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一次性待遇需要怎么申请?

最新修订 | 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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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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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工伤一次性待遇不需要申请,如果你是一级伤残是不能采取一次性待遇的,如果是一级至四级伤残是可以直接得到一次性待遇的补偿,所以需要一次性补偿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
工伤一次性待遇需要怎么申请?

很多人在工伤之后就不能进行工作了,在申请工伤待遇的过程中,有人就会需要申请一次性待遇,那么工伤一次性待遇要怎么申请了?下面就由律图小编为您解答工伤一次性待遇需要怎么申请?希望能够为您带来一定帮助,为您解答疑问。

一、《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二、《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三、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以上资料我们可以知道工伤一次性待遇需要怎么申请?工伤一次性待遇不需要申请,如果你是一级伤残是不能采取一次性待遇的,如果是一级至四级伤残是可以直接得到一次性待遇的补偿,所以需要一次性补偿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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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职工工伤(亡)民事赔偿情况表》连同民事赔偿调解书等有关文书复;属交通事故的,须上报交警部门对事故的责任分析和处理意见、《工伤认可证》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因工残废证》、劳动行政部门对工伤职工因工死亡批复、工伤之前12个月的工资发放表、供养直系亲属证明、职工本人身份证和缴费证明等一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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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公司有人最近不幸受了工伤,想要进行工伤待遇的申请,想请问律师个人工伤一次性待遇如何什么,相关的待遇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1、在工伤伤残赔偿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根据员工本人工资计算,本人工资应该按照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绩效属于工资中的一个项目应该包含。
  
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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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一次性工伤待遇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一次性工伤待遇需要伤残金审批表、工伤鉴定书、身份证等。如果是属于交通事故的需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等。职工因工致残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各个等级的标准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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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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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一次性待遇申请应该怎么填写?
工伤保险一次性待遇申请填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工伤发生时间、医疗终结时间、伤残鉴定时间、伤残等级全部如实填写;社保编码(伤者社保卡背面有的社保编码;致残鉴定表编号(参看鉴定结论书右上角。如果个人不会写,那么也可以让他人进行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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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这段时间有一个员工受了工伤了,我们准备给他一次性的赔偿的,问一下工伤待遇一次性和解书怎么写?
[律师回复] 你好,撰写工伤待遇一次性和解书没有固定格式,你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为了解决乙方工伤事宜,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和《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规定,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为甲方聘为职工,2011 年 9月 8日乙方在工作时因自己不慎受伤。乙方经治疗现在已经花费住院费、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共计 16286元(壹万陆仟贰佰捌拾六元整),上述款项已由甲方全部支付。
二、乙方同意对没有完成的治疗事项自己负责。
三、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甲方一次性赔偿给乙方工伤期间工资、交通食宿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本协议签订后的后续治疗中发生的挂号费、医疗费、交通食宿费、营养费、护理费、工伤期间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000元(叁仟元整);该款于本协议签订日内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领取上述各项费用后,双方劳动关系即为解除,双方不存在因劳动关系解除而产生的纠纷,因劳动关系解除而产生的相应权利已经包含在第三项中。
五、乙方领取上述各项款项后,乙方自愿放弃其他各项权利,关于本次工伤赔偿及劳动关系解除全部解决完毕,以后互不相扰。
六、乙方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关系发生及解除所产生的其他各项权利。【工伤赔偿和解协议书】
七、以上协议的达成,完全出于甲乙双方的自愿,是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威胁等情况。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反反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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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好朋友在一个单位里面上班的,现在还是试用期,不小心出现了一些事情,试用期工伤一次性了断待遇,有什么呢?
[律师回复] 试用期工伤和正式员工受工伤,一样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由单位申报工伤,如未买社保由单位承担全部工伤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即表示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员工自订立劳动合同起,就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即在试用期发生工伤也应享受工伤待遇。 具体流程如下: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中国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如果该员工受工伤,用人单位就辞退他,那么用人单位要举证表明其确实不符合单位的录用条件,且不是因为工伤致使不符合,如果不能举证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如辞退,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能够举证并将他辞退,那么该员工仅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偿金
抚州一次性交社保要多少钱待遇如何
[律师回复] 对于抚州一次性交社保要多少钱待遇如何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社保可以一次清吗社保是不能一次性缴纳多年的。因为社保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在我国,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因为舅舅的公司有一个员工在工作的时候受伤了,请问一下郑州市一次性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呢?
[律师回复] 你问的郑州市一次性工伤保险待遇是:
一、一般伤情
1、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交通、住宿费(条件为医疗机构证明、经办机构同意、统筹地区以外就医,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康复性治疗费(基金支付)
5、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眼、假牙、轮椅费用(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国家规定标准、基金支付)
6、工资、福利(停工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原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2年,单位支付)
7、住院期间护理费(单位支付)
二、职工因工致残享受的待遇
1、生活护理费(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按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分别为统筹地区平均工资的50%、40%、30%,基金按月支付)
2.
1、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lt;1gt;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lt;2gt;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基金支付)
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ⅹ27个月
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ⅹ25个月
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ⅹ23个月
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lt;3gt;伤残津贴(按月支付,基金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ⅹ90%
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ⅹ85%
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ⅹ80%
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ⅹ75%
2.
2、
五、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保留劳动关系、适当安排工作)
lt;1gt;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基金支付)
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ⅹ18个月
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ⅹ16个月
lt;2gt;伤残津贴(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ⅹ70%
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ⅹ60%
lt;3gt;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级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ⅹ16个月
六级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ⅹ14个月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30%。
lt;4gt;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支付)
五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ⅹ56个月
六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ⅹ46个月
2.
3、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lt;1gt;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基金支付)
七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ⅹ13个月
八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ⅹ11个月
九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ⅹ9个月
十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ⅹ7个月
lt;2gt;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七级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ⅹ12个月
八级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ⅹ10个月
九级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ⅹ8个月
十级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ⅹ6个月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30%。
lt;3gt;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支付)
七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ⅹ36个月
八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ⅹ26个月
九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ⅹ16个月
十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ⅹ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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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待遇可以二次申请吗?
工伤待遇显然是可以二次申请的,没有次数限制。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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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你好,我叔叔在一家工厂遭遇了一次工伤,但是是一级工伤,所以我想知道,盐城市一次性工伤医疗待遇怎么说的?
[律师回复] 造成1-4伤残全国统一,没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残疾津贴。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四)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五) 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六)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七)伤残补助金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你好,我同学的父亲在某工地干活,干活的时候不小心从架子上摔下来造成四级伤残,咨询一下四级伤残一次性工伤待遇有哪些规定?
[律师回复]
一、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由于人身损害造成的残疾受害人致使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或者全部丧失,因而,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以后,会减少或者丧失自己的收入。这种损失,是人身损害的直接后果,是一种财产损失。对于这种财产损失,应当由赔偿义务人进行赔偿。 确定残疾赔偿金时,应当考虑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的因素
1、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全部赔偿;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其丧失的程度,赔偿相应的数额。——相对劳动劳动能力丧失说
2、在具体受害人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或伤残等级的确定上,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
3、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实际人身损害赔偿的复杂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5条第2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等等“,此条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考虑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残疾赔偿金的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所得(收入)丧失说(又称差额说)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二、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当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 建议来电或是加我微信详询,给你个具体的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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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是否有期限性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是否有期限性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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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朋友刚进一家公司做会计,前天公司要对一个工伤者付一次性工伤待遇,请问付一次性工伤待遇会计处理为什么账务?
[律师回复] 可以计入管理费用相关明细科目(如劳动保护费)。
  
(一)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费 根据《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第1条的规定,为职工缴纳的除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外的社会保险费,作为劳动保险费列入成本(费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2条规定,工伤保险费用属于职工薪酬的范围,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计入存货成本或劳务成本;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二)其他计入当期费用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待遇 。关于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转外地治疗的交通、食宿费,《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 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因此,针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转外地治疗的交通、食宿费应当参照差旅费的报销和核算方法,在当期费用中列支。对于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及陪护以及伤残津贴,《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三)对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当五至十级的伤残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需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6条规定,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时给予的补偿,应计入当期费用。
  支付的职工工伤保险属于劳动保护范围之内,如果购买了工伤险,挂往来,收到保险收公司赔款,再冲往来,不得赔付部份计入管理费用 。
我在工作的时候受伤了,现在需要进行赔偿了,大家知道一次性工伤待遇赔偿协议怎么签订的呢?
[律师回复] 甲方: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身份证码:
家庭住址: 电话:
乙方: 石家庄 公司
住所地:
法人代表:
鉴于甲方于 年 月 日在石家庄工地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受伤一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石家庄地方法规等有关规定,双方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否属于工伤及其处理结果均已清楚的了解。为解决甲方工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平等协商、互谅互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达成协议如下:
一、赔偿金额:
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于2008年6月1日前已支付甲方两次住院医药费共计人民币¥ 元,乙方还已支付甲方停职留薪期工资、经济补偿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等部分赔偿款¥ 元。
2、在本协议第一条确认金额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再一次性支付甲方各项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劳动关系之经济补偿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医疗费、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伤复发医疗费、后续医药费、医疗器具费等相关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整。 甲方自愿放弃其他请求,双方从此无涉。
二、付款期限:
本协议第一条第2项确认的款项,在本协议签定之日即付人民币 ;2008年8月31日前付人民币 ;余款人民币 于2008年12月31日前付清。乙方可以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支付上述款项,甲方的银行账户为: 。
三、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双方劳动关系解除。
四、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自愿放弃赔偿差额权利;
五、甲方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关系发生及解除所产生的各项权利;
六、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再无任何纠葛,甲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追究乙方任何责任。甲方自愿放弃就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所享有的仲裁、诉讼的权利。
七、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付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余款,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两倍支付利息。
2、因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诉讼、仲裁或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向对方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交通、通讯费、误工费(每天50元)、公证费、律师费。
八、以上条款双方均自愿遵守。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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