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在我国大陆地区,不管具体是在哪个城市,一线也好四线也罢,对于加班费的计算其实都是一样的。但因为实际地区的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影响到了劳动者的工资收入,那么在其他情况一样的情况下,计算出来的加班费数额也是不同。那这个东莞加班费怎么算呢?下面就让律图小编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东莞加班费怎么算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加班费的计算公式
加班费是用加班时间乘以每单位工资标准(即加班天数乘以日工资标准,或者加班小时数乘以小时工资标准),再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乘以相应的倍数。但从《劳动法》第四十四条里,我们只能知道加班加点相对于正常工资的“倍数”,即: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以及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应分别按照工资的150%、200%和300%支付加班工资,而没有每单位工资标准(即日工资标准或小时工资标准)的规定。这也是有些用人单位随意克扣,少发劳动者加班费的根源所在。所以,我国还应出台相关规定,明确加班费的计算标准,以免用人单位钻法律不尽完善的空子,而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加班费(加班工资)的计算公式如下:
1、延长时间的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日标准工资(或计件工资)÷8(小时)×1.5×加班时间
2、休息日的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日标准工资(或计件工资)÷8(小时)×2×加班时间
3、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日标准工资(或计件工资)÷8(小时)×3×加班时间。
律图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此。这个时候在不同时间段安排员工加班的,实际的加班费计算不一样。当然,如果是劳动者自己主动自愿加班的话,那么这个时候单位就是不需要支付加班费的。而要是单位安排了加班,但却不支付加班费的话,可以采取法律措施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