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大队讨工资的程序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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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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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登记立案。2、调查取证。3、在调查取证后,对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案件,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作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作出前,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听取当事人申辩 。4、制作处理决定书。

劳动监察大队讨工资的程序是怎样的?

劳动监察大队是为当今社会被拖欠薪资的劳动工作者们提供援助支持,保障大家的合法权益。劳动监察大队已成为劳动者们投诉,或寻求帮助的重要途径,但是很多人往往因为不知道怎么投诉从而拿不到工资,那么劳动监察大队讨工资的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就为具体进行解答。

一、劳动监察大队讨工资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登记立案

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经过审查,认为有违法事实、需要依法追究的,应当登记立案。

(二)调查取证

对已立案的案件,应当及时组织调查取证。

(三)处理  

在调查取证后,对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案件,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作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作出前,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听取当事人申辩。

(四)制作处理决定书

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理决定,应当制作处理决定书。处理决定书应当加盖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印章,并载明:

1、当事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

2、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

3、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4、处理结论

5、处理决定的履行日期或者期限

6、当事人依法享有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7、作出处理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8、作出处理决定的日期。

二、怎么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一)到劳动监察去投诉时,首先应记下前去投诉的时间和接待自己的劳动监察工作人员,因为劳动监察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都是佩戴工作牌,上面有自己的姓名、职务等。

(二)前去投诉的事项必须是归劳动监察部门受理,在实际中,有许多案件同时归属于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受理,在处于维权成本的角度考虑,劳动者应采用劳动监察(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劳动监察受理案件两年时效期的法律规定:《关于实施<劳动监察保障条例>若干规定》第18条第一款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两年内的。所以劳动者必须要牢记这个时效期两年的规定,很多劳动者的案件都是因为过了这个时效期而失去法律支持。

这里提及的是劳动监察程序,在这里顺便提一下:在劳动者维权的另一个维权途径是劳动仲裁程序,到劳动仲裁去申诉的时效期是一年。

(四)劳动监察依法应当给投诉人或举报人保密,尤其是投诉人或举报人向劳动监察提出给予自己保密的要求时,由于劳动监察泄密举报人或投诉人的信息而导致不良后果时,劳动监察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承担刑事责任。

(五)劳动监察部门在接到劳动者的投诉后,必须在5天以内决定是否立案受理,并最多在两个月内结案;劳动监察部门在接到劳动者的举报后,必须在7天以内决定是否立案受理,最长结案期限与举报的结案期限一样都是两个月。对于到劳动者投诉案件,如果是劳动监察因为不受理的,必须在5天内书面通知投诉人。举报人或投诉人要求劳动监察告知自己案件处理结果时,劳动监察部门应当告知举报人或投诉人。

三、劳动监察大队职责  

对于拖欠工资,查证属实的,劳动监察大队会依法责令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第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第十八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作出以下处理:

(一)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

(三)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

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从上述文章我们可以知道,在劳动监察大队讨工资的程序中,如果劳动监察大队已经登记立案,是需要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根据证据来制定相关的处理决定书,以此追究企业单位的法律责任。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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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行为发生在两年以内的;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4、投诉时投诉人应递交投诉文书。  
三、所需材料
1、举报投诉者应出示身份证、工作证等;
2、举报者举报本人所在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应出示与所在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劳动合同》、录用通知书、工资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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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举报投诉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由本人送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也可以用电话举报。
2、举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举报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家庭地址、联系方式;
(2)被举报单位名称、被举报人姓名、详细地址(住址)、工商注册登记机关、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3)被举报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内容、经过、涉及的人数、金额等;
(4)被举报的事件必须真实;
(5)举报投诉人请求的事项;
(6)举报人签名,并注明举报时间。
五、案件的受理和处理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举报,将视案件的轻、重、急、缓,做好分门别类,并依法查处。
1、属于职工与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办理;
2、隶属区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发生的案件,由当事人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
3、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不属于受理范围的投诉案件,应告之当事人到相关部门处理。
六、受理时限
自接到举报投诉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受理,自受理之日立案调查,6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调查完成后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或者责令改正);在90日内对行政处罚、行政处理不履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七、办理依据
《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规定》等。
朋友在一家公司发生了劳动争议,私下协调不果,想走投诉程序,想具体咨询一下甘肃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程序。
[律师回复] 如果你遇到的问题属于以下情况,可以直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行政主要管理部门具有权利对违反劳动法规的单位或劳动者予以警告、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执行该项权利的前提是该单位或劳动违反了我国的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对于违反非常见类法规的,劳动部门可以建议有关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触犯刑法的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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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大队受理流程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劳动监察大队受理流程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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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程序主要是什么
[律师回复] 1.接受举报投诉。对于举报投诉的来信或者上级部门及其他部门交办、转送的来信统一由投诉处理人员拆封、登记;对于上访的投诉人或咨询人员,先填写《投诉举报登记表》或《咨询登记表》。如果因同一事由引起的5人以上集体投诉的,应当推选代表1至5名,并填写《委托书》,所有人员均在委托书中签名。接待人员对于投诉人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告知投诉人补正;对于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的投诉,告知投诉人向有关部门反映;对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但不属于劳动监察机构管辖的投诉,告知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机构提出。
2.审查受理或立案登记 对于举报投诉信件,在拆封、登记时予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在收到信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上访投诉,在接到投诉文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投诉,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投诉人(姓名、地址不清的除外)。
3.分流。接待人员根据举报投诉反映的情况,对案件进行归类,并作相应的分流处理:
(1)属举报类案件(如拖欠工资、未办用工手续、未签劳动合同、超时加班加点、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收取押金、非法使用童工、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工特殊劳动保护权益等),填写《群众来信来访处理表》并报批受理后由劳动监察大队查处。
(2)属劳动争议类案件(如因工资支付争议、劳动合同争议、离职或辞退或除名或开除争议、工伤待遇争议以及因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违约金发生争议等),可以进行行政调解。若事实不清或无法调解或当事人不愿调解的,告知投诉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3)属于综合类案件(既有劳动争议,又有违法举报),分别按争议类和举报类案件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4)属咨询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性质的,依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讲解或答复当事人或者引导其向相关业务经办机构咨询。
4.调查处理。 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的调查,从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案件调查完成后根据事实和法律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或者责令改正的决定。
5.跟踪答复。 接待人员对直接调解处理的案件及时答复当事人;对需要答复的分流案件,及时跟踪处理结果,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当事人。
6.结案归档。举报投诉接待人员对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的案件整理归档,并输入电脑。对于投诉者来说,我们只需要携带相关的证据直接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可是接到的投诉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管辖范围的这几个方面是需要劳动监察大队自己审查的,后面的立案登记和分流处理等也都有着相应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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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在浙江上班,前不久公司一直加班但却没有给予加班补助,向领导反映但领导不予答复。我想帮他咨询一下2017最新浙江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程序,看看可不可以投诉,正当维权。
[律师回复]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用人单位的侵害,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那么什么时候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又有哪些事由才会被监察大队受理呢?下面我就为你解答2017最新浙江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程序的问题。
劳动监察大队隶属于各级政府的社保局,是完全由政府开支的行政单位,到劳动局投诉不用劳动者花钱。
如果你遇到的问题属于以下情况,可以直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程序主要是什么
[律师回复] 1.接受举报投诉。对于举报投诉的来信或者上级部门及其他部门交办、转送的来信统一由投诉处理人员拆封、登记;对于上访的投诉人或咨询人员,先填写《投诉举报登记表》或《咨询登记表》。如果因同一事由引起的5人以上集体投诉的,应当推选代表1至5名,并填写《委托书》,所有人员均在委托书中签名。接待人员对于投诉人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告知投诉人补正;对于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的投诉,告知投诉人向有关部门反映;对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但不属于劳动监察机构管辖的投诉,告知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机构提出。
2.审查受理或立案登记 对于举报投诉信件,在拆封、登记时予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在收到信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上访投诉,在接到投诉文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投诉,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投诉人(姓名、地址不清的除外)。
3.分流。接待人员根据举报投诉反映的情况,对案件进行归类,并作相应的分流处理:
(1)属举报类案件(如拖欠工资、未办用工手续、未签劳动合同、超时加班加点、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收取押金、非法使用童工、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工特殊劳动保护权益等),填写《群众来信来访处理表》并报批受理后由劳动监察大队查处。
(2)属劳动争议类案件(如因工资支付争议、劳动合同争议、离职或辞退或除名或开除争议、工伤待遇争议以及因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违约金发生争议等),可以进行行政调解。若事实不清或无法调解或当事人不愿调解的,告知投诉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3)属于综合类案件(既有劳动争议,又有违法举报),分别按争议类和举报类案件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4)属咨询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性质的,依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讲解或答复当事人或者引导其向相关业务经办机构咨询。
4.调查处理。 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的调查,从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案件调查完成后根据事实和法律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或者责令改正的决定。
5.跟踪答复。 接待人员对直接调解处理的案件及时答复当事人;对需要答复的分流案件,及时跟踪处理结果,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当事人。
6.结案归档。举报投诉接待人员对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的案件整理归档,并输入电脑。对于投诉者来说,我们只需要携带相关的证据直接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可是接到的投诉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管辖范围的这几个方面是需要劳动监察大队自己审查的,后面的立案登记和分流处理等也都有着相应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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