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

最新修订 | 2024-07-24
浏览10w+
北京市百瑞(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市百瑞(南宁)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791人
专家导读 可以由工作单位提出申请,也可以由工作人员自己提出申请。一般工伤事故发生后单位没有为工作人员申请,那么一个月后工作人员自己可以申请。

{ArticleTitle}

在工作的时间发生工伤的事情屡见不鲜,但是有时候即使是发生工伤也不见得能够拿到工伤赔偿,因为没申请工伤认定。实践中,我们经常看看到是由用人单位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那从法律层面来看的话,到底谁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谁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申请主体有三类:一是职工所在单位;二是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三是工会组织。

1、职工所在单位。由于工伤保险实行的是雇主责任原则,因而在工伤保险方面,雇主承担了许多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工伤事故发生或者职业病被确诊之后,为了及时抢救受伤职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单位的安全生产,有必要要求职工所在单位承担首要的工伤申请义务。工伤职工所在单位的申报时间限定为在事故发生或职业病被确诊后的30天以内。只有在特殊情况下,经过劳动保障部门的同意,才可以将申请时间延长。

2、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申请工伤认定是工伤职工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工伤职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基本前提。为了充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申报职工工伤认定的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伤害性质认定申请,这一申请时限远远长于所在单位的申请时限。

3、工会组织。工会作为维护职工权益的群众组织,帮助受伤害职工及时进行工伤认定申请,是工会组织的一项重要义务。

二、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发生工伤后职工一般应在当地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做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程序如下:

第一步: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发给《工伤认定申请表》。

第二步:申请人填表后交回我办,同时提交:

1、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2、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第三步: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第四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形成决定书。

第五步:将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申请人、用人单位及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随着工业社会的发展,有很多高危工作人群难免会发生工伤,不过不论是谁申请工伤认定,最终的目的都是进行工伤索赔,而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主体不仅仅是用人单位,还包括了受伤职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1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78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谁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
一键咨询
  • 141****48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1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5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3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3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8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8****72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7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7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6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0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3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1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3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8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谁有权进行工伤认定 谁可以申请工伤
现实中对工伤事故进行处理,其实首先需要申报工伤,也就是申请进行工伤认定。而从实际情况来看,其实很多时候都是由受伤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来进行申报的。那除了用人单位之外,还有谁有权进行工伤认定呢?小编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10w+浏览
工伤赔偿
无权代理行为谁有权进行追认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无权代理行为谁有权进行追认
被代理人有权追认。
无权代理的追认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有权追认无权代理行为的人,必须是被代理的本人。
也就是说,当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时,声称自己是他人的代理人,那么只有该他人才享有追认权。身份公开的被代理人享有追认权毫无疑问,至于身份不公开的被代理人是否也享有追认权,虽然在英美法上一直有争议,但一些判例坚持认为,只有身份公开的人才享有追认权,如果行为人没有披露自己正在为被代理人而实施行为的事实,被代理人的追认便是无效的。因为,民事义务不得由未披露的意图创设,或者建立于未披露意图的基础上。不过,反对者认为,不允许身份不公开的被代理人追认,过于泛化了合同观念,进而否认了追认代理制度与被代理人身份不公开的代理制度存在的基础。
我国虽然也存在显明代理、隐名代理(《合同法》第402条)和身份不公开的代理(《合同法》第403条)三种情形,前两种由于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第三人已知道被代理人的存在,因而被代理人可以对无权代理行为追认,这样不仅不会给第三人带来风险,而且也还是第三人所希望的。但是,对于身份不公开的代理而言,本人的突然追认将会使不知情的第三人立即陷入不利境地,给第三人带来风险,因此,不应当允许身份不公开的本人追认。易言之,代理人在实施某项行为时,被代理人必须为第三人所知或者可以被确定,否则,被代理人无权追认。
二、无权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其意欲代理的人必须现实存在。
任何人不得声称为将来某日存在的人而实施行为,即使他能合理地期待自己的行为被追认。因此,公司发起人在公司尚未成立时,只能以发起人自己的名义而不能以公司的名义缔结契约,该公司成立之后,亦不能追认该发起人缔结的契约。因为,该契约在缔结时,公司尚未成立。
在我国,最高《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3条规定,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1款)。但是,公司成立后有证据证明发起人利用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公司以此为由主张不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相对人为善意的除外(第2款)。由此可见,我国在司法实践中认可公司可以追认发起人在公司成立前代理设立中的公司所签订的合同,除非该合同是为了发起人自己的利益所签。
三、对无权代理的追认,被代理人必须具备亲自实施该行为的行为能力。
享有追认权的本人不能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已成年的人或精神恢复正常的人不得对在未成年时或患精神病期间由代理人实施的无权代理行为进行追认。同理,如果某一无权代理行为在公司拟追认时属于越权行为,公司也无权追认。委托人对于在自己不是敌国人的情形下由行为人实施的无权代理行为也不能追认。由于追认属于单方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行为理论,法律行为的主体必须是具有行为能力的人,否则不能实施法律行为,因而不具有行为能力的人不是合格的追认主体。
四、被代理人在追认时必须知情。
追认行为要生效,被代理人在追认时就必须知道与无权代理行为有关的所有重要情况,除非被代理人明确表示,愿意追认在任何情况下缔结的无权代理行为,并承担相应责任。追认权的行使,以本人对此行为知道或应当知道为前提。但是,如果代理人虽有代理权,而其行为逾越代理权限范围,本人未注意及之,长期以来视为有效行为,本人在发觉代理人逾越代理权前的行为,虽不得视为默示之承认,但若其相对人由本人之行为必然推断,本人已承认此一行为时,本人就其引起之外观,自应负责,若拒绝承认,则有悖诚信原则。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78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工伤认定证据由谁提供,如何进行工伤认定申请
[律师回复]
一、如何进行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省、部属各类企业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其它企业向单位住所地区、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在省、部属各类企业职工直接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其它企业职工直接向用人单位住所地区、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当场或者15个工作日以内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并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均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伤认定由谁来举证
是否属于工伤,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说明工伤认定程序不同于一般的行政程序,一般的行政程序在作出行政决定前一定要有证据充分,并且要主动取证。而工伤认定程序则是根据需要确定是否取证,由用人单位举出不是工伤的证据,如用人单位举不出不是工伤的证据,或者拒不举证的则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证据由谁提供,怎样进行工伤认定申请
[律师回复]
一、如何进行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省、部属各类企业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其它企业向单位住所地区、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在省、部属各类企业职工直接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其它企业职工直接向用人单位住所地区、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当场或者15个工作日以内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并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均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伤认定由谁来举证
是否属于工伤,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说明工伤认定程序不同于一般的行政程序,一般的行政程序在作出行政决定前一定要有证据充分,并且要主动取证。而工伤认定程序则是根据需要确定是否取证,由用人单位举出不是工伤的证据,如用人单位举不出不是工伤的证据,或者拒不举证的则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证据由谁提供,怎么进行工伤认定申请
[律师回复]
一、如何进行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省、部属各类企业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其它企业向单位住所地区、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在省、部属各类企业职工直接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其它企业职工直接向用人单位住所地区、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当场或者15个工作日以内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并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均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伤认定由谁来举证
是否属于工伤,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说明工伤认定程序不同于一般的行政程序,一般的行政程序在作出行政决定前一定要有证据充分,并且要主动取证。而工伤认定程序则是根据需要确定是否取证,由用人单位举出不是工伤的证据,如用人单位举不出不是工伤的证据,或者拒不举证的则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工伤认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员工进行工伤认定由谁申请?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员工进行工伤认定由谁申请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证据由谁提供,要如何进行工伤认定申请
[律师回复]
一、如何进行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省、部属各类企业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其它企业向单位住所地区、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在省、部属各类企业职工直接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其它企业职工直接向用人单位住所地区、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当场或者15个工作日以内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并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均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伤认定由谁来举证
是否属于工伤,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说明工伤认定程序不同于一般的行政程序,一般的行政程序在作出行政决定前一定要有证据充分,并且要主动取证。而工伤认定程序则是根据需要确定是否取证,由用人单位举出不是工伤的证据,如用人单位举不出不是工伤的证据,或者拒不举证的则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工伤认定。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378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工伤认定证据由谁提供,该怎么进行工伤认定申请
[律师回复]
一、如何进行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省、部属各类企业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其它企业向单位住所地区、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在省、部属各类企业职工直接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其它企业职工直接向用人单位住所地区、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当场或者15个工作日以内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并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均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伤认定由谁来举证
是否属于工伤,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说明工伤认定程序不同于一般的行政程序,一般的行政程序在作出行政决定前一定要有证据充分,并且要主动取证。而工伤认定程序则是根据需要确定是否取证,由用人单位举出不是工伤的证据,如用人单位举不出不是工伤的证据,或者拒不举证的则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证据由谁提供,能怎么进行工伤认定申请
[律师回复]
一、如何进行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省、部属各类企业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其它企业向单位住所地区、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在省、部属各类企业职工直接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其它企业职工直接向用人单位住所地区、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当场或者15个工作日以内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并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均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伤认定由谁来举证
是否属于工伤,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说明工伤认定程序不同于一般的行政程序,一般的行政程序在作出行政决定前一定要有证据充分,并且要主动取证。而工伤认定程序则是根据需要确定是否取证,由用人单位举出不是工伤的证据,如用人单位举不出不是工伤的证据,或者拒不举证的则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工伤认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8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工伤认定谁举证 如何进行工伤认定申请
是否属于工伤,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省、部属各类企业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其它企业向单位住所地区、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证据由谁提供,应该如何进行工伤认定申请
[律师回复]
一、如何进行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省、部属各类企业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其它企业向单位住所地区、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在省、部属各类企业职工直接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其它企业职工直接向用人单位住所地区、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当场或者15个工作日以内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并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均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伤认定由谁来举证
是否属于工伤,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说明工伤认定程序不同于一般的行政程序,一般的行政程序在作出行政决定前一定要有证据充分,并且要主动取证。而工伤认定程序则是根据需要确定是否取证,由用人单位举出不是工伤的证据,如用人单位举不出不是工伤的证据,或者拒不举证的则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工伤认定。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378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舅妈在烟草厂工作,前段时间不小心被分割机器给割伤了手,现在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可是全家人都不太懂这个,他单位也没说清楚,不知到应该谁去申请,请问工伤认定的主体是谁?
[律师回复] 工伤认定申请主体有三类:
一是职工所在单位;
二是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
三是工会组织。
(1)职工所在单位。由于工伤保险实行的是雇主责任原则,因而在工伤保险方面,雇主承担了许多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工伤事故发生或者被确诊之后,为了及时抢救受伤职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单位的安全生产,有必要要求职工所在单位承担首要的工伤申请义务。工伤职工所在单位的申报时间限定为在事故发生或职业病被确诊后的30天以内。只有在特殊情况下,经过劳动保障部门的同意,才可以将申请时间延长。
(2)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申请工伤认定是工伤职工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工伤职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基本前提。为了充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申报职工工伤认定的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伤害性质认定申请,这一申请时限远远长于所在单位的申请时限。
(3)工会组织。工会作为维护职工权益的群众组织,帮助受伤害职工及时进行工伤认定申请,是工会组织的一项重要义务。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工伤认定证据由谁提供 如何进行工伤认定申请
是否属于工伤,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省、部属各类企业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其它企业向单位住所地区、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10w+浏览
工伤赔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8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工伤认定由谁申请
若买有社保,工伤事故一个月内是单位申报,单位在一个月内不予申报的由个人申报。若没有社保,一般单位不会去申报工伤,自己应尽早提出。
10w+浏览
工伤赔偿
进项税进项税抵扣认证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认证过程:
1、收到增值税进项税发票之后,检查抵扣联(
第一联)和发票联(
第二联)是否齐全,检查开票的内容和和每一联上时候盖上了财务章。
2、带上抵扣联去国税认证。
3、把抵扣联交给认证窗口,税务局工作人员会把抵扣联放入一个类似扫描仪的东西过一遍,然后还给你并且会打印出一式两联的增值税发票认证结果清单和认证结果通知书(清单和通知书是连在一起的两张纸),两联一共四张纸上都要自己盖上放在窗口的认证专用章。注意事项:
1、收到增值税发票不要折叠也不要撕掉带孔的边。
2、税务局认证时间一般为11日至月底最后一天,申报期不认证。(申报期不一定10号结束,以当月税务局公布的实际申报期为准)
3、必须在开票之日起180天内认证。
4、每天同一个企业只能认证一次,一次可以认证多张发票,但上午去一次,下午去一次就不行了。
5、认证后发票必须当月入账,发票对比信息两个月左右到达退税科。
6、认证回执有两张,一张报税时交税务局,一张企业备查。
7、收到增值税发票一定要尽早认证,如果有错误还有时间让开票单位重新开具,只需要作废错票,重新开具就可以了。而且,月末认证的人会很多,排队浪费时间。万一月底最后一天才去认证,发生错票,来不及重开,本月就不能及时入账,而且,开票单位再下月要开一张红票再开一张蓝票,比较麻烦和浪费。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认定 > 谁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