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女性员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是不能够随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更不得以不正当的理由和借口辞退该名员工。怀孕的女性员工依法拥有产假以及产检等假期,在产假期间员工的工资应该进行正常发放。那么女性员工产假期间社保要自己承担吗?
一、产假期间社保要自己承担吗?
我国法律规定,孕妇生产后的产假期间将继续享受社保待遇,同时,孕妇原单位将按照规定按照上月社会保险缴纳基数继续缴纳,个人缴纳部分孕妇可以自己交给单位,由单位统一缴纳;也可以与单位协商,由单位代扣或垫付,以后归还。
总之,产假期间的产妇是享受社保缴纳权利的,原单位也无权以生产为由拒绝缴纳产妇保费。
二、产妇产假期间福利
1. 产假:我国现在法律规定女性职工的产假一共为90天,其中产前假期为15天,产后假期为7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若系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流产产假以4个月划界,其中不满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15-30天的产假;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很多地区还采取了对晚婚、晚育的职工给予奖励政策,假期延长到180天。
2.生育津贴: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
3. 医疗服务:生育医疗服务是生育保险待遇之一。各国的生育保险提供给怀孕妇女的医疗服务的项目不同,一般是根据本国的经济实力和社会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制定相应的服务范围。大多数国家为女职工提供从怀孕到产后的医疗保健及治疗。我国生育保险医疗服务项目主要包括检查、接生、手术、住院、药品、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等。
不过,享受以上三大权产妇福利的前提是产妇所在单位为产妇缴纳了一年以上的生育保险。享受生育保险是我国职工的权利,职工们应当更好的维护自身的权益。
女性员工在产假期间,公司除了对其进行正常工资的发放,对于社保也应该进行正常的缴纳。女性员工依法享有产假、生育津贴以及医疗服务等福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进行克扣,在实践中希望女性员工能够积极地维护自身权益。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