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带病投保被拒赔,律师巧辩扭转乾坤
本案由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魏宪合律师代理。魏宪合律师自2010年执业至今,累计办案超2000多件,是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同时还是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长安区劳动仲裁委兼职仲裁员,擅长各类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领域。
冯某在业务员推荐下买了终身寿险,后来因脑梗死等疾病被鉴定为高度残疾,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却被以投保时未如实告知高血压病史为由拒赔并解除合同。冯某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一审中,魏宪合律师指出保险公司没证明已就健康事项具体询问,且冯某61岁,高血压常见,无恶意隐瞒证据。一审法院采纳意见,判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保险公司不服上诉,二审魏律师继续围绕询问义务等核心问题辩护。最终二审法院认为保险公司未举证证明业务员具体询问,无证据证明冯某带病投保恶意,解除合同理由不成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125,745元。
案例二:从“挂靠陷阱”到“胜诉回款”:一纸结算单背后的工程款保卫战
还是魏宪合律师代理的案件。xx公司与XXX司签订外架工程分包协议,完成施工结算后,XXX司未全额付款,还称合同系挂靠人伪造印章签订,合同无效。一审中,xx公司提交协议和结算单主张欠款,XXX司提交证据主张合同无效。一审法院认定合同有效,XXX司应付款。XXX司不服上诉,二审xx公司提交证据,法院认定一审事实清楚。最终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XXX司支付工程款584313元及利息。
案例三:离职前工伤遭拒赔,律师深挖规则扳回一局
魏宪合律师还代理过这样一起案件。原告为职工姬某缴纳了2023年11月工伤保险,当月21日申请停保(次月生效),姬某11月27日发生工伤,被认定八级伤残。两被告以“停保后发生工伤”拒付待遇,原告起诉。魏律师主张原告已足额缴费,停保次月生效,当月保险关系有效,指出被告认定错误。法院认为原告已缴费,被告以申请停保日期否定参保效力缺乏依据,撤销两被告决定,责令重新处理。
法律干货
1.保险合同方面:投保时,保险公司有义务就健康事项进行具体询问,咱们消费者如实回答就行。若保险公司不能证明询问,不能以未如实告知拒赔。
2.工程合同方面:签订合同要保留好协议、结算单等证据,遇到对方以挂靠等理由拒付工程款,积极维权,让对方拿出你知情挂靠的证据。
3.工伤待遇方面:了解社保缴费和停保规则,只要当月足额缴费,即便申请停保次月生效,当月工伤仍应享受待遇。
结语
通过这三个案例,我们看到在面对保险拒赔、工程款拖欠、工伤待遇被拒等问题时,只要依据法律、积极维权,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魏宪合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解决了难题。如果你也遇到法律问题,不妨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魏宪合律师执业多年,任职于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地址在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长百精致荟八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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