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租售同权的本质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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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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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广东省租售同权的本质是是租房和买房,同属于平等的权利享受范围。租房以前本身也是可以就近上学的,只不过是排位要在户主之后,同时还要附带诸多的条件,包括租房合同、社保等一系列的条件。租售同权的本质就是要打破这种权利的不平等,取消不必要的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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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租售同权的本质是什么

租售同权的本质是租房和买房,同属于平等的权利享受范围。租房以前本身也是可以就近上学的,只不过是排位要在户主之后,同时还要附带诸多的条件,包括租房合同社保等一系列的条件。

租售同权的本质就是要打破这种权利的不平等,取消不必要的条件限制,取消所谓的排位置度,要给与租房客同等的就近上学权利,这样一来必然就会触碰到诸多学区房业主的利益。

什么是租售同权

租售同权,住建部称将立法明确“租售同权”: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同等待遇,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说,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方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引发房屋租赁纠纷的原因

(一)依法租赁的观念没有深入人心 目前,依法进行房屋转让抵押的意识在广大市民中深入人心,但依法进行房屋租赁的观念却十分淡薄。许多人认为有无租赁合同是小事,双方的租赁关系仅仅停留在口头协议的水平上,房屋租赁只是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的事,用不着额外交一笔登记费用,双方往往口头协定了事。如果按《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操作起来太麻烦。

(二)违法租赁难以处理 目前,在房屋租赁市场上,有相当一部分房主为追求高额租金,既不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也不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的甚至层层转租,将违章建筑和法律规定禁止出租的房屋租给各类来历不明乃至为非作歹的不法人员。对此,房地产管理部门虽能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但对于拒不执行处罚决定者,却缺乏更加强硬、有效的处理手段,非法出租行为不能及时得到处理。

(三)管理体制难以理顺 随着各地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房屋租赁市场日趋活跃,一些非房地产管理部门也纷纷介入了房屋市场租赁管理。主要有工商、公安、计生等部门。针对这种情况,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虽依法据理力争,做了大量协调工作,但收效甚微。原本由房地产部门统一管理的房屋租赁市场,被人为分割,多头管理,政出多门。其结果是谁都在管,谁都管不了、管不好。这种局面不仅加重了房屋租赁当事人的经济负担,而且还造成了管理体制和市场秩序的混乱,不利于房屋租赁市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租售同权最近比较流行,很多城市都开始试行,第一试行的应该在广州了。租售同权有好处也有坏处,久可以大家需要什么。不过租售同权对背井离乡的外地人,是一个机会,可以让在远方的家人一起来城市发展,孩子也可以在城市里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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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住院伙食补助费
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停工留薪期待遇(非法用工伤亡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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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6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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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其他规定:
1、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3、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4、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5、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6、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7、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8、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9、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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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卖人以【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座落于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2、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号】为,土地使用权面积为,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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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人能在广东省买社保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按照目前政策是家长没有买社保是无法参加本地的高考。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二)报考资格。一是关于社会保险、居住证和完整学籍年限截止时间的计算问题。拟2017年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以及随迁子女高中阶段完整学籍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17年8月31日。二是关于办理居住证的问题。拟2017年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在2014年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止至2017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的予以认定。三是关于合法稳定住所的问题。拟2017年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住所为农村自建房或单位宿舍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办理了居住手续的予以认定。四是关于3年完整学籍的问题。拟2017年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在我省参加中考,但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所在地与父亲或母亲工作所在地为广东省内不同地市的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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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处理合同的问题,需要进行签订了,问一下大家关于广东省租赁合同需要怎么签订的呢?
[律师回复] 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省、市)(区、县) ;门牌号为
  
2、出租房屋面积共 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 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 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 %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 %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2、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 方: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 话:
  传真: 传 真:
  地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房产证号: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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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劳动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广东省劳动合同要写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所有身份信息、合同的期限、试用期限、工作岗位、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工作报酬、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病假和事假、工作时间等等;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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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租售同权的实质是什么样的?
《通知》明确要求,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要支持相关国有企业转型为住房租赁企业,以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稳定租金和租期,积极盘活存量房屋用于租赁,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给等方面的引领和带动作用。而广州“租售同权”政策的推出可以说是对以上《通知》的积极响应和有效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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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我们家有套房子一直空着没人住,打算把房子租出去,想问一下广东省租赁合同范本怎么写,求解答。
[律师回复] 你好广东省租赁合同范本如下: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省、市)(区、县) ;门牌号为
  
2、出租房屋面积共 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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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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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 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 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 %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 %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2、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 方: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 话:
  传真: 传 真:
  地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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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根据《[lw@]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lw]》第条,、将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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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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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
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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