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管理的基本管理制度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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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有关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制度。2、有关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3、有关公司业务合同的管理制度。4、有关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制度。5、有关公司的投融资制度。6、公司保密制度。7、档案管理制度。8、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等。
公司法管理的基本管理制度有哪些

公司法》管理的基本管理制度有哪些

1. 什么是公司法?

公司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公司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广义的公司法是指 规定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解散及其他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除包括《公司法》外,还包括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中有关公司的规定。

2.“基本管理制度”是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制度

这个说法存在两个问题:

(1)立法主体问题。众所周知,《公司法》的立法主体是国家,公司《章程》的立法主体是股东会/股东大会,而“基本管理制度”是由董事会“制定”。

对于“制定”,按照笔者对《公司法》的理解,应当是“最终决定”的意思,其理由是:

——如果做为“拟定、起草”的意思,必然应当在股东会的职权中明确“审议批准(基本管理制度)”,如同“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般;

——按照《公司法》的立意,所有权与经营权应当分离,因此董事会应当履行经营的职责,对公司起到经营管理的责任,因此应当有权限在《公司法》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范围内“最终决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2)制度内容问题。既然是《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已经明确了的内容,为什么还要多此一举、再制定个“基本管理制度”?

由此可见,“基本管理制度”应当是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内容有所不同的制度。

3.关于“具体规章制度”的理解

总经理负责制定的“具体规章制度”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的细化,一般包括基本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部门规章、业务流程管理、岗位管理、物资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等日常事务性管理。

综上所述,《公司法》并没有明确具体的管理制度,这为公司在管体体制上保留了很大的空间,但同时也会造成董事会、经理层之间的权责模糊,建议公司可以在制定规章制度时,明确基本管理制度与公司章程的界定。以上就是小编关于公司法管理的相关介绍,如您还有疑问,欢迎咨询律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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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的法定程序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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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期限内预交仲裁费用,否则将视为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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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庭阶段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和选定仲裁员。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向双方当事人发出组庭通知书。当事人在收到组庭通知书后,对仲裁员的公正性有怀疑时,可以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回避申请,同时应当说明理由。若回避事由在首次开庭后知道的,可以在最后一次开庭终结前提出。因回避而重新选定或指定仲裁员后,当事人可以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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