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我们逐渐加快对城市的发展,除了城市的老旧小区的改造和拆迁,也在进行农村的新农村建设和城市化进行。在这个过程中,拆迁我们会遇到一些补偿或者政策方面的问题,甚至还会有暴力拆迁等问题,农村征地程序投诉如何进行,投诉哪里,多长时间受理,今天跟小编一起学习一下。
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程序如下:
1、拟定征地计划、征集群众意见、完善相关资料、上报国务院或省政府(永久基本农田、不是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超过35公顷、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须报国务院审批。其余的报省政府)审批;
2、国务院或省政府审批后,市县政府收到审批单后在10日内发出征地公告。3、市县国土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征求群众意见,相关权利人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县国土部门然后报市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农村征地程序投诉
农村征地程序投诉可以向地方政府土地行政部门或者国土局举报投诉;对补偿方案有异议的可以有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法院裁决。
根据我国《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十二条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拨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有权要求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一定时限内提供支付清单。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督促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予以公布,以便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查询和监督。第十三条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对征用土地公告内容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的查询或者实施中问题的举报,接受社会监督。第十四条 未依法进行征用土地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未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手续。第十五条 因未按照依法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补偿、安置引发争议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我们作为被征地农民,应该积极配合政府的工作,因为城市的发展和建设是惠及全体国民的。作为政府部门,我们要保障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做好拆迁政策的制定,在拆迁过程中注意方式和方法。农村征地程序投诉不应该禁止民众说出自己的心声,如何投诉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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