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行有力的保护,一方面是因为劳动者在我国的社会上起着重要的作用,另外也是为了平衡我国的社会劳动关系。劳动法就是详细的说明这一类事件的法律,那劳动法职工休病假条例规定都有哪些标准呢,下面小编就为你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在劳动法和民法典中都有这样的一项规定:
《劳动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这两个法规内容来分析,不能从事原工作,应另外安排其它工作,如另外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从事的,那就只有解除劳动合同。
二、病假的要求
1、职工患病需脱产休息者,必须持有本院对口专科医生病假证明或区级以上专科医生病假证明,并需填写《请假申请书》,向所在科主任办理病假手续后,方可休息,因急病暂不能回院者,可先电话通知科室负责人,24小时内补办病假手续;
2、患病职工应先在本院对口专科医师处就诊,若未经本院治疗、未经本院医生转诊,擅自到其它医院进行治疗的,本院将不批准病假,一律按事假处理;
3、患病职工提交《请假申请书》时须同时提交病假建议诊断证明书、门诊病历复印件,住院者须提交出院小结复印件,不能提供完整资料的,一律按事假处理;
4、病假期间各类奖金按实际休假天数扣发;
5、病假在一个月内基本工资照发。
是为了照顾我国劳动者的人身权益。那劳动者在生病康复后,重新上岗上班的,如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应提前30条通知劳动者,并进行相应的劳动补偿拟补劳动者的实际收入的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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