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长期病假的申请书办理疾病救治费需要上交吗?

最新修订 | 202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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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教师休病假也是按国家规定办理的,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病假工资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在办理疾病救治费用报销的时候,教师长期病假的申请书办理疾病救治费需要上交,上交后由上级领导审批。
教师长期病假的申请书办理疾病救治费需要上交吗?

众所周知,教师作为教书育人的“园丁”人群,每天都会面临高强度的行业压力。日常的工作中难免会遇到身体不适的情况,那么在办理疾病救治费用报销的时候,教师长期病假的申请书办理疾病救治费需要上交吗?下面有小编来为大家进行解答。

一、教师在办理长期病假申请时需要哪些手续?

在办理长期病假休息时,需要上交县级以上(含)的医院病情诊断手续,病假申请书,由所在单位学校进行档案的保管和处理。

二、教师长期病假的疾病诊治费用如何计算?

教师休病假也是按国家规定办理的,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病假工资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1、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3、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4、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三、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四、教师病假申请书具体书写格式

教育局领导:

我是××学校的教师,最近,因为感到(描述病情),后到××医院检查,诊断患有××病,医嘱全休一个月,特申请病假一月,请领导批准!

申请人:

申请日期:

综上所述,在办理疾病救治费用报销的时候,教师长期病假的申请书办理疾病救治费需要上交,上交后由上级领导审批。同时,疾病的诊治费用具体报销额度需要视其在职年限的长短而定。通过小编的讲解,相信大家有了更为星系的认识。小编也希望各位辛勤的园丁,珍重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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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刑法第四百四十五条的规定,犯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造成伤病军人重残、死亡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重残”,是指二等以上残疾;所谓“其他严重情节”,一是指挟嫌报复拒不救治的;阻止他人救治或者煽动他人不予救治的;故意给救治工作设置障碍的;因拒不救治引起官兵义愤或者引发严重事件的等。
二、根据刑法第四百四十九条规定,在战时,对被判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险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的,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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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规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六个月内的称为“短期病假”,超过六个月的称为“长期病假”。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日数按实际休假日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
计算方式
病假工资的计算,首先要确定两个变量,一是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二是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1.病假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计算系数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以上海为例(各个地方的规定不同,有的病假工资比例没有规定这么细致):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⑤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2)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①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确定后,便可计算出病假工资的数额。
计算公式:
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
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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