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时如何避免合同欺诈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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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经济来往中,人们可能会遇到各种各种的欺诈甚至是诈骗的情况,订立合同时也可能会遇到合同欺诈的情况。具体来说,有哪些常见的合同欺诈行为呢?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如果不够谨慎遭遇了欺诈,将会遭受一定的损失。那么人们在签合同时如何避免合同欺诈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希望能够帮到您。
签合同时如何避免合同欺诈

在经济来往中,人们可能会遇到各种各种的欺诈甚至是诈骗的情况,订立合同时也可能会遇到合同欺诈的情况。具体来说,有哪些常见的合同欺诈行为呢?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如果不够谨慎遭遇了欺诈,将会遭受一定的损失。那么人们在签合同时如何避免合同欺诈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希望能够帮到您。

一、有哪些常见的合同欺诈行为?

合同欺诈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根据其性质不同,合同欺诈包括两种即民事欺诈和刑事意义上的欺诈。合同欺诈是以订立合同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认识上,人们对合同欺诈行为易产生混淆,如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犯罪相等同。

合同民事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或误导对方基于此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以签订合同达到欺诈的目的。合同民事欺诈行为的主要方式包括:

1、虚假的质量欺诈行为;

2、虚假的商品标识欺诈行为;

3、虚假的合同主体欺诈行为;

4、虚假的宣传欺诈行为;

5、虚假的价格欺诈行为。

二、签合同时如何避免合同欺诈?

1、签订合同前必须认真审查交易方的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在达成交易前,可能地要求对方提供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员的身份证明等书面材料。若交易方为异地企业,可以委托当地律师向企业所在地工商部门了解其合法性。切忌单凭熟人介绍等不规范做法草率签订合同。此外,企业的履约能力应重点考虑,通过多种渠道和途径尽可能地调查交易方现有的、实际的经营情况,掌握对方的实际履约能力。

2、招签订合同时应由律师或企业法务人员严格审查合同条款,由于合同术语的专业性要求,律应由师或企业法务人等法律专业人士逐条审查合同的主要条款,特别是交易方交货要求、质量标准、结算方式、价格条款等要力求表述清楚、明确、完整,不能含糊不清或出现歧义理解,以防留下隐患。

3、建立和健全企业内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堵塞合同欺诈渠道。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上存在的漏洞导致合同诈骗行为发生的几率加大,因此企业应尽可能地完善、健全内部合用管理制度。制度:合同签订程序和审批制度、查询对方资格和资信制度、专用章与合同文本管理使用制度、履行跟踪监督制度以及补救、报案制度等。

相信您在看完上文内容后,能够对有关“有哪些常见的合同欺诈行为”以及“签合同时如何避免合同欺诈”等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也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在买卖交易中,您需要时刻保持谨慎,签订合同时,要注意查看对方是否存在欺诈的情况,不要盲目地相信对方的说辞而签订了合同。如果您对于合同的某些内容存在疑问,不确定是否会有欺诈的情形时,不妨咨询一下合同纠纷方面的专家律师的意见,以避免遭遇了合同欺诈,并遭受无谓的损失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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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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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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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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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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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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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避免黄色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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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避免风险中中介卖房的欺骗
[律师回复] 对于怎样避免风险中中介卖房的欺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了解中介公司的信用状况
很多售房者卖房的时候与中介公司初步的交涉,中介人员表现的就像是自己家人一样亲切,这让很多售房者迷失了双眼,对售房者是言听计从,忽视了了解中介公司以前的信用状况。所以,卖家卖房考虑中介公司的时候,一定要多方面的打听中介公司是否真的可以值得信任。
2.明确委托权限
售房者进行授权委托的时候,一定要掌握委托范围以及权限的度,做到合理的委托。如有的售房者连买卖合同的签署、收取房款等都选择让中介公司代劳,这明显就是不合理的。所以,卖家一定要列名授权的权限,对于签订买卖合同、收取房款等环节,还是自己亲自到场比较可靠。对于一些可以代办过户的手续以及水电煤过户等问题,可以让中介来代为办理。
3.委托权限期限要合理
委托房产中介卖房的话,一定要明确授权的权限,而不是给予无限期的权限。一般来说,从签订买卖合同到最后的交房,比如贷款、解除抵押、过户等环节都比较顺利的话,只需要一个半月左右的时间,所以,售房者可以据此来确定具体时间。
如果与买家已经签订了合同并且商定了价格的话,卖家可以在委托授权的时候注明买方的具体姓名、交易的价格以及办理时间等细节。这样的话,中介就不会私自抬高价格卖给出了高价的其他买家,从中赚取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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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欺诈与诈骗区别
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当事人财物的目的,客观上是否利用经济合同实施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合同纠纷往往是合同当事人具有一定的履约能力 担保,只是由于客观上的某些原因,虽经多方努力仍不能履行合同而使对方当事人遭受严重损失所产生的纠纷,造成纠纷的当事人并无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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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价格欺诈行为的具体表现。根据国家计委发布的《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有偿服务的标价行为或采取的价格手段,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为欺诈行为。
属于欺诈性的标价行为有:
①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
②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
③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
④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
⑤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
⑥销售处理商品时,不标示处理品和处理品价格的;
⑦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的;
⑧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模糊标示附加条件的;
⑨其他欺诈性标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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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过程中该怎么避免受到中介的欺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中介买房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购房者与中介打交道还是要多留个心眼儿,自己要通过向权威机关多方求证,来证实中介的话正确与否。例如:房屋交易中心、公积金中心、银行等等。再就是多向几位已购房的朋友请教,如果无法求证的就要白纸黑字写清楚,尤其是明确违约责任。
中介买房注意事项:
1、一定要多跑几家,看看价格的差距,别做了冤大头。
2、认真查看房屋产权
一定要确定房屋产权是否合法。确定卖房人有权卖房。看清,就是要看房地产中介机构有没有在其经营场所明显的位置公示以下要件:由工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
由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颁发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单位备案证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执业规范及投诉电话。
3、小心细致签订合同
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每一条都明白是什么意思,有条件最好带律师。一定要确保合同是公平的,不要时候吃亏。
4、办理过户手续
在此只是要提醒:千万不要简化程序,不要私下交易,要合法、彻底办理过户手续。产权过户必须报经产权部门才能完成过户手续。
5、不要和任何非房东的人签订任何合同。
这一点非常重要!当然,中介很可能会要求和购房者签订关于定金的合同,签订这些合同没有问题,但是一定要给一个购房者自己觉得合适的价格,或者稍低于自己觉得合适的价格的价格。
中介买房需谨慎几点:
一、中介挪用房款恶习难改 不要把房款交给中介
目前在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应当面交割房款,中介只是履行监督职能。一些中介工作人员常常用各种方法劝说客户把房款交给中介代管,但是房款一旦交给中介,中介公司又以各种理由拖延交易时间,占用、挪用客户的房款为公司牟利,一些中介占用客户房款长达二三个月,给买卖双方都带来很大不便。前几年,省会二手房市场上,外来的大中介顺驰房产就因占用客户房款导致了多起纠纷。
另外,如果买卖双方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资金是通过中介来收付的,那么遇到小中介关门、倒闭,将是件非常危险的事情。一旦发生此类事件,二手房买卖双方的资金很难收回来。
有问题,但是在交易的过程中房东可以将贷款还清或是利用买方的首付款结清,房子仍可以继续交易。
二、交购房定金要慎重
需要注意的是交定金的同时要签买卖合同,这个时候就要对价格、付款方式、屋内设备等进行确认,中介往往会说只是意向其他可以再商量之类的话给你吹风,让你赶紧签字。此时要注意,一旦钱交出去中介就有了制约你的砝码
交定金的时候一定要写明定金是什么时候交的,什么时候还,逾期怎么办,违约怎么赔,然后是尽量少交。
还有就是二手房买卖一般会在合同中写上赠送原有固定装修,这是一个非常笼统的观念,极易发生纠纷,到底哪些属于固定,哪些属于移动根本没有明确的界定。所以只有在合同中明确,比如,空调、热水器等原有房屋中的装修和家具家电都要写明归属。
三、确认产权是否明晰
有的中介工作人员会说,“这房子产权不会有问题,你把定金交了,我们马上就会去做产权调查”。这话千万不能相信!务必等产权调查出来之后再交定金。比较可行的操作办法是在同一天和中介一起去做产权调查,确认了之后再交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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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面有一点比较特别就是贷款问题。按道理,贷款没还清,房屋就抵押给了银行,就应该算产权
四、签订买卖合同写明违约责任
其实如果前面都理顺了,到签合同应该是已经比较轻松的事情了,多数中介都有统一的制式合同,需要注意的是补充条款,一般都会写明双方应尽的责任,但是没有写违约责任。买卖双方应就违约责任提前约定,需要注意的是,应该把中介方的违约责任也提前约定。
签二手房合同,应该遵循的原则是:“先小人,后君子”,有话提前说。
五、中介费最后付清
从多次发生的房产纠纷来看,购房者应该坚持房产交易全部搞定了再付中介费,要在合同书中写清楚。一般中介的合同书中都写着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付全部中介费,还有一些中介工作人员常说,“你放心,全部交了中介费之后,我们仍然会为你好好服务的”,事实证明,这种话最好不要轻易相信。
校园网贷诈骗怎样才能避免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校园网贷的防范措施 1.加强学生校园不良网贷的教育引导工作。 (1)开展校园网贷的教育引导工作。各学院要积极开展以“防范非法集资、拒绝校园贷、提高安全意识”为主题的班会,让学生充分认识校园网贷的危害性,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2)广泛开展拒绝校园网贷的宣传活动。各学院利用宣传和视频,让学生切实明白网络贷款带来的危害及困扰。在学生中积极开展以“理性消费、拒绝校园贷”的活动,让学生远离不良网络贷款,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 (3)拓宽帮扶渠道、加大精准扶贫力度。各学院要加大对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认真了解在生活和学习等方面存在困难的学生,对其进行成长帮助、生活帮扶、就业帮带,从而杜绝贫困学生因生活困难而进行网络贷款。 2.构建多方防范长效机制。 (1)积极发挥辅导员、班主任的带头作用,组织学生干部队伍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及时发现学生在消费中存在的问题。 (2)做好全体学生的风险提示工作,让学生认清自身的消费能力,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 (3)提醒学生严密保管个人信息及证件,不要将个人信息泄露给他人,不要做贷款担保人。 (4)广泛利用校园网站、微博、微信、校园广播等渠道,向学生推送校园不良网贷的典型案例。 (5)各学院要及时掌握学生的网贷信息,并对网贷学生进行督促、跟踪教育工作,增强网贷学生的风险防范意识和防诈骗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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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欺诈怎么认定,什么是购房合同欺诈?
1、虚假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2、商品房开发证照不全且没有告知消费者。3、房屋面积缩水。房屋面积减少,开发商将可能直接侵占消费者的财产(缺少部份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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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过程中应该怎么避免受到中介的欺骗
[律师回复] 对于购房过程中应该怎么避免受到中介的欺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中介买房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购房者与中介打交道还是要多留个心眼儿,自己要通过向权威机关多方求证,来证实中介的话正确与否。例如:房屋交易中心、公积金中心、银行等等。再就是多向几位已购房的朋友请教,如果无法求证的就要白纸黑字写清楚,尤其是明确违约责任。
中介买房注意事项:
1、一定要多跑几家,看看价格的差距,别做了冤大头。
2、认真查看房屋产权
一定要确定房屋产权是否合法。确定卖房人有权卖房。看清,就是要看房地产中介机构有没有在其经营场所明显的位置公示以下要件:由工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
由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颁发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单位备案证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执业规范及投诉电话。
3、小心细致签订合同
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每一条都明白是什么意思,有条件最好带律师。一定要确保合同是公平的,不要时候吃亏。
4、办理过户手续
在此只是要提醒:千万不要简化程序,不要私下交易,要合法、彻底办理过户手续。产权过户必须报经产权部门才能完成过户手续。
5、不要和任何非房东的人签订任何合同。
这一点非常重要!当然,中介很可能会要求和购房者签订关于定金的合同,签订这些合同没有问题,但是一定要给一个购房者自己觉得合适的价格,或者稍低于自己觉得合适的价格的价格。
中介买房需谨慎几点:
一、中介挪用房款恶习难改 不要把房款交给中介
目前在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应当面交割房款,中介只是履行监督职能。一些中介工作人员常常用各种方法劝说客户把房款交给中介代管,但是房款一旦交给中介,中介公司又以各种理由拖延交易时间,占用、挪用客户的房款为公司牟利,一些中介占用客户房款长达二三个月,给买卖双方都带来很大不便。前几年,省会二手房市场上,外来的大中介顺驰房产就因占用客户房款导致了多起纠纷。
另外,如果买卖双方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资金是通过中介来收付的,那么遇到小中介关门、倒闭,将是件非常危险的事情。一旦发生此类事件,二手房买卖双方的资金很难收回来。
有问题,但是在交易的过程中房东可以将贷款还清或是利用买方的首付款结清,房子仍可以继续交易。
二、交购房定金要慎重
需要注意的是交定金的同时要签买卖合同,这个时候就要对价格、付款方式、屋内设备等进行确认,中介往往会说只是意向其他可以再商量之类的话给你吹风,让你赶紧签字。此时要注意,一旦钱交出去中介就有了制约你的砝码
交定金的时候一定要写明定金是什么时候交的,什么时候还,逾期怎么办,违约怎么赔,然后是尽量少交。
还有就是二手房买卖一般会在合同中写上赠送原有固定装修,这是一个非常笼统的观念,极易发生纠纷,到底哪些属于固定,哪些属于移动根本没有明确的界定。所以只有在合同中明确,比如,空调、热水器等原有房屋中的装修和家具家电都要写明归属。
三、确认产权是否明晰
有的中介工作人员会说,“这房子产权不会有问题,你把定金交了,我们马上就会去做产权调查”。这话千万不能相信!务必等产权调查出来之后再交定金。比较可行的操作办法是在同一天和中介一起去做产权调查,确认了之后再交定金。
如果产权有问题,被抵押、查封等,你惊出一身冷汗,质问中介,中介会说:“房东跟我说没问题的呀,这人怎么这样”。此时,除了生气,你是一点办法没有。
这里面有一点比较特别就是贷款问题。按道理,贷款没还清,房屋就抵押给了银行,就应该算产权
四、签订买卖合同写明违约责任
其实如果前面都理顺了,到签合同应该是已经比较轻松的事情了,多数中介都有统一的制式合同,需要注意的是补充条款,一般都会写明双方应尽的责任,但是没有写违约责任。买卖双方应就违约责任提前约定,需要注意的是,应该把中介方的违约责任也提前约定。
签二手房合同,应该遵循的原则是:“先小人,后君子”,有话提前说。
五、中介费最后付清
从多次发生的房产纠纷来看,购房者应该坚持房产交易全部搞定了再付中介费,要在合同书中写清楚。一般中介的合同书中都写着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付全部中介费,还有一些中介工作人员常说,“你放心,全部交了中介费之后,我们仍然会为你好好服务的”,事实证明,这种话最好不要轻易相信。
购房过程中应该如何避免受到中介的欺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购房过程中应该如何避免受到中介的欺骗问题解答如下, 中介买房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购房者与中介打交道还是要多留个心眼儿,自己要通过向权威机关多方求证,来证实中介的话正确与否。例如:房屋交易中心、公积金中心、银行等等。再就是多向几位已购房的朋友请教,如果无法求证的就要白纸黑字写清楚,尤其是明确违约责任。
中介买房注意事项:
1、一定要多跑几家,看看价格的差距,别做了冤大头。
2、认真查看房屋产权
一定要确定房屋产权是否合法。确定卖房人有权卖房。看清,就是要看房地产中介机构有没有在其经营场所明显的位置公示以下要件:由工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
由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颁发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单位备案证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执业规范及投诉电话。
3、小心细致签订合同
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每一条都明白是什么意思,有条件最好带律师。一定要确保合同是公平的,不要时候吃亏。
4、办理过户手续
在此只是要提醒:千万不要简化程序,不要私下交易,要合法、彻底办理过户手续。产权过户必须报经产权部门才能完成过户手续。
5、不要和任何非房东的人签订任何合同。
这一点非常重要!当然,中介很可能会要求和购房者签订关于定金的合同,签订这些合同没有问题,但是一定要给一个购房者自己觉得合适的价格,或者稍低于自己觉得合适的价格的价格。
中介买房需谨慎几点:
一、中介挪用房款恶习难改 不要把房款交给中介
目前在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应当面交割房款,中介只是履行监督职能。一些中介工作人员常常用各种方法劝说客户把房款交给中介代管,但是房款一旦交给中介,中介公司又以各种理由拖延交易时间,占用、挪用客户的房款为公司牟利,一些中介占用客户房款长达二三个月,给买卖双方都带来很大不便。前几年,省会二手房市场上,外来的大中介顺驰房产就因占用客户房款导致了多起纠纷。
另外,如果买卖双方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资金是通过中介来收付的,那么遇到小中介关门、倒闭,将是件非常危险的事情。一旦发生此类事件,二手房买卖双方的资金很难收回来。
有问题,但是在交易的过程中房东可以将贷款还清或是利用买方的首付款结清,房子仍可以继续交易。
二、交购房定金要慎重
需要注意的是交定金的同时要签买卖合同,这个时候就要对价格、付款方式、屋内设备等进行确认,中介往往会说只是意向其他可以再商量之类的话给你吹风,让你赶紧签字。此时要注意,一旦钱交出去中介就有了制约你的砝码
交定金的时候一定要写明定金是什么时候交的,什么时候还,逾期怎么办,违约怎么赔,然后是尽量少交。
还有就是二手房买卖一般会在合同中写上赠送原有固定装修,这是一个非常笼统的观念,极易发生纠纷,到底哪些属于固定,哪些属于移动根本没有明确的界定。所以只有在合同中明确,比如,空调、热水器等原有房屋中的装修和家具家电都要写明归属。
三、确认产权是否明晰
有的中介工作人员会说,“这房子产权不会有问题,你把定金交了,我们马上就会去做产权调查”。这话千万不能相信!务必等产权调查出来之后再交定金。比较可行的操作办法是在同一天和中介一起去做产权调查,确认了之后再交定金。
如果产权有问题,被抵押、查封等,你惊出一身冷汗,质问中介,中介会说:“房东跟我说没问题的呀,这人怎么这样”。此时,除了生气,你是一点办法没有。
这里面有一点比较特别就是贷款问题。按道理,贷款没还清,房屋就抵押给了银行,就应该算产权
四、签订买卖合同写明违约责任
其实如果前面都理顺了,到签合同应该是已经比较轻松的事情了,多数中介都有统一的制式合同,需要注意的是补充条款,一般都会写明双方应尽的责任,但是没有写违约责任。买卖双方应就违约责任提前约定,需要注意的是,应该把中介方的违约责任也提前约定。
签二手房合同,应该遵循的原则是:“先小人,后君子”,有话提前说。
五、中介费最后付清
从多次发生的房产纠纷来看,购房者应该坚持房产交易全部搞定了再付中介费,要在合同书中写清楚。一般中介的合同书中都写着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付全部中介费,还有一些中介工作人员常说,“你放心,全部交了中介费之后,我们仍然会为你好好服务的”,事实证明,这种话最好不要轻易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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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怎么避免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网络诈骗怎么避免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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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纠纷
欠款后如何避免信用卡诈骗罪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欠款后如何避免信用卡诈骗罪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信用卡诈骗构成犯罪被定罪后,由信用卡诈骗产生的欠款,由犯罪分子进行赔偿,受害人可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六条【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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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回避,如何避免回避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回避是如何适用的 (1)侦查人员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权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军队保卫机关和狱侦部门行使。因此,上述机关承担侦查工作的人员都属于回避的适用人员范围。 此外,在侦查阶段,有权参与对案件进行讨论和作出处理决定的侦查机关或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成员,也属于适用回避的人员之列。 (2)检察人员检察人员包括负责案件批准逮捕、审查和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人员以及有权参加案件讨论和作出处理决定的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成员。中国人民检察院实行承办人员阅卷、调查、集体讨论,检察长决定,重大问题提交检察委员会决定的办案制度。如果仅对承办人员回避,将检察长、检察委员会成员排除在适用回避范围之外,显然与回避制度的立法宗旨相悖,也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此外,参加过本案侦查的侦查人员,如果调至检察院工作,不得担任本案的检察人员。 (3)审判人员这里所指的审判人员,既包括直接承办案件的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也包括有权参与案件讨论和作出处理决定的院长、庭长以及审判委员会成员。因为,刑事案件的审判,除由合议庭开庭审理、评论、作出判决裁定外,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难以作出决定时,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必须执行。如果院长、庭长以及审判委员会成员具有法定回避理由而不回避,势必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因此,他们应当是适用回避的对象。《刑事诉讼法》第192条规定:“原审人民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第206条规定: 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第3条规定:“凡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不得再参与该案其他程序的审判”。根据上述规定,担任过刑事案件某一次审判工作的人员不能再次担任该案的审判工作,他们应当回避。如一审对二审发回重审的案件,按审判监督程序重审的案件,一审或二审合议庭成员应当回避;原承担某一案件一审审理工作的法官,因工作原因调至上级,他不能成为该案二审合议庭组成人员。同理,曾参加过本案侦查、的侦查、检察人员,如果调至工作,不得担任本案的审判人员。因为他们在前一诉讼阶段所形成的对案件的认识,可能带入后一诉讼阶段,造成先入为主,主观片面,妨碍后一阶段诉讼工作的公正进行。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二审发回重审的案件,一审重新作出判决,当事人再次上诉,原二审合议庭成员不必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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