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在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就显而易见了,而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一旦发生了劳动纠纷,首先要证明的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在实践上,究竟应该怎么认定劳动关系呢,此外,在劳动争议诉讼中该如何举证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讲述。
一、该怎么认定劳动关系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当您准备申请劳动仲裁时,您必须证明您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因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加以证明:
1、尽量提供能证明为用人单位提供过劳动的相关材料。
如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业务授权委托书、代签的业务合同、上班记录表、进出用人单位的门卡、饭卡、工资条、工作服、暂住证、评定员工等级证明、表彰或处罚决定等等。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来说,要增强证据意识和职业风险意识,平时尽可能收集、保存相关物品。
2、请同事提供证人证言,而且要出庭作证,证明你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
3、让自己任职期间接触过的客户予以证明,证明自己曾经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向其提供过服务。
4、申请调查取证。
对一些不接待公民个人调查取证的单位,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或者委托银行向劳动者代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部门向社会保险部门、银行调取相关的资料。
二、劳动争议诉讼如何举证
诉讼当事人应详细阅读法院送达的《民事诉讼案件举证通知书》,并按照其规定全面地向法院提供认为可以证明其主张或反驳对方的证据材料等证据。
1、一般举证范围
(1)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及送达日期 ;
(2)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雇佣关系的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工作起止日期及相关证明或者当事人其他协议等证明材料。
(3)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明;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2、因涉及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范围:
(1)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的决定通知等;
(2)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处罚的,提供相应的规章制度。
(4)职工的工资、奖金收入情况等;
(5)涉及培训费的,用工单位必须提供支付培训费的具体依据及必须服务期限等。
3、追索劳动报酬的举证内容
提供劳动起止日期,所欠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等有关证据。
(2)职工的工资奖金情况;
希望对你能有一定的帮助。事实上,作为劳动关系一方的劳动者,他的合法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用人单位都不得侵犯。而在实践中,劳动者遇到的最大的难题就是缺乏充分的证据,最后导致无法维权的结果。因此,为了更好的维护您的权益,当您在处理劳动纠纷遇到困难时,建议您最好是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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