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没有目击证人应该怎么做?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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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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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证人证言只是一种证据,申请工伤认定,没有证人证言,有单位盖章证明的,或是有其他证据证明的,依然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认定没有目击证人应该怎么做?

现在生活中很多用人单位的相关工作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有的用人单位单位会积极承担责任,有的不这样,那么工伤认定没有目击证人时应该怎么做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认定工伤与有无目击证人无关,证人证词不是必要条件,关键要看是否属于认定工伤的情形,如果非要就去社保局工伤科让他们拿出《工伤保险条例》出来,看哪条有些要证人证词,还不受理就去仲裁起诉公司和社保局。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要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医药费。根据《第八次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第九条,被侵权人有权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侵权人的侵权责任不因受害人获得社会保险而减轻或者免除。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和四十二条的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请求工伤保险基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或者其他保险待遇。所以可以得到除了医疗费等实际损失之外的双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

(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

(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

综上所述,小编针对工伤认定没有目击证人这一问题,提供了相关参考办法,劳动者遇到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在此小编温馨提示广大劳动者一定要切实维护好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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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
(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综上所述,小编针对工伤认定没有目击证人这一问题,提供了相关参考办法,劳动者遇到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在此小编温馨提示广大劳动者一定要切实维护好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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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工伤认定理由应该怎么做
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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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我家亲戚在广州电子厂工作,他不小心被机器压倒了手,他想要申请工伤认定,还叫身边的工人帮忙作证,可是工人们迫于老板的威胁不肯帮助他,我想询问的是个人申请工伤认定 没有目击正人怎么办?
[律师回复] 认证流程:
  委托代理合同签订前
  
(一)、详细听取受伤职工事发经过陈述,并作相应谈话记录,并要求委托人签字,主要记录以下内容:
  
1.受伤职工身份情况;
  
2.用工单位的大致情况(一般能说出单位名称);
  
3.何时建立劳动关系,有无签订劳动合同,有无办理工伤保险;
  
4.工作岗位及相关职责;
  
5.工资报酬及培训情况;
  
6.劳动保护及相关防护措施;
  
7.发生工伤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受伤部位;
  
8.治疗过程,住院时间、医疗费支付情况,受伤后用人单位态度及意见;
  
9.受伤职工家庭成员及大致情况;
  
10.受伤职工本人的要求及期望。
  
(二)、核对相关病历、医院证明是否医疗终结,是否存在过医疗情形。
  
(三)、到事故现场作调查与核对,并查明以下内容(路程较远的,应在办理委托手续后进行):
  
1.用工单位的名称、单位或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2.单位开办时间事工程的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应与受伤职工的第一次上班及受伤时间相吻合);
  
3.工程发包单位诉讼,便于以后财产保全时暂扣工程款;
  
4.与目击证人(工友)取得联系,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作调查笔录;
  
5.发生以下情形做相应的证据保全工作:
  
(1)用工单λ或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明确表态不承认受伤职工是其职工或不在用人单λ或工程施工地点受伤的;
  
(2)用人单λ或工程施工负责人有殴打、恐吓、驱逐受伤职工情形的。
  
(四)仔细核对,确定是否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其它部门进行控诉或要求其主持调解。
  
(五)其它,如核对受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是否超过一年,如超出一年,则工伤认定超时效,劳动部门不会受理工伤认定。
  二、办理委托代理合同时:
  
(一)详细向其告知调查、仲裁诉讼程序中律师能够做出具体事项;
  
(二)应明确委托人在办理委托代理合同后应配合律师做的具体事项;
  
(三)应告知委托人在仲裁或诉讼中有哪些风险及相关防范措施;
  
(四)应送达相关委托文书、质量监督卡等;
  
(五)对文化程度不高的委托人,还应详述委托合同的内容及律师收费办法等相关情况以免代理后发生争议;
  
(六)对于风险代理或予多交代理费的情形,应在委托合同着重予以书面确认,避免发生分歧或争执;
  
(七)对于特别授权或办理委托手续后,委托人就回外地工作生活情形的,应在委托代理合同中明确律师的代理权限及特别授权事项。
  三、工伤认定程序(之前也可与对方调解):
  
(一)调查事故发生经过,作相关的证据固定工作,对于一些容易更失或被损毁的证据应及时保全,对一些流动性强或无固定职业的证人要及时作调查笔录。
  
(二)制作《工伤认定申请书》,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三)向工伤事故发生地过去部门提交申请书及申请者,并提供以下材料:
  
1.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人单λ工商登记材料;
  
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3.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法院记录等医疗材料;
  
4.如系机动车事故伤亡的,应扣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四)及时与劳动部门联系,看是否需补充材料。
  
(五)领取工伤认定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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