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人不是公司法人怎么控制公司可以不出资吗?

最新修订 | 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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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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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人们常说的出资是指个人或法人(单位)对一个经济实体进行的投资。因此,公司法人可以出资,也可以不出资,因为无论是法人和个人(自然人)都有出资的自由或不出资的自由。公司的法人代表也是一样的。对该企业而言,法人代表可以是出资人,也可以不是出资人,因为在理论上说,公司法人代表是执行层,并不一定是企业所有者,他与股东不同,他是由公司章程决定,是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的,董事长一般是出资的,而总经理则不一定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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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公司的法人在对公司进行控制的时候,那么它的出资人就会有一些相同的问题,那么出资人不是公司法人怎么控制公司可以不出资吗?根据相关的规定,公司法人可以出资,也可以不出资,这个就需要看具体的实际情况。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

一、出资人不是公司法人怎么控制公司可以不出资吗

人们常说的出资是指个人或法人(单位)对一个经济实体进行的投资。因此,公司法人可以出资,也可以不出资,因为无论是法人和个人(自然人)都有出资的自由或不出资的自由。

公司的法人代表也是一样的。对该企业而言,法人代表可以是出资人,也可以不是出资人,因为在理论上说,公司法人代表是执行层,并不一定是企业所有者,他与股东不同,他是由公司章程决定,是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的,董事长一般是出资的,而总经理则不一定出资。

另外,我们还要分清什么是法人,什么是法人代表。

法人是一个单位,一个实体。法人代表则是一个自然人。

民法典》第五十七条【法人的定义】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二、新公司法下股东出资的注意事项

(一)企业应根据自身实力认缴合理出资数额。

根据新《公司法》,出资金额可以由股东(发起人)自行决定。于是有观点认为,股东(发起人)可随意认缴注册资本并无限期不履行出资义务。其实,即便是按照修订后的《公司法》,股东(发起人)仍旧是在认缴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认缴出资的范围仍旧是决定股东(发起人)承担责任范围的决定因素。而且,可自行约定出资期限也并非意味着可无期限不履行出资义务。出资期限可约定并非意味着长期不履行出资义务无需承担责任。即便不存在法定出资期限的强制,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发起人)仍旧有权要求该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发起人)承担出资义务。

因此,股东(发起人)在设立公司时,仍应理性、客观地协商确定注册资本及出资期限。切忌不切实际地认缴出资及毫不忌讳地违反出资义务,以免加重自身的责任及承担不必要的违约责任

(二)选择合适的出资方式

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可用的出资形式主要包括货币以及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如下根据新法规定,结合实务操作,分析各种常见出资方式的注意事项。

所以如果我们要选择指导控制公司也可以不出资公司项目问题上,出资人不是公司法人怎么控制公司可以不出资等相应的想法就能够知道他的答案是什么,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提供的关于是否出资的相关材料,如有其他想了解的,请随时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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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人不是公司法人怎么控制公司吗?
法定代表人是企业的负责人,股东只是公司的资金投入者。而一般的公司的法人都是由董事长(即股份持有最多的人)来担任的。法人代表享有经营管理的权力,而股东只是投资者,享有收益等权利。在跟其他公司签合同时,只有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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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公司法人如何控制资金
企业的资金管理工作这是企业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必备条件,不过现在公司资金管理都是一些比较高效科学的管理方法才能够提高管理效率的。作为一家正在运营当中的公司,必须要懂得公司法人如何控制资金的这个问题,这样企业日后的经营和发展才能够有一定的保障,企业资金的流动,增值都不会是无缘无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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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几年生意赚了些钱,也见了世面,以前资金周转不过来的时候也在民间借过贷,现在自己有钱了我就想为什么我自己不放贷呢,怕就是怕有风险,请问民间借贷风险控制怎样才能控制好
[律师回复] 民间借贷虽然利润丰厚,但也蕴藏着巨大的风险,所谓的高收益高风险,但如何能降低风险而有保证收益呢,下面就让我们看看一些常用的控制风险的手段,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要考虑借款人的信誉和偿还能力。不但要看对方的固定资产、经济收入等情况如何,还要看对方平时为人怎样,信誉如何,如果借款人有过赖账的劣迹,就要坚决拒绝。切莫因碍于面子、听信花言巧语或贪图高息而盲目出借。
2.不能收取高额利息。《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同时,利息不得计入本金计算复利,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利滚利”、“驴打滚”,超出部分的利息和复利不受法律保护。
3.要看借款用途是否合法。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对于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赌博、贩毒、吸毒、嫖娼或贩卖qiangzhi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的,法律不予保护。即使起诉到法院,债权人的诉讼请求不仅会被驳回,借款也有可能被没收。
4.谨防非法集资。一些个体企业或业主利用人们贪图高利的心理,抛出高息诱饵,在同地域或熟人间进行非法集资。这种集资经营者不是挥霍过度无力偿还就是卷款潜逃,使债权人血本无归,这种借贷风险最大,应高度重视。
5.应有借款担保和抵押。对于大额借款最好让借款人找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个人或单位对其担保,必要时可以让借款人以存单、有价债券、机动车、房产等个人财产作抵押,并完善担保或抵押手续。这样,万一借款人出现赖账或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便可行使担保物权或抵押权,对自己的损失进行挽救。
6.注意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2年。”也就是说,借贷到期,出借人要及时催收,如借款人逾期不还,从借款到期之日的次日起两年内,出借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或催要证明,这样可以造成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就可以从新的协议订立之日重新计算。
7.追讨欠款要依法。如果借款人不讲信誉,逃账赖账,债权人切莫采取扣押人质、强抢货物等过激方式,要正确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事实比较清楚,数额不大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直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必要时,法院可以施行强制执行措施。如果债务人对债务提出异议,债权人应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时最好一并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债务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避免将来官司打赢后无财产可供执行,最终落个“竹篮打水一场空”。 备注:注意事项
一、要调查清楚借款方的情况。
首先是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他是做什么的,尽量避免对方去投资高风险的行业;
其次要看借款人的信用状况,一般可以要求他去人民银行拉份个人信用报告,上面会详细反映出这个人的基本资料以及最近两年信用记录以及在银行的负债情况,通过这份报告可以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第三是借款人的还款来源。这个最好就是要求对方能提供个人的银行流水以及收入证明。
二、要有抵押物或者是担保方。抵押物一般是房产、汽车等,比较理想的情况是借款方有抵押物,
然后另外有担保方能提供担保。
三、对抵押借款合同进行公证,办理他项权证。对于房产做抵押的情况下,去公证处办理公证时要处理好合同的细节,不要有事是而非的语句,避免以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最好在办理之前先咨询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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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出问题实际控制人和法人谁承担责任?
公司出问题实际控制人和法人都是要承担责任的。如果是我国的?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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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经营一家小型企业,近期账目出现问题,想了解下关于应收账款风险控制的相关事宜,以及应收账款的风险表现。
[律师回复] 为防范风险,应收账款风险控制,不能为了完成经营指标只重视销售,必须加强应收账款管理,按时足额收取应收账款。
1.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必须得到公司最高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以成都建工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为例,具体做法是成立以公司总经理挂帅、总会计师负责的应收账款管理团队。下辖具体应收账款责任人、部门经理、财务部应收账款会计、债权管理部人员。具体责任人负责申请出具发票、收款;部门经理负责监督指导;财务部应收账款会计负责应收账款的跟踪、分析和考核;债权管理部负责债权的维护和管理。这样做的结果是:从应收账款准备、形成到收回的整个流程中,都有相关人员各司其职,从而保证应收账款能够快速、安全地收回。并采取每周开会的形式,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解决,降低了沟通成本。
2.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必须建立一个简明、有效、公正的考核机制
直接同责任人的经济利益挂钩,做到规则简明、有奖有罚,赏罚有据、赏罚有度。这就需要分析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周期,回收周期的延长而产生的机会成本、管理成本,从而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奖励措施。公司通过按客户分解落实回收目标任务,并严格考核,奖罚分明,将收回欠款和控制呆坏账纳入绩效考核,调动催讨人员的积极性和效果。
3.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必须理顺其内部控制的流程及流程实施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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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在一家公司上班,由于还是实习生不知道合同怎么拟定,所以就想问一下合同管理的控制重点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增强合同风险防范意识
  在项目管理中,没有风险的合同是绝对没有的。过去,企业在合同谈判和签订中,由于合同风险防范意识不强,而对合同条款分析、审核不严,掉入一些合同陷阱,给企业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为此,必须增强合同风险防范意识。
  
二、增强全员合同管理意识
  在施工过程中,只有加强合同管理,增强全员的合同管理意识,才会成功和达到预期的目的。为此,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去加强合同管理:
  1.要使合同成为保护企业利益的有利武器,就必须签订一份成功的合同。否则,无论与施工企业、监理工程师的相互关系处理得怎样融洽,无论要求多么合情合理,只要是合同条款未明确规定的,都会遭到相关方的拒绝。
  2.强化合同管理,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管理机制,理顺各方关系,形成有机运行体系。在项目施工中,注重强化合同管理意识,认真研究、理解、运用合同条款,收集和整理各种施工原始资料及数据,做好索赔工作。
  3.注重项目实施阶段合同的交底。合同是当事人正确履行义务、保护自身合法利益的依据,因此,公司、项目部全体成员必须首先熟悉合同的全部内容,并对合同条款有一个统一的理解和认识,以避免不了解或对合同理解不一致带来工作上的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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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总公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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