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关于商业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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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在我国关于商业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人们对于土地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并且土地资源已经随着社会文明化的进程变得越来越少,可是土地作为一种不可再生资源,如果不通过政府合理的进行管理的话,那现有土地资源将会很快的陷入贫瘠的状态当中。所以我国规定土地使用年限也是土地管理的方式之一,下面小编要介绍的是在我国关于商业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一、在我国关于商业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可见对于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到期土地使用权应当自动延期,这种延期属于无偿办理,可以重复延续;而非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应当重新办理用地手续,其中属于出让土地的,因重新缴纳出让金,属于设定使用期限的划拨用地,需要根据法定条件重新申请办理划拨手续或出让手续,这种情形下因土地使用人属于规定,应当采取协议出让的方式供地,而是否能够划拨土地,则需要审查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对于没有设置使用权期限的划拨土地,就不用担心期限的问题了。

二、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是多久?

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一般在我国除了是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以外,商业土地的使用权到期还需要土地所有者亲自到当地的国土资源部办理续期的,而在办理续期的时候各地对于补交的土地出让金的额度都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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