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为支付劳动者代通知金的情形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8-20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根据事实情况的不同则形成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等其他关系,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薪资待遇,双方签有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来约束双方权利义务的劳动合同,当用人单位想终止或者解除合同时,在一定的时限之前则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代通知金,那么用人单位为支付劳动者代通知金的情形有哪些呢?

{ArticleTitle}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根据事实情况的不同则形成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等其他关系,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薪资待遇,双方签有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来约束双方权利义务劳动合同,当用人单位想终止或者解除合同时,在一定的时限之前则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代通知金,那么用人单位为支付劳动者代通知金的情形有哪些呢?

一、代通知金的含义

代通知金,即代替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

二、代通知金的种类

(一)第一种

代通知金有两种,第一种北京市的“代通知金”是在《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中的第40条、第47条规定,是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

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是指在劳动合同终止前,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的,应该支付没有提前通知的日期对应的工资赔偿,这是一种赔偿责任。具体条文是《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十条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四十条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的,以劳动者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劳动者1日工资赔偿金。这是对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30天通知而造成员工的工资损失赔偿,其归责原则是以过错责任原则

(二)第二种

第二种是在《劳动合同法》中的第40条规定的,是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全国“代通知金”是新《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这就是在外企经常流 行的遣散费中“N 1”中的“1”。

三、代通知金的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除此之外,无论是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劳动者,还是经济型裁员,或者其他情形解除劳动合同,均无需适用代通知金,因此,有的劳动者在主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劳动者代通知金,一起主张代通知金和赔偿金,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代通知金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一个月的提前通知劳动者时限的替代性做法,对于规避辞退劳动者的风险有很重要的意义,对于员工在最后一个月的工作期间的相关公司的资料的保密工作以及交接工作也有重要的影响,所以大陆参考香港引用为支付劳动者代通知金这一做法很好的转移了用人单位的用人风险,便于公司内部稳定及外部发展。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5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拓展阅读

· 年普法人次15亿+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37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用人单位为支付劳动者代通知金的情形有哪些?
一键咨询
  • 162****02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2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7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1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4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2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0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5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8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8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2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7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1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3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4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什么情形无需支付代通知金?
辞退员工提前一个月通知了,如果补偿一个月工资是代通知金,那么不需要支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或者合同到期不用支付。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不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是什么?
不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是医疗期满、不能胜任工作、情势变更之外的劳动合同解除。除此之外,无论是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劳动者,还是经济性裁员,或者其它情形解除劳动合同,均无须支付代通知金。在违法解除的情况下,适用是经济赔偿金而不是代通知金。
10w+浏览
劳动纠纷
你好,我跟公司协商辞职但是公司没有给我代通知金补偿,所以我想了解一下关于不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是什么?谢谢
[律师回复] 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可以一并主张代通知金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很多种,但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却只有3种。该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除此之外,无论是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劳动者,还是经济性裁员,或者其他情形解除劳动合同,均无须适用代通知金。
因此,有的劳动者在主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赔偿金时,一并主张代通知金,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相关知识
裁员适用代通知金吗
所谓的“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以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替提前三十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而支付的金钱。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以下三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才可能支付“代通知金”: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裁员程序中并无支付“代通知金”的要求,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代通知金”。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7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有哪些情形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我们已经探讨过很多次关于代通知金的问题,但是,在知识的海洋里,只要一天没有探讨结束,那些知识就仍然如同九牛一毛,我们依然要去挖掘更深层次的知识。今天,我们探讨的依旧是关于代通知金的问题,有哪些情形需要支付代通知金?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有哪些
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主要有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但是在规定的医疗期满以后仍然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胜任公司安排的其他的工作,公司发生了某些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最终没办法履行等这三种情况,被解聘的情况下公司要支付代通知金。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7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是什么
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主要有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但是在规定的医疗期满以后仍然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胜任公司安排的其他的工作,公司发生了某些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最终没办法履行等这三种情况,被解聘的情况下公司要支付代通知金。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哪些情形劳动者应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的情形只有两种。一是《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的,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及相应违约金二是《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及相应违约金。除了这两种情形外,《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雷同学硕士毕业后通过校园招聘进入了某知名外企工作。令她的同学羡慕的是,入职不到一个月,公司就与她签订解决北京集体户口的协议,并随后帮她办理完落户手续。协议的大致内容为:雷同学向公司申请办理北京户籍,由公司协助办理落户一事。对此,雷同学承诺,按照所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在公司服务5年,如干不满5年,须向公司支付5万元的“户口违约金”,按照合同期限五年折算。
在该公司工作三年半后,雷同学向公司递交辞呈。然而人力资源部门告知雷同学须支付1.5万元的“户口违约金”,否则就不给办理离职手续。雷同学一审要求判决签订的“户口违约金”协议无效,并要求判决公司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公司在一审中答辩称:签订的协议从形式上表明为雷同学的“单方承诺”,并非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协议约定。且该承诺书真实有效,不应被认定为无效。公司基于对雷同学单方承诺的合理信赖,为雷同学办理了北京户籍。但雷同学在办理完北京户籍后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违反单方承诺,要求离开公司且不履行承诺对公司进行损失赔偿,造成公司北京户籍指标损失,且没有达到公司吸引人才、稳定人才,长期发展壮大的目的,给公司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基于此理由,公司在一审中提出反诉,要求雷同学履行承诺书的义务,离职前对公司进行1.5万元的损失赔偿。
经过审理,一审认为:

一,关于承诺书的性质,该承诺书中虽然未将公司列为相对方,但是鉴于该承诺书之内容均指向公司,在雷同学做出上述承诺之后,公司予以接受,此后公司也依照承诺书之内容为雷同学办理落户北京事宜,故应视为双方就承诺书之内容已经达成合意,该承诺书应视为约束双方之合同。第
二,承诺书中关于违约金的约定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培训协议或竞业限制中的违约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判决承诺书中关于违约金的约定无效。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为雷同学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三,雷同学未满服务期辞职的行为确实给公司在引进人才等方面造成一定的损失,酌定其赔偿公司损失10000元。
雷同学不服一审的判决,向三中院提起上诉。三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因此,通过此案可以看出,用人单位为其招用的劳动者办理了本市户口,双方据此约定了服务期和违约金,用人单位以双方约定为依据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不应予以支持。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拿到户口的劳动者可以一走了之,对单位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关系 > 用人单位为支付劳动者代通知金的情形有哪些?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