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房产租售同权的本质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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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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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租售同权的本质是租房和买房,同属于平等的权利享受范围。租房以前本身也是可以就近上学的,只不过是排位要在户主之后,同时还要附带诸多的条件,包括租房合同、社保等一系列的条件。租售同权的本质就是要打破这种权利的不平等,取消不必要的条件限制,取消所谓的排位置度,要给与租房客同等的就近上学权利

国家房产租售同权的本质是什么?

大城市房价高企,对于普通人来说买房很困难。很多在大城市打工的农民工,都是靠租房来解决一家人的住宿问题的。针对房屋租赁市场,我国政府一直进行改革,在去年,还提出了租售同权的口号。那么,国家房产租售同权的本质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小编做个了解。

一、国家房产租售同权的本质是什么?

“租购同权”本质上是让租房人和业主获得共同的权利,包括学区、户籍等,其中最重要的是就近入学权。所谓租和售的区别就两点,一落户,二就学。考虑到落户的主要目的也是为了就学,所以租售同权的本质就是给租客的孩子解决上学问题。

但要注意的是,“租购同权”只是能让租房者参加入学排队,不能保证所有的租房者和业主同时享受优质的教育资源。因为教育资源本身是稀缺的。而且在实际中,不仅租房者和业主不能同权,购房年限不同的业主、户籍和房屋产权不一致的业主,排队顺序可能也会不一样。

二、租售同权广州北京的政策有何区别?

广州模式是比较接近市场化模式,但要求的入学资格是“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市及所在区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监护人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的”,事实上和过去的文件精神没有太大变化。

对两个模式都有不同意见。对于北京模式,抱怨比较多的可能是以市场化价格买入物业的业主,此前公租房客在享受小区公共设施方面已经引发不少抱怨,如果公租房客享受入学落户待遇,对于不少重金持有住房的业主将是一个打击。对于广州模式,目前反对声音则聚焦于房租的“非理性上涨”,也传出房主要求签约10年的新闻。

尽管这些都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却不得不引起重视,尤其对于教育资源分配方面。当经济高速增长、所有人都得益的帕累托改进时代结束,利益的重新划分必然引发不同反应。而这些政策的最终走向,对于生活在大城市的年轻人而言,至关重要。

综上所述,通过对国家房产租售同权政策解读,我们不难发现,租售同权最主要的就是保障租房人子女的教育权,这也是核心内容。在广州已经试点租售同权,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以就近入学,这样一来,没有买学区房的外地人,也有机会让其子女享受到平等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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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产品质量问题分为两类,一类是一般产品质量问题,即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要求(称为默示保证条件),或不符合生产者、销售者对产品质量作出的保证和 承诺(称为明示担保条件)。如国家法律规定,产品必须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具备应有的使 用性能。还有很多产品都有产品说明、产品标签、广告、样品等,只要生产者、销售者以上 述任何一种方式表明了产品的质量,消费者就可以此作为判定质量的依据,只要认定产品与 其说明名不符实,就可以判定产品质量有问题。另一类是产品存在缺陷,并使消费者造成了 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表明产品质量问题的严重。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不仅可以要求赔偿 该产品损失,还有权要求赔偿该产品造成的其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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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 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 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消费者在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后,应及时向,以免丧失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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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一、消费者的社会监督权利 《产品质量法》第22条规定:“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 ;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 .”第23条规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 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人民。”社会组织主要指各 级消费者协会及质量管理协会等。 二、销售者必须对消费者购买的产品质量负责 《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定: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 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1 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2 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3 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三、消费者有权要求获得损害赔偿 《产品质量法》第44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 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 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 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用等。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 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四、解决产品质量纠纷的方式 《产品质量法》规定,消费者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产品质量纠纷,也可以请社会团体、行 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还可向仲裁机构申请裁决,也可直接向人民。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因产品质量引发问题,有权要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这里的产品质量问题分为两类,一类是一般产品质量问题,即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要求(称为默示保证条件),或不符合生产者、销售者对产品质量作出的保证和 承诺(称为明示担保条件)。如国家法律规定,产品必须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具备应有的使 用性能。还有很多产品都有产品说明、产品标签、广告、样品等,只要生产者、销售者以上 述任何一种方式表明了产品的质量,消费者就可以此作为判定质量的依据,只要认定产品与 其说明名不符实,就可以判定产品质量有问题。另一类是产品存在缺陷,并使消费者造成了 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表明产品质量问题的严重。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不仅可以要求赔偿 该产品损失,还有权要求赔偿该产品造成的其他损失。 五、损害赔偿的有关时限规定 消费者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 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 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消费者在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后,应及时向,以免丧失诉权。 请求赔偿的权利又叫请求权,指的是消费者因产品缺陷受到损害后,要求侵权人(包括生产 者、经销者)给予赔偿的权利。
我国《产品质量法》有规定销售者不得销售() 的产品
[律师回复] 一、消费者的社会监督权利 《产品质量法》第22条规定:“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 ;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 .”第23条规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 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人民。”社会组织主要指各 级消费者协会及质量管理协会等。 二、销售者必须对消费者购买的产品质量负责 《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定: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 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1 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2 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3 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三、消费者有权要求获得损害赔偿 《产品质量法》第44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 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 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 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用等。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 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四、解决产品质量纠纷的方式 《产品质量法》规定,消费者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产品质量纠纷,也可以请社会团体、行 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还可向仲裁机构申请裁决,也可直接向人民。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因产品质量引发问题,有权要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这里的产品质量问题分为两类,一类是一般产品质量问题,即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要求(称为默示保证条件),或不符合生产者、销售者对产品质量作出的保证和 承诺(称为明示担保条件)。如国家法律规定,产品必须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具备应有的使 用性能。还有很多产品都有产品说明、产品标签、广告、样品等,只要生产者、销售者以上 述任何一种方式表明了产品的质量,消费者就可以此作为判定质量的依据,只要认定产品与 其说明名不符实,就可以判定产品质量有问题。另一类是产品存在缺陷,并使消费者造成了 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表明产品质量问题的严重。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不仅可以要求赔偿 该产品损失,还有权要求赔偿该产品造成的其他损失。 五、损害赔偿的有关时限规定 消费者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 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 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消费者在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后,应及时向,以免丧失诉权。 请求赔偿的权利又叫请求权,指的是消费者因产品缺陷受到损害后,要求侵权人(包括生产 者、经销者)给予赔偿的权利。
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销售者不得销售什么产品
[律师回复] 一、消费者的社会监督权利 《产品质量法》第22条规定:“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 ;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 .”第23条规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 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人民。”社会组织主要指各 级消费者协会及质量管理协会等。 二、销售者必须对消费者购买的产品质量负责 《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定: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 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1 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2 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3 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三、消费者有权要求获得损害赔偿 《产品质量法》第44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 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 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 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用等。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 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四、解决产品质量纠纷的方式 《产品质量法》规定,消费者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产品质量纠纷,也可以请社会团体、行 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还可向仲裁机构申请裁决,也可直接向人民。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因产品质量引发问题,有权要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这里的产品质量问题分为两类,一类是一般产品质量问题,即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要求(称为默示保证条件),或不符合生产者、销售者对产品质量作出的保证和 承诺(称为明示担保条件)。如国家法律规定,产品必须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具备应有的使 用性能。还有很多产品都有产品说明、产品标签、广告、样品等,只要生产者、销售者以上 述任何一种方式表明了产品的质量,消费者就可以此作为判定质量的依据,只要认定产品与 其说明名不符实,就可以判定产品质量有问题。另一类是产品存在缺陷,并使消费者造成了 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表明产品质量问题的严重。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不仅可以要求赔偿 该产品损失,还有权要求赔偿该产品造成的其他损失。 五、损害赔偿的有关时限规定 消费者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 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 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消费者在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后,应及时向,以免丧失诉权。 请求赔偿的权利又叫请求权,指的是消费者因产品缺陷受到损害后,要求侵权人(包括生产 者、经销者)给予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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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租售同权政策是什么?
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即所谓“租售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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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售同权国家规定有哪些内容?
1、确定培育和发展租赁市场2、租房权益获立法保障3、广州率先提出租售同权4、确定首批试点城市。租售同权国家规定的具体内容,让租房的人在住宿、医疗、教育上同买房的人享有一样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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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表弟开的食品经营有限公司已经开始融资了,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担保抵押合同的范文是什么
[律师回复] 出质人:(简称甲方)
质权人:(简称乙方)
根据公司(借款人)与乙方于年月日签订的编号为:[]的《担保协议书》(以下简称担保书)中第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根据担保书,为公司(借款人)向贷款币万元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为,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股权质押反担
保期限为上述主债务发生代偿后之日起两年。
二、甲方愿意以其拥有的占公司(借款人)%的股权质押给乙方,作为反担保,以偿付乙方履行担保责任后所发生的债务。甲方保证公司(借款人)过半数股东同意甲方以其持有的该公司股权出质,并且甲方向乙方出具与此相关的股东会决议。甲方用作质押的股权,评估价值为币万元。
三、甲方保证对上述质押的股权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处分权,保证上述股权在此之前未设置抵押权,并免遭第三人追索。
四、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财务报表,以及对上述股权的评估等资料。甲方应对其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五、上述股权的所有权证明文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交付乙方,质押期间由乙方保管,质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处置上述质押股权。
六、如公司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致使乙方承担了担保责任。乙方有权以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理所质押的股权,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经双方协商,由乙方收购上述股权。
七、乙方有权收取上述股权质押的孳息。
八、甲方若以上市公司的股票出质,须在签订本协议后,到证券登记机关办理出质登记,本协议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甲方若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或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出质,该股份质押应记入公司的股东名册,本协议自记入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甲方将记载股份质押登记的股东名册(原件一份)交给乙方。
九、本协议适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深圳市地方法规。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深圳市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经协商,另签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相关规定:
第七十五条 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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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是一家新成立的建筑公司,得租赁一间厂房,现在要质押,请问我想要一份租赁权质押合同范本?
[律师回复]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担保法》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为了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将其已注册的使用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_________类_________商品上的第_________号_________商标质押给乙方,作为_________的担保。商标图样:(略)
  
二、根据国家工商局指定的_________商标评估机构的评估,该商标的实际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三、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履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质押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_个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该质押商标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后,甲方可以将质押商标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但转让费不得低于该商标的评估价值。无论转让或许可,甲方所得的转让费或许可费都应当用于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七、如甲方到期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债务,乙方有权将质押商标拍卖或者变卖,用所得的价款清偿债务。价款超过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担。
  
八、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范本(二)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担保法》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为了_________,甲方将其已注册的使用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_________类_________商品上的第_________号_________商标质押给乙方,作为_________的担保。
  商标图样: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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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二、根据国家工商局指定的_________商标评估机构的评估,该商标的实际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三、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履行期限
  _________。
  
四、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_________。
  
五、质押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该质押商标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甲方可以将质押商标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但转让费不得低于该商标的评估价值。
  无论转让或许可,甲方所得的转让费或许可费都应当用于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七、如甲方到期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债务,乙方有权将质押商标拍卖或者变卖,用所得的价款清偿债务。价款超过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担。
  
八、其他事项
  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范本(三)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担保法》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为了_________,甲方将其已注册的使用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_________类_________商品上的第_________号_________商标质押给乙方,作为_________的担保。
  商标图样:
  
二、根据国家工商局指定的_________商标评估机构的评估,该商标的实际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三、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履行期限_________.
  
四、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_________.
  
五、质押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该质押商标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甲方可以将质押商标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但转让费不得低于该商标的评估价值。
  无论转让或许可,甲方所得的转让费或许可费都应当用于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七、如甲方到期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债务,乙方有权将质押商标拍卖或者变卖,用所得的价款清偿债务。价款超过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担。
  
八、其他事项 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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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租售同权能租多少年
从广州的相关通知可以看出,要求到2020年,形成政府、企业和个人互相補充、协同发展的租賃住房供应体系,促进大、中、小住房租房企业蓬勃发展,故而是没有停止的趋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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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老家的一套房子,空闲也是空着,就想要租赁出去,房屋以租代售合同文本是怎样写的呢
[律师回复] 以租代售房屋协议 出租人: ______房地产有限公司 (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乙方”) 电 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 订立本以租代售合同书(下称“本合同”), 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 出租房屋 第一条 出租房屋的位置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大厦_____号之房屋(下称“该房屋”)。 该房屋的图纸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一。 第二条 该房屋之面积 该房屋之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 第三条 该房屋之装修及设施状况 该房屋之装修及设施状况详见本合同之附件二。 第四条 该房屋之用途 乙方租赁该房屋可用于以下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禁止乙方租赁期间将该房屋用于以下用途: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 租赁期限 第五条 乙方承租该房屋的租赁期限为_____年, 自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下称“起租日”) 起, 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下称“止租日”) 止。 第三章 房屋交付 第六条 交接与签收 甲方应与起租日前_____天, 即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乙方发出书面出租交接通知。 乙方收到该交接通知后, 应按通知时间与甲方办理书面的房屋交接确认书。 第七条 承诺与保证 ★就本合同的履行, 甲方向乙方不可撤销地承诺并保证:
(一) 甲方开发该房屋之法律手续齐备;
(二) 该房屋未受到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裁定、 决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对房屋产权及使用的限制;
(三) 甲方系该房屋之唯一、 合法的所有权人, 且该房屋之权属无任何争议;
(四) 该房屋之开发、 建设符合法律规定, 符合安全标准, 并符合公安、 环保、 卫生等主管部门之有关规定, 符合该房屋租赁之使用要求。 ★就本合同的履行, 乙方向甲方不可撤销地承诺并保证:
(一) 乙方承诺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该房屋;
(二) 乙方承诺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内, 甲方有权在不影响乙方承租使用该房屋的情况下对该房屋设置抵押。 第四章 租金及其它费用 第八条 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一)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并同意向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物业管理公司”) 支付物业管理费。
(二) 本合同签订当日, 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_____元。该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在本合同自然终止或因解除时由甲方全额返还乙方;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时, 甲方有权在该履约保证金款额中扣划乙方应付的违约金; 乙方违约金被甲方扣划后, 甲方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在 3 个工作日内补足该履约保证金款额。 双方商定, 该房屋租金之支付标准与方式详见本合同之附件三(以租代售付款表)。 该房屋之物业管理费(与市政设施使用费以下由合称为” 其它费用”) 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__________元/月(甲方及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根据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进行调整)。 乙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 将首期支付的租金与物业管理费分别向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支付。 第九条 市政设施使用费 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保证按国家有关规定, 代为收取包括但不限于水、 电、 煤气、 电话、 传真、 有线电视等市政服务设施使用费。 乙方将于收到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转交之市政服务设施使用费缴费通 知后 5 日内缴付有关费用。 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承诺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市政服务设施使用费之手续费或附加费。 第十条 租金及其它费用的支付方式 乙方将按本合同约定之付款银行账号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用。 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之银行账号详见本合同之附件四。 第五章 以租代售之条件与实施 第十一条 乙方之购买权 甲方向乙方出租及转让该房屋, 系按以租代售方式进行。 乙方基于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时取得购买该房屋之权利。 本合同租赁期届满时, 乙方以付清本合同附件三之各期与全部款项, 即为乙方正式购买该房屋之明确的意思表示。 第十二条 以租代售之条件
(1) 以租代售之价格 甲、 乙双方同意该房屋之以租代售价格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____万____仟___佰___拾____元(¥_______), 并以该价格作为该房屋之出售价格, 即甲乙双方该房屋签署之 《商品房买卖合同书》 (下称“买卖合同”) 约定的该房屋销售价格。 该房屋销售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佰___拾____元(¥_______)。
(2) 买卖合同之付款方式 本合同所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作为买卖合同之购房价款应付款额之组成部分。 由于甲方给予乙方分期付款以租代售的优惠, 乙方签署买卖合同的同时应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补偿金, 该补偿金的计算期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以各该期应付租金为本金, 按各该期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3) 买卖合同之文本 甲乙双方同意采用______房地局制定之《商品房买卖合同书》 之文本订立双方对该房屋的买卖合同。 第十三条 以租代售文本 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做出购买该房屋的明确意思表示后或于______年___月前一次付清买卖合同所约定的全部购房价款后, 甲乙双方于_____日内, 按本合第十二条规定之条件订立买卖合同并按该合同的约定向甲方付清全部购房价款后, 甲方即开始为乙方办理该房屋之权属证书。 第六章 该房屋之修缮与装修 第十四条 房屋修缮 甲方对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二之装修及设施状况的部分, 应于该房屋交接后_____日内予以修缮至符合上述要求。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 甲方负责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的规定, 对该房屋承担保修责任。 第十五条 房屋装修 甲方向乙方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的该房屋后, 乙方有权对该房屋进行装修。 本合同依约终止时, 乙方应及时将该房屋交还甲方。 乙方 应于交还该房屋时, 将其恢复原状或按甲方要求对装修予以保留。 乙方对该房屋添置之不可与房屋分离的装饰装修附属物, 甲方无需向乙方退还或支付任何补偿款。 第七章 双方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责任
(一) 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合同期内, 甲方不得收回该房屋。
(二) 甲方负责该房屋之保修维修, 负责对交付该房屋时所随附的设备、 设施和附着物等进行日常维修, 以保证该房屋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甲方保证该房屋公用部分的清洁卫生及 24 小时的保安工作。
(三) 乙方选择履行买卖合同时, 甲方应该约定履行该房屋卖方之合同义务。 第十七条 乙方责任
(一) 按本合同规定, 按期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二) 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乙方在租赁期间及购买该房屋后, 不得随意更改该房屋的结构、 外观、 设备和用途, 亦不得在非乙方承租或买受区域内搭设任何建筑物等, 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三) 乙方应当遵守该房屋之《物业管理公约》。
(四) 对于甲方对该房屋进行之日常维修, 乙方承诺给予甲方进出该房屋之方便, 并给予适当协助。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的事由 双方一致同意, 不可抗力事件包括:
(一) 人力所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
(二) 人力所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其他事件。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事由之主张 本合同双方在向对方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出之证明文件后, 方可作为主张不可抗力免责的事由。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甲方之违约责任
(一) 在本合同发行期间, 若发生与甲方有关或与该房屋有关的产权纠纷债务纠纷, 概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二) 甲方未能于本合同规定的该房屋之交接日期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时, 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计算期间自该房屋应交付乙方之日第二日起到实际交付日止, 以该期间甲方应收之租金金额的日万分之_____进行计算。 逾期超过_____日, 甲方仍未履行交付该房屋的义务时, 乙方有权单方本合同, 本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 同时, 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全部已付的租金及其他费用, 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向乙方支付自己方实际付款日起至甲方将全部款项实际退还乙方之日止的全部利息。 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 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乙方之违约责任
(一) 乙方未按期向甲方支付租金时, 每日应当按未付租金款额的日万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_____日, 乙方仍未履行支付租金的合同义务时, 则甲方有权单方本合同, 本合同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 同时,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拖欠之全部租金及其他费用。 乙方除向甲方支付自乙方应付上述违约金外,同时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向甲方支付自乙方应付款项日起至乙方将全部款项实际支付甲方之日止的全部利息。 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履约的保证担保金。
(二) 因乙方违约或过错导致该房屋损坏的, 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十章 附则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 税费 本合同所发生之税费, 由甲方和乙方分别按政府规定依法缴纳。 第二十三条 合同效力与法律适用
(一)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 对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二) 本合同及其附作之手写与印刷文字经甲、 乙双方确认后其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有更改, 须经甲、 乙双方附签。
(三) 本合同的订立、 效力、 解释、 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有下列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情形发生时, 双方可以变更或解 除本合同:
(一) 符合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
(二) 因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三)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 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 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五条 文字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用中文书写, 其他文字文本之条款或者意思表示与中文不一致者, 均以中文文本为准。 本合同标题仅为方便阅读,不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亦不作为本合同的解释之用。 第二十六条 通知与送达
(一) 双方所有通知均可用电传、 传真可挂号邮件发出。 各方相互发出的通知及书信须按照本合同所列的各方地址发出。
(二) 每一方在任何时候更改其通讯地址时, 可用电传、 传真或邮件通知另一方。
(三) 任何用电传或传真发出的重要通知或书信时, 应该使用信件挂号寄出加以确认 (但未能发出此种确认不得使电传或传真发出的通知或发信失效)。
(四) 任何用电传或传真发出的每一通知或书信, 发出时间须被视为收到时间(但如果当日并非一营业日, 则下一营业日开始营业时须被视为收到时间, 以及用传真发出时, 发出的电传机自动显示发收人电传号码及接收代号时须被视为收到时间); 如用信件发出, 在人 手交递时或在出寄后 14 日, 须被视为收到时间。 第二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均提请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二十八条 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 甲、 乙双方各执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章) ______ 乙方: (签章)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 授权代表: __________ 附件
一: 房屋图纸 附件
二: 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详表 附件
三: 《商品房买卖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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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有一个商品房,已经搁在那里很长时间了,他最近打算去外地工作,所以想要把它卖掉,商品房认购书预售合同样本是什么
[律师回复] 雇主(以下简称甲方)与受雇职工(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_________》,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其中试用期_________天。
  第二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_________工作。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每月______日以_________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_元。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经乙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方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乙方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为200%支付工资;
  3.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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