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年限是多久?年限到期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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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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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那么取得房产证后,安置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购房者要想知道自己房屋土地的使用年限,可以用终止日期扣除已使用的日期,所得日期就是购房者自己的使用年限。安置房土地证年限到期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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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随着各地经济的发展,对老房子的拆迁使得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安置房。安置房是政府对被拆迁人员的一种补偿。我们知道,无论何种房屋,都有一定的使用年限。那安置房年限是多久?年限到期怎么办?律图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回答这个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一、安置房的使用年限是多久

1、安置房初是没有房产证的,但人可以到相关房管部门办理安置房的房产证

2、在办理房产证后,即补缴了土地使用金后,安置房就变成了商品房

3、此时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也就是说此时的安置房的产权与一般商品房的产权是一样的。

4、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那么取得房产证后,安置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购房者要想知道自己房屋土地的使用年限,可以用终止日期扣除已使用的日期,所得日期就是购房者自己的使用年限。

二、安置房使用年限到期该怎么办

1、安置房土地证年限到期,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提前收回或土地灭失等原因而终止。

2、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但应依法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否则,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3、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4、对于违反《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等的规定,国家可以强制收回土地使用权,如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部门责令交还土地。

安置房最早并无产权,但安置房的使用者可以在缴纳一定的土地使用金之后再办理相关的产权手续,获得安置房的房产证。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安置房年限一般为70年,使用年限到期之后,产权所有人在支付一定的费用之后可以继续使用该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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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1、安置房的使用没有年限,只有其占有的土地有70年的使用权。2、从颁发土地证之日起计算使用年限。3、规定的年限只是土地的使用年限你有房屋产权证房子就永久是你的只是以后你要继续住可能又要交钱交的钱也是拿来租土地的中国的土地是不能买卖的政府征地的话也会给你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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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使用年限是多久 安置房什么时候可以买卖
安置房的使用没有年限,只有其占有的土地有70年的使用权。拆迁安置房一般需五年才能进行上市交易。拆迁安置房一般需五年才能进行上市交易。房屋能不能上市交易,简单的可以根据土地性质判断,集体土地,是归集体所有,乡镇多半是这样的土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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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一般多久能拿房产证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拆迁安置房一般多久可以拿房产证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社区网 商铺)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首先你要确定拆迁安置房多久可以拿到产证,一般和商品房一样,在6个月左右可以拿到,动迁房满3年才可入市交易,所以你还需确认房子是否满3年,这样交易相对风险低一点。
相关知识:什么是拆迁房
拆迁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拆迁安置房房产证问题
1、拆迁安置房大多属于小产权房,即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或国有划拨土地),在政府允许之前,该类房产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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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传唤的时限是多久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公安局传唤的时限是多久问题解答如下, 公安局传唤的时限是多久
一、传唤的时间
《刑事诉讼法》第119条第3款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二、刑事传唤的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1、刑事传唤的对象是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传唤后必须使用讯问笔录、而不能使用询问笔录。对证人或不明确是犯罪嫌疑人的不能适用刑事传唤。
2、刑事传唤不能异地进行。但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是指户籍地、经常居住地。
3、传唤时间最长不超过12小时。
三、刑事传唤有没有强制力
《刑事诉讼法》关于传唤的规定是在侦查措施类,而不在强制措施类。所以刑事传唤不是强制措施,不具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效力,刑事传唤不具有强制力。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74条,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出示《传唤通知书》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在《传唤通知书》上填写到案时间。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46条第3款,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嫌疑人,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传唤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传唤。
有没有强制力正是刑事传唤与行政传唤的一个本质区别。行政案件中没有太多的其他强制措施,但办理刑事案件程序中有拘传、拘留等较多可供选用的强制措施,没有必要再赋予刑事传唤强制力。
犯罪嫌疑人拒绝在传唤通知书上签字时,公安机关是不可以采用注明的方式解决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规定》第174条,犯罪嫌疑人拒绝在《传唤通知书》上填写讯问结束时间时,公安机关才可以采用注明的方式,并没有规定当犯罪嫌疑人拒绝在《传唤通知书》上签名时可以采用注明的方式。拒绝签字表明拒绝到案,刑事传唤失败,公安机关必须采取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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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用地划拨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1、安置土地的使用没有年限,只有其占有的土地有70年的使用权。2、从颁发土地证之日起计算使用年限。任何房屋的建设都有个过程需要时间。如果没有该快土地使用权,就没有权利在该块土地上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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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对治安处罚不服的起诉期限是多久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对治安处罚不服的起诉期限是多久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对治安处罚不服的诉讼期限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是什么
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受理;行政复议由受理。一般由原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由本级受理。
2、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的范围,应当适用行政复议法。
3、二者适用的程序不同。行政复议适用行政复议程序,而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行政复议程序简便、迅速、廉价,但公正性有限;行政诉讼程序复杂且需要更多的成本,但公正的可靠性大。行政复议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而行政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度等。
4、二者的审查强度不同。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原则上只能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而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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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安置房有年限吗?
在我国安置房的土地使有权是有期限的,一般为70年的期限,但是安置房的使用期限是无限期的,只要及时缴纳土地出让金就可以继续使用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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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动迁安置房限售期内买卖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一、动迁安置房限售期内买卖房屋,买卖合同有没有效力
《合同法》第52条对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进行了严格的规定,除了规定无效的几种法定情形外,不得认定为无效合同。即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一般认定为有效。
鼓励交易是《合同法》原则的重要精神,在审理合同纠纷时,注重维护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尽量避免阻碍合同交易的不利后果发生。因此,在处理类似案件时,出于维护交易安全因素的考虑,一旦对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则不会轻易判决合同无效。
二、动迁安置房限售期内产生纠纷的原因
1. 动迁安置房因限售期的规定不能及时过户的风险
2. 动迁安置房在限售期内房价上涨的违约风险
因近年来购房人群的刚性或投资性需求,导致房价逐年攀升,房价的上涨势头,动迁安置房的出卖人对原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失去心理平衡,进而以政策性规定不能过户交易而主张该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时有发生。
3.动迁安置房当事人就“买卖”与“借贷”争议发生纠纷
房屋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时,买受人因限售期问题不能及时交易过户,会担心以后出卖人违约的风险。于是,出卖人与买受人商定以该涉案房屋设定抵押的形式,由买受人向银行贷款,买受人取得贷款之后将该贷款交付给出卖人。之后因一方原因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以借贷关系而非买卖关系拒绝过户,从而诉至的情形也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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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安置房限售期内买卖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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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动迁安置房当事人就“买卖”与“借贷”争议发生纠纷
房屋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时,买受人因限售期问题不能及时交易过户,会担心以后出卖人违约的风险。于是,出卖人与买受人商定以该涉案房屋设定抵押的形式,由买受人向银行贷款,买受人取得贷款之后将该贷款交付给出卖人。之后因一方原因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以借贷关系而非买卖关系拒绝过户,从而诉至的情形也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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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有使用年限?安置房的土地使用权是多少年?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国有土地出让的最高年限按用途分:居住用地为70年,商业、旅游娱乐地40年,安置房:政府以土地划拨的名义修建的民生工程,拆迁安置房5年后可以办理证件,需补缴土地出让金,划拨地变出山地后,也和商品房一样可以正常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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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建设政策有哪些规定?安置房有什么种类?
[律师回复] 安置房税收优惠政策:改造安置房用地免使用税

1)对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2)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3)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同时,对经营管理单位回购已分配的改造安置住房继续作为改造安置房源的,免征契税。安置房税收优惠政策:个人购改造安置房享优惠(
1)对于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可按1%的税率计征契税;购买超过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改造安置住房,按法定税率减半计征契税。(
2)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及因拆迁重新购置安置住房,可按有关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和契税减免。以上是针对国家安置房税收优惠政策的部分内容做出的解读,从上述可以看出,拆迁人员购买安置房可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各地安置房税收优惠政策并不完全相同,市民需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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