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解决劳动关系能不能工伤理赔?

最新修订 | 2024-06-13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25人
专家导读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的认定时需要向劳动部门提供劳动关系的证明,如果不能证明劳动关系就认定不了工伤,就不能获得赔付。

{ArticleTitle}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到工伤,如果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职工个人今后的工作或重新就业都会造成巨大影响,有些不良经营者甚至还威胁受到工伤的职工必须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就不给予其工伤补偿,那么,不解决劳动关系能不能工伤理赔呢?

1.达到伤残等级的,离职与否关系着是否可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解除劳动关系的只有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

2.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4. 工伤导致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无论劳动合同期限是否已经到期。职工患职业病期间,用人单位同样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无论劳动合同期限是否届满。如果劳动者不能实际参加劳动,依法享受相应福利待遇而非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

5、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以上就是工伤补偿与劳动关系解除的相关说明,总之,相关法规对受到工伤的劳动者给予了相应的保护,例如工伤赔偿、工伤待遇,以及工伤期间劳动关系的存续等,那么,不解决劳动关系能不能工伤理赔呢,答案是肯定的,是否解除劳动关系的区别在与工伤理赔的种类和金额大小不同。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3.7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97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不解决劳动关系能不能工伤理赔?
一键咨询
  •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7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5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3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1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3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2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0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7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8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0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1****78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6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8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3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4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收养关系能不能解除?
收养关系可以解除,但需要满足养子女已经成年的条件。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10周岁以上的,应当征求本人同意。解除方式有协议解除和诉讼解除两种。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么什断决父子关系
[律师回复] 脱离父子关系法院流程从法律角度上,亲子关系不能自认而解除。我国关于自认的规定集中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条,其第一款为:“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身分关系的案件除外。”该款明确规定有关身份关系的案件追求客观真实而不适用自认。身份关系的案件包括婚姻关系案件和亲子关系案件两类目前我国法律是禁止断绝亲子关系的.因为这有悖于社会主义道德.即使起诉到法院,法院也不会受理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对家庭关系纠纷没有处理办法.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如果父母没有尽到抚养的义务,子女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父母履行法定义务.法院会强制其履行.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如果子女不尽义务,父母也可以采取相同的办法.但不管父母一方还是子女一方,即使对方不履行其义务,也不妨碍另一方义务的成立。也就是说,这种身份关系产生的义务是不可以抛弃的.如果是亲生的除非把他送人收养,办理合法收养手续接触父子关系的程序亲生父子关系是无法通法律的方式断绝情的,因为这是事实关系,不是其它的法律关系可以说通过协议啊,公证啊这类似的法律行业来解除。即使双方写了一个合同,说从今天起,我们断绝亲生父子关系,这个合同也是因为违背社会公共道德而无效的。相反,养子女、继子女关系,则是可以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解除。如果真有断绝亲子关系的法律程序的话,那就是14岁以下儿童被他人收养了,那么这时候,法律上认为他同新生的父母及亲属的关系解除了,这时也不是绝对的断绝,因为如果对方解除收养关系、被收养人未成年又会自行恢复,成年的则要依他的自已的意愿而恢复。父子之间一般牵涉到一些法定的扶养、赡养等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这些东西除非权利人不主张,不然他就会存在意思是说,只要是未成年子女、或无生活动力子女,高中及以下学习的子女,父亲的负担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义务是必需的同样如果老年人老无所依,无生活来源、无自理能力也子女也是必须要负担生活、医疗费用的只要子女、父亲要钱,就必须给。当然,这种负担也是力所能及的范围。但其它的一些,财产关系则是可以断绝的,如财产、继承、债务等,父子之间就可以通过协议等方式,区分好我们之间你是你的我是我的。至于对方犯罪、损害别人、违反、欠债这些,只要对方不是未成人,或者是精神病人,那么父亲或儿子完全可以不管对方是不犯法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收养关系能不能解除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收养关系能不能解除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是一名受了工伤的员工,单位违法在先,经过劳动仲裁,裁决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给我相关的经济补偿金,后又经过一审二审,失业金缴纳有30个月,请问律师仲裁能否裁决解除劳动关系?仲裁庭可以裁决解除劳动关系吗
[律师回复] 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劳动关系是市场经济中极为重要的一个领域,劳动力市场越发展,劳动关系问题越重要。本书通过对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关系进行深入系统的比较和梳理,分析概括了西方国家劳动关系的基本理论、学派、制度模式、理念观点与争论,尤其是其劳动关系问题最尖锐时期的立法、政策和经验,总结了市场经济国家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制度和一般规律,并在分析我国劳动关系现状的基础上,探索了劳动关系的发展方向、制度和调整模式选择。
中国劳动关系问题正在成为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回避的重大课题和敏感社会问题。加入WTO后中国劳动关系的发展将渐呈国际化、市场化、单极化、易激化、社会化走势,而我们对处理市场经济中的劳动关系经验不足,缺乏系统的研究和理论指导。本书的特点和创新,在于全面系统地反映了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关系的理论、制度、模式、理念、实务及最新动态,为我国劳动关系的调整制度、立法和制定社会政策提供了理论参考和务实的操作性方案。将社会学、经济学、法学的理论和方法结合起来,为研究和解决劳动关系问题提供了新的综合的视角和更为深刻的理解。探讨了经济全球化对劳动关系的影响,以及各国劳动关系的制度、政策比较。对建立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劳动关系协调体系,预防和应对劳动关系问题最尖锐时期的情况,具有广泛的研究价值和应用价值。
劳动关系是市场经济中极为重要的一个领域,劳动力市场越发展,劳动关系问题越重要。
如何解决家庭矛盾关系?
[律师回复] 对于如何解决家庭矛盾关系?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虽然社会发展的速度现在要比以前快出不少,但是现在很多家庭都是共同拥有一套房产的,偏偏这种情况是最容易出现问题的,毕竟这一件事情涉及到很多其他的小因素,那么如何解决家庭房产纠纷
首先,如果是因房产产生的继承纠纷,需现查明被继承人生前是否有留下遗嘱、遗赠协议或遗赠扶养协议,如果有那就要先按有效的遗嘱、遗赠协议或遗赠扶养协议处置房产。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留下遗嘱,只能按照法定遗嘱继承,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如配偶、子女、父母,同时也要适当顾及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等然后,关于处置房产而产生的纠纷,建议还是通过协商来解决以免伤了家庭成员之间的情谊,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纠纷的,那么只能够向人民提讼,由人民作出公正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7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现在醉驾找关系能解决吗?
当然是不可以的,醉驾是犯罪行为,找关系是不能够解决根本问题的。 醉驾是刑事类案件,并且在执法过程中,非常的简单,就是直接测酒精含量,达到标准就先关押,然后将案件移送到检察院,最后法院来审判。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房屋买卖关系成立判决
[律师回复] 1、卖方必须要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非房屋所有人和土地使用人不得出卖他人的房地产。
2、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未成年人和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公民不能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其房地产买卖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单位买房者如需购买私房的须得到有关机关的批准。
3、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可信。
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表示出来的意思必须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相一致。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者双方恶意串通签订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房地产买卖合同都属于无效合同。行为人对房地产买卖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或合同显失公平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撤销或变更合同。
4、房地产买卖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也即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
如果购房者通过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房屋转让必须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或者将其中的土地收益按规定上缴国家,否则不得买卖。
5、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规定。
房地产买卖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并且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并公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发生醉驾能找关系解决吗?
因为醉驾是已经入刑法了,所以说即使是找关系也是不可以解决的,那么我国的道路交通规章中就明确的规定了不得出现任何酒驾以及醉驾等行为,当出现了违章驾驶等行为交警不会会扣除驾照分数还会收取一定的罚金,如果造成的后果比较严重,当事人也是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的。
10w+浏览
交通事故
股份比例与决策权的关系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一个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是股东会,一个股东对一个公司的控股分两种情况:
1、绝对控股,就是股权大于50,
2、相对控股,股权小于50,但是是最大的股东(如三个股东A,B,C,股权分别为40,35,25,那么有40股权的股东就是相对控股)
二、控股股东不一定就说了算,主要要看公司章程的规定,比如章程规定一项决策必须至少有一个非控股股东同意才可以通过,那么控股股东就不能说了算。所以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好。
三、买了股票就是公司股东,如果你愿意,当然可以参加股东大会,如果你的持股比例大,你还有很大的权力,当然你不参加也可以,或者你可以委托别人投票等等
1、股份制公司的决议实行股份多数决原则。
2、股份多数决就是指股东大会依持有多数股份的股东的意志作出决议。也就是所,持有股份多的哪一方享有最终决策权。
3、股东大会决议实行股份多数表决原则,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要有代表股份多数的股东出席二是要有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多数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决策权与股份比例的关系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一个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是股东会,一个股东对一个公司的控股分两种情况:
1、绝对控股,就是股权大于50,
2、相对控股,股权小于50,但是是最大的股东(如三个股东A,B,C,股权分别为40,35,25,那么有40股权的股东就是相对控股)
二、控股股东不一定就说了算,主要要看公司章程的规定,比如章程规定一项决策必须至少有一个非控股股东同意才可以通过,那么控股股东就不能说了算。所以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好。
三、买了股票就是公司股东,如果你愿意,当然可以参加股东大会,如果你的持股比例大,你还有很大的权力,当然你不参加也可以,或者你可以委托别人投票等等
1、股份制公司的决议实行股份多数决原则。
2、股份多数决就是指股东大会依持有多数股份的股东的意志作出决议。也就是所,持有股份多的哪一方享有最终决策权。
3、股东大会决议实行股份多数表决原则,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要有代表股份多数的股东出席二是要有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多数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什么是关系纠纷?如何解决?
[律师回复] 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认识出现矛盾时,最容易产生纠纷。可以采用民事诉讼解决,民事诉讼一般程序: 1、,即向有管辖权的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受理后,5日内将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宣判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7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肇事逃逸找关系能解决吗
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既违背了道德,也违反了法律。企图通过关系解决问题是万万不可取的,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社会的公序良俗,也触犯了法律的底线。 在法治社会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每个人都应该遵守法律,勇于承担自己的责任。如果我们妄图通过不正当手段逃避法律的制裁,只会让自己陷入更加严重的后果之中。 因此,我们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要试图挑战法律的权威。同时,我们也应该教育身边的人,让他们明白交通肇事逃逸的严重性,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有序的社会环境。
10w+浏览
交通事故
父子关系协议书有效吗?我和父亲的关系决裂了
[律师回复] 亲生父子关系是无法通法律的方式断绝情的,因为这是事实关系,不是其它的法律关系可以说通 过协议啊,公证啊这类似的法律行业来解除。即使双方写了一个合同,说从今天起,我们断绝亲生父子关系,这个合同也是因为违背社会公共道德而无效的。  相反,养子女、继子女关系,则是可以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解除。  如果真有断绝亲子关系的法律程序的话,那就是14岁以下儿童被他人收养了,那么这时候,法律上认为他同新生的父母及亲属的关系解除了,这时也不是绝对的断绝,因为如果对方解除收养关系、被收养人未成年又会自行恢复,成年的则要依他的自已的意愿而恢复。  父子之间一般牵涉到一些法定的扶养、赡养等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这些东西除非权利人不主张,不然他就会存在(意思是说,只要是未成年子女、或无生活动力子女,高中及以下学习的子女,父亲的负担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义务是必需的;同样如果老年人老无所依,无生活来源、无自理能力也子女也是必须要负担生活、医疗费用的;只要子女、父亲要钱,就必须给)。当然,这种负担也是力所能及的范围。  但其它的一些,财产关系则是可以断绝的,如财产、继承、债务等,父子之间就可以通过协议等方式,区分好我们之间你是你的我是我的。至于对方犯罪、损害别人、违反、欠债这些,只要对方不是未成人,或者是精神病人,那么父亲或儿子完全可以不管对方是不犯法的。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97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关系 > 不解决劳动关系能不能工伤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