的当事人在合作事务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合作协议的法律关系同其他法律关系一样,由主体、客体和内容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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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亲属间,是签署赠与协议还是买卖协议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如果不是通过继承来实现产权变更,是采取赠与方式还是买卖方式来实现产权变更更有利,须根据当地的税赋和应发生费用来决定。直系亲属与非直系亲属间赠与需要缴纳的费用:
1.直系亲属间赠与:需要缴纳3%的契税,0.1%的印花税,在交易的话,按照老房本日期缴税,套数按照现家庭套数来认定。
2.非直系亲属间的赠与:契税3%,其他税费按照正常的北京市存量房来征收。到底选择赠与还是买卖过户呢
1.什么情况赠与过户费用少由于直系亲属间赠与只需要交3%的契税,如果所涉房屋过户会产生大量税费的,这种情况下,走赠与过户比较划算。
2.什么情况下买卖过户费用少以下这几种情况可以走买卖过户。

一,房子满五年,而且是其名下唯一住宅的,面积在90平米以下的普通住宅,这一类房产只会产生契税(90平米以下是1%的契税,90平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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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满五年,但是不唯一的公房,查不到原值的,面积在90平米以下,除了契税外,只会产生1%的个税。房产是普通住宅房产,房产证满五年并是唯一住宅房产的,买卖更划算。具体如下:过户的话办赠予费用约为报税价(即你们商定的房产转让价)的6%(公证费3%,过户税费3%)。但赠予过户后,如果你们以后要转让房产,单一项个人所得税就要交报税价的20%。所以不建议采用赠予过户。建议采用买卖过户,即直接转让房产,税费约为房产报税价的8%(卖方: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大于5年的唯一住宅免)、营业税
5.5%(房产证大于2年的免),买方:契税
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买卖过户如房产证过五年也不用交个税,只需交契税
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即总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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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协议书怎么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甲方:性别:身份证号码:乙方:性别:身份证号码:由于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尚未期满,现乙方因个人原因于年月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共同就解除劳动合同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双方同意于年月日解除劳动合同、工薪及福利同时截止。
2、乙方保证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一周之内,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完毕全部的交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移交,资产的回收、工作的汇报,转单的签返,付清对甲方应付的款项,提供客户信息,与此同时,双方办理完毕全部的离职手续。
3,、因乙方在职期间曾担任二级公司的总经理,为保障甲方的权益,乙方保证在离职后遵守如下约定:
(1)继续遵守和甲方签订的保密协议,不外泄在职期间从甲方获悉的任何商业秘密。
(2)自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与二级公司主营业务相冲突的商业活动。
(3)不得以任何方式做出有损于甲方与客户的合作关系的行为。
4、为弥补乙方因上述约定而有可能出现的损失,甲方同意支付乙方补偿金元人民币(大写:)
5、乙方按照本协议书的约定办理完毕全部离职手续后,甲方将在劳动合同解除后的第一个发薪日,将50的补偿金直接划到乙方的工资卡上。
6、如果乙方严格遵守第3条中的约定,甲方将在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起一年后将剩余的50补偿金支付给乙方;如果乙方出现了违反约定的行为,甲方可以不支付该50的补偿金。同时,乙方还需退还甲方已经支付过的50的补偿金。
7、乙方承诺将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在劳动合同终止或接触后乙方继续承担的其他义务。
8、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出本协议内容外,不再向对方提出任何要求。9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10、本协议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于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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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保留劳动关系依据是什么?
协议保留劳动关系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其中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相关待遇。如果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工作岗位,而职工又愿意到其它单位工作并继续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可以变更劳动关系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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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劳动关系协议
[律师回复] 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一)  甲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工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洪发200431号和洪办发200919号等有关公司改革文件精神及甲方年月日工人(代表)大会通过的《公司全民所有制工人分流安置方案》,经甲、乙两方商量一致,现达到如下协议:   一、甲、乙两方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二、根据乙方个人工人档案经核定,乙方出世时间为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年月,持续工龄为年月,法定退休时间为年月(公司改革为止计量时间为2010年6月30日)。   三、甲方为乙方交纳从2010年7月1日至年月日止的工人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工人基本医疗保险费。   四、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的生活费,生活费准则为每月360元,共计万仟佰拾元整。   五、乙方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后,甲方将乙方个人档案移送市技术工人交流服务中心,实行劳动保障代理,代理费由甲方交纳至乙方退休年纪止。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纪时,由市技术工人交流中心解决退休手续。   六、其他:   七、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乙方个人档案存一份,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组织存一份,公司主管单位存一份,市改革办存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组织:(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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