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工作的时候会遇到意外是无可厚非的,但是遇到意外满足一定的条件的劳动者是可以去做工伤鉴定来判断赔偿标准然后申请用人单位进行赔偿的,但是也会出现就是劳动者没有办法进行工伤鉴定的情况,那么如果真的劳动者没有工伤鉴定怎么办理工伤赔偿的?
一、劳动者没有工伤鉴定怎么办理工伤赔偿的?
找劳动价监察大队处理,最好做工伤鉴定,一般监察大队处理的钱比较少,实在不行找所在县市的法律援助中心,他们会支持你打官司的,免费的,工伤认定时效一年。
二、人公司认为不是工伤,怎么办?
是不是工伤不是用人单位说了算,也不是劳动者自己说了算,而是由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认定。如果用人单位不给你申请工伤认定,你可以自己准备齐相应材料之后到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可参考《工伤保险条例》如下: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劳动者没有工伤鉴定怎么办理工伤赔偿的?在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来将就是可以去找监察大队的人来协助办理,这样的话申请的工伤赔偿会比较少,最好的办法是进行工伤鉴定的,如果是在是不行的,还可以请求律师的帮助,也就是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这对于经济困难的人无意是一个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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