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内的城镇发展也在不断与世界接轨,努力跟上国际的步伐,近些年城市发展,都会拆迁老住户,重新规划城市,以求发展适合城市本身的经济支柱。在拆迁的过程中,也穿插着一些喜与悲的事,从刚开始不健全的拆迁体制,到逐渐完善的规则。那么梧州市征地补偿费标准是怎么样的呢。
梧州市征地补偿费标准
岑城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9526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8009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502元/亩到18009元/亩之间。
糯垌镇、马路镇、归义镇、南渡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3342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5760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940元/亩到15760元/亩之间。
水汶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3338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5759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939元/亩到15759元/亩之间。
筋竹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2785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5558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889元/亩到15558元/亩之间。
波塘镇、三堡镇、安平镇、诚谏镇、大业镇、大隆镇、梨木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0840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4851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712元/亩到14851元/亩之间。
以下特殊情况,各市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经依法履行听证和告知程序后,对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予以适当提高并公告后实施:跨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差距过大;水田、园地、菜地、鱼塘等却需要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的情况。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拆迁安置补偿费有哪些?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称为拆迁赔偿费,除此之外,还包括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和搬家补偿费等。
拆迁安置补偿费的种类
拆迁赔偿费:是指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一)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二)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三)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四)被除了应得的房屋补偿费以外,还可得到: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过度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拆迁当事人双方协商不成,达不成拆迁协议的,可以经当事人申请,由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裁决举报、投诉箱、监督电话由区监察委专人负责。
拆迁安置补偿费该归谁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一般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方式,如果拆迁的房子是国有土地上建房,根据规定: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以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凭证、房屋租赁合同计户,由拆迁人按户进行补偿安置(即该处房屋户口里在册人口。
私有房屋被拆除后得到的补偿款,是对被拆私房所有人财产损失的一种赔偿,应归私房所有人所有。私房所有人为二人以上的,按其对被拆私房所拥有的权利进行分割。在私房内生活的其他共同居住人,无权主张分割补偿款。
私有房屋被拆除后,其他共同居住人(私房共同居住人,是指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私房内有本市常住户口、居住一年以上、他处无住房的人。)的安置,一般应由私房所有人与共同居住人通过协商妥善安置。
可以从上文知道,拆迁是会根据不同区域来划分不同的标准,当某一区域被重点划分为城市发展的核心区域,那么拆迁的费用就会高些,当属于边缘区域,就会显得低些。在城市发展拆迁之前,政府是会提前发布政府公告,对于土地以及房屋的使用权都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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