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如何来确定租房租金

最新修订 | 2024-02-22
浏览10w+
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专家导读 若有打算将自己闲置的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的话,那么就要想清楚,首先要怎么选择租客,其次又应该如何与租客进行约定。尤其是对于租房期限、租金、押金、违约责任等等,这些内容都是很重要的,一定要约定清楚。那房东通常该如何来确定租房租金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房东如何来确定租房租金

若有打算将自己闲置的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的话,那么就要想清楚,首先要怎么选择租客,其次又应该如何与租客进行约定。尤其是对于租房期限、租金、押金、违约责任等等,这些内容都是很重要的,一定要约定清楚。那房东通常该如何来确定租房租金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1、对房屋本身有把握

想要定价,首先自然是对房屋本身的品质等条件要有所把握。要出租的房屋的地段、楼层、朝向、房型和面积大小等各要素的好坏是一方面,另外装修品质也是至关重要的。21世纪不动产罗寅申指出,对于同一区域乃至同一小区同样房型的出租房屋来说,装修的好坏程度、家具的多少都对房屋的出租价格有着更为直接的影响。

房东应首先对自己房屋整体的基本情况有所把握,再根据地段、房型大小、装修家具等情况来给自己房屋出租设一个大致的定位。这样可以大概设想出会是什么样的一些人来租自己的房子,从而进一步从实用性和舒适度等方面考虑租金定价。

2、多方对比了解价格

不过,对于价格的把握还是要更多地关注市场的实际情况。无论是否通过房屋中介,都可以到附近找几家中介进行大致的询问。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向中介打听类似出租房的平均价格,同时也可以到租房网站上去搜素和对比相关信息。其中,对于房屋的装修、家具是否齐备等情况可以着重向中介具体了解,打听自己的房屋比较适合租给什么类型的人、大概的用途和定价等等。

这样,一方面可以了解周边区域相似出租房的大致价格区间,另一方面可以根据自己所不清楚的关键点寻求到一定程度的专业意见。当然,房东甚至还可以尝试以租客的身份去简单走访一下附近相似出租房屋的情况,也算是一种“知己知彼”。但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在网上还是中介门店,都不要急于过多地透露自己的详细信息,不然大量的询问、要求看房的电话也可能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3、考虑议价空间和空置期

再有,在对自己所出租房屋的大致价格和自己的心理价位有所把握之后,也要考虑挂牌价和实际成交价当中的议价空间,以及从挂牌到开始出租之间的空置时间问题。

一方面,在了解了所在地区大致的供需情况和平均价格之后,应考虑到自己挂牌价对可能的承租人的吸引力有多少,这类目标租客又有多少。相对过高的价格可能产生少人问津的情况,在等待合适租客的过程中,房屋空置得越久收益也就越少。而如果降低一定价格能换来早收一个月房租的话,那么也许适度的降价能使得收益更高。

另一方面,与看房者的交流也是一个重要环节。了解租客的意愿,比如他们对价格高低的看法,是否要添置家具以及大概的承租时间等等,在交流的过程中也能发现一些问题,并通过与租客的协商来达成价格上的共识。因而,我们也要考虑到讨价还价的因素,可以酌情适当抬高自己的挂牌价。

这样,楼市若遇到较为满意的租客,或是考虑到空置时间,都可以在实际成交时做出一定的价格让步,从而让收益最大化。总之,在与不同看房者的接触过程中也可以合理调整出租价格,以期尽快将房屋以一个合适的价格出租出去。

租房的时候租金并不是乱确定的,此时需要考虑到房屋的装修情况、屋内设施、家具的新旧等等,综合一些因素之后,那么才能大概的确定租金在什么范围呢。而要是选择由房屋中介来帮助出租房屋,一般中介都是会对所要出租的房屋作出一个评估,帮助房东确定租金范围。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2千字,阅读时间约8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8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房东如何来确定租房租金
一键咨询
  • 172****72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3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16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7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8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4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1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7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4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1****88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6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8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0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2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2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租门面合同房东违约金如何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10w+浏览
二房东转租,与大房东合同明确禁止转租,大房东赶人,说不走断水电煤。二房东赖账让我们继续住,如何退房要回押金
[律师回复]
一、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依据法律规定大致可能可以争取的权益有:要求二房东退费。
二、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1、根据《合同法》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因此,对方与大房东约定禁止转租,双方应该根据约定履行。
3、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此,二房东以欺骗的方式隐瞒了合同内容转租,其行为不合法,您可以要求撤销合同退还费用。
三、为使您的上述权益得到有利保障,建议您开始搜集以下证据材料:
1、双方签订的合同、发票、付款单据、转账记录等。
2、大房东与二房东的合同。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公租房的租金怎么确定
公租房的租金是由国家多个部门共同确定关于公租房的相关文件和通知决定的,由文件指引,具体实施情况需要根据不同地方的具体情况合理实施。一般由政府投资建设并进行管理,根据需要申请公租房的个人具体情况,主要是支付能力,对其进行相应的租金减免的政策措施。
10w+浏览
房产纠纷
租房合同解约房东不给退钱也没有明确的违约金额那要怎么办
[律师回复]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一、租房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怎么办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了租房约定,需要严格实行约定。对于租金的支付也是需要执行合同的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另外对方退租的是属于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以及实际损失赔偿,与对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
二、租房违约如何赔付
1、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到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到请求减少违约金。房屋租赁违约金也是如此。
2、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定金和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不能重复计算。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种违约金的计算又因情况的不同二不同。
三、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的确定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到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到请求减少违约金。
四、违约金
1、依不同标准,违约金可分为:
(1)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
(2)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赔偿性)违约金。合同法施行之前,中国的违约金制度兼容以上各种形态,合同法则做了全新的规定。
2、根据现行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是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合同条款之一);(2)是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额损害赔偿金);
(3)是对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约定(不同于一般合同义务)。
股东出资时间怎么确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股东出资时间如何确定
采用实缴资本制时,公司设立时股东即应缴足全部注册资本。后来采用实缴资本与认缴资本相结合的折中态度,公司设立时应出资到位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且为后续注册资本的到位时间规定了2年或5年的最长期限。
目前,除有特殊限制的主体外,彻底采取认缴资本制。股东的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完全由股东自行约定并在章程中载明。股东按约定时间足额完成出资即可。当约定的出资时间到期,但股东认为需要延期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方式调整出资时间。
此外,公司章程约定出资时间还有两层实务价值:一是到期股东负有向公司缴足当期出资的义务,当该项义务未完成时,公司的债权人可向股东要求履行出资义务,用于偿还公司债务;二是未履行当期出资义务的股东,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操作建议
对于银行、保险、金融、基金、投资等特殊类别的公司,仍有注册资本额度及缴付时间的限制。实务中,遇到特殊类别公司的注册,应先梳理、研究行业监管的法律及政策要求。
对普通公司,公司法充分放权,但笔者仍建议股东根据项目的发展规划、资金使用计划、股东自身的资金筹划等因素,设定合理、可行的认缴出资额度及实际出资时间。
公司股东资格如何确认
[律师回复] 对于公司股东资格如何确认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股东资格如何确认
股东资格是投资人取得和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的基础。不少人设立公司或者参与设立,或者受让公司股份,或者取得技术股、赠与股等,但是在行使股东权益时却遇到障碍,在很多情况下就需要对股权作出确认,也就是要确认其在公司的股东身份。
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确认,涉及实际出资数额、股权转让合同、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工商登记等。确认股东资格应当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在具体案件中对事实证据的审查认定,应当根据当事人具体实施民事行为的真实意思表示,选择确认股东资格的标准。
有些公司创始人由于种种原因,虽然出资创办了企业,却不是以本人名义,而是用亲友、同学或者其他人的名义进行。实务中,隐名股东的情况大量存在,一般是指一方(下称实质股东)实际认购出资,但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记载的投资人却为他人(下称名义股东),由实质股东与名义股东签订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现象。
对于隐名股东的法律地位,一般可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首先,如果实质股东与名义股东签订的协议是为了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实质股东不能投资公司,为了规避该强制性规定而让名义股东作为投资人成立公司,这类协议肯定会认定为无效,实质股东不会享有股东权利,公司也会面临一系列股份变更、减资、退股等法律问题。
其次 ,如果隐名股东并未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而且实质股东只是出于某些原因让名义股东出资,但公司绝大多数股东知道这种情况,应认定为实质股东具有股权,但应办理股东名册变更登记。
隐名股东(实质股东)如想显名或确认股东资格,必须先到人民确认,并且在认定过程中隐名股东必须有共同设立公司或通过受让取得公司股权的相应意思表示。如果隐名关系的双方仅为资金往来关系,提供资金一方并没有成立公司或实际取得股权的意思,那么双方关系的实质应为借款关系,提供资金一方并不能取得公司的股东身份。
其次,隐名股东身份的确认需有其他股东认可其股东身份的意思表示。基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如果其他股东并不知道隐名股东的存在,也不同意与其存在共同投资关系,该隐名股东不能被显名确认为公司股东。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8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租房违约房东不退租金违法吗?
租房违约房东不退租金是否违法要看违约情况,如果是房东违约,租客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或者支付违约金,通常是一个月租金,房东拒绝的话,租客可以选择合法方式维权。如是租客违约,房东可以扣留租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0w+浏览
房产纠纷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管辖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管辖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是指股东与股东之间或者股东与公司之间就股东资格是否存在,或者具体的股权持有数额、比例等发生争议而引起的纠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大致包括以下三种类型:
(1)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2)股东与股东之间因出资产生的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这里通常是指隐名出资的情况。
(3)股东与股东之间因股权转让产生的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属于专属管辖,民事诉讼纠纷管辖一般情况下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但为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民事诉讼法》规定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由公司住所地人民管辖。公司可以建立多处生产、营业场所,但是经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住所地只能有一个,应在登记机关的辖区内。营业地也可以管辖,对方提出管辖异议的,经查该营业地是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可以继续管辖,经查该营业地不是主要办事机构的,应当移送登记地管辖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管辖。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48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房子经二房东转租后,二房东不交房租怎么办?
[律师回复] 如果是通过正规公司租的房子,合同是法律生效的,合同中应该会有一款对于转租的约定,租客私下把房子转租,按合同是守约方,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对于租户转租给
第三方,
首先是违反合同约定,
其次,正规公司在签合同时都会验相关证明文件的,而且在求知房主同意的情况下租客转租第三方是不允许的,他签的合同在法律上也是不生效的,可以清租户。
在我国当前的房屋租赁市场不尽完善的情况下,法律法规还不能解决转租操作过程中的所有问题,因此遇到转租行为时一定要谨慎。承租人为什么要转租 几乎都是为了获得“转租渔利”,这也就意味着新房客要多交房租。(《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获得收益。)因此,房屋承租人在租赁房屋时一定要查看房屋产权证,确定要租赁转租的房屋时要得到房屋的产权人同意转租房屋的书面证明,这样才能保障租赁安全,才能保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据此,次承租人(接受转租行为的承租人在法律上称为次承租人)在接受转租房屋过程中应注意:
首先,转租需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
其次,房屋转租期间,租赁合同发生变更,影响转租合同履行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变更转租合同解除的,转租合同随之解除,因此转租合同中应约定,因
第一承租人或者出租人违约而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从而妨碍合同的正常履行的,第一承租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房子经二房东转租后,二房东不交房租怎么办?
[律师回复] 如果是通过正规公司租的房子,合同是法律生效的,合同中应该会有一款对于转租的约定,租客私下把房子转租,按合同是守约方,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对于租户转租给
第三方,
首先是违反合同约定,
其次,正规公司在签合同时都会验相关证明文件的,而且在求知房主同意的情况下租客转租第三方是不允许的,他签的合同在法律上也是不生效的,可以清租户。
在我国当前的房屋租赁市场不尽完善的情况下,法律法规还不能解决转租操作过程中的所有问题,因此遇到转租行为时一定要谨慎。承租人为什么要转租 几乎都是为了获得“转租渔利”,这也就意味着新房客要多交房租。(《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获得收益。)因此,房屋承租人在租赁房屋时一定要查看房屋产权证,确定要租赁转租的房屋时要得到房屋的产权人同意转租房屋的书面证明,这样才能保障租赁安全,才能保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据此,次承租人(接受转租行为的承租人在法律上称为次承租人)在接受转租房屋过程中应注意:
首先,转租需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
其次,房屋转租期间,租赁合同发生变更,影响转租合同履行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变更转租合同解除的,转租合同随之解除,因此转租合同中应约定,因
第一承租人或者出租人违约而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从而妨碍合同的正常履行的,第一承租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租客东西被盗,房东有责任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租房是非常多的,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出租人要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保障双方的合法利益,那么租客违法房东有责任吗 下面由我为大家解答。
如果出租人尽到了合理的义务,房屋安全没有问题,那么房东对房客安全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而在以下情形出现时,房东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外出租的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如:提供不合格的煤气炉、热水器私自将不具备居住条件的房屋改造成卧室房屋内无通风、消防设备房屋内线路老化未及时更换、维修等。
2、未尽到告知、提醒义务。出租人应将出租房屋内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提前告知承租人,以免发生意外。
3、未尽监督、管理义务。出租方应定时到出租房屋内查看房屋状态,如发现有需要进行维修、更换的设施、设备,应及时进行维修、更换发现有不当安装、改造、使用的情形应立即制止,并督促责任人改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租房违约房东有权不退租金么
如果是租客违约,违约金房东可以依据租房协议不予退还。如果想要减少损失,须与房东协商,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如果是房东违约,不退还租金的,可以先协商要求退还,因为房东违约的物权不退换租金,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10w+浏览
二房东转租大房东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二房东转租大房东注意事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二房东转租大房东注意事项
(一)房屋转租的前提是经原出租人同意。
房屋转租是房屋出租后,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再出租的行为。包括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名义,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给他人使用,不参与经营而获得租金性收益的行为。
私房转租的前提是必须经原出租人同意,其具体表现形式可以是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人可以转租房屋,如房屋出租合同未明确这一点,承租人必须在转租房屋前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人同意,或者与出租人协商签订一份同意承租人转租房屋的补充合同。否则,属于承租人违约,不仅转租关系不能成立,而且出租人据此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可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二)什么情况个人不得转租?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
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
为了保护出租人的利益,即使租赁合同就转租事项作了约定,上述
第一、
第二种情况发生时,出租人仍可以收回同意房屋转租的意思表示,拒绝同意房屋转租,并按合同约定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当然,如果原租赁关系当事人之间就拖欠租金和擅自搭建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也可以不受上述禁止转租条款的制约,但在违反行政法的情况下除外,例如,当擅自搭建违反房 屋规划管理规范时。
(三)个人转租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1、非成套房屋承租人转租房屋后,增加了合用部位的使用人,将可能影响相邻使用人对合用部位的正常使用,因此承租人对合用部位的使用应当维持原来的状况,不得随意扩大合用使用部位而影响相邻使用人。承租人要改变合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征得原出租人和相邻使用人的同意。
2、房屋转租合同约定租期的最后时限不能超过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最后租日。私房转租当事人应在签订房屋转租合同后的15日内持下列材料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1)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2)转租合同;
(3)转租的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3、转租合同当事人登记备案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的,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市房地局在农场系统设置的房地产交易登记受理处应出具转租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4、私房转租的租金,由转租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
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从承租人转租房屋的租金中获得一定比例的收益;租赁合同中或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时未约定转租租金收益分配的,出租人无权获取收益。
快速解决“土地房产”问题
当前648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房屋到期后房东不退押金,租客把门锁了违法吗?中途经过房东同意房子转租了,房租也是房东自己收的,房东说我违约转租
[律师回复]
一、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依据法律规定大致可能可以争取的权益有:房租到期,您可以要求房东返还押金。
二、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1、《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3、《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押金不等于定金或违约金,出租人收取押金,一般是为确保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给租赁物造成的损害能得到赔偿才设定押金,只要租赁物没有受损,押金都应该退还。房东没有合法依据可以不予返还,其构成不当得利,因此您可以要求房东返还押金。
三、为使您的上述权益得到有利保障,建议您开始搜集以下证据材料:
1、合同、押金收据、转账证明等。
2、房东同意转租的凭证,可以收集次承租人交租的凭证,证明房东收取其租金。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8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租房违约房东有权不退租金吗
如果是租客违约,违约金房东可以依据租房协议不予退还。如果想要减少损失,须与房东协商,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如果是房东违约,不退还租金的,可以先协商要求退还,因为房东违约的物权不退换租金,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10w+浏览
房产纠纷
要如何确定股东资格的取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股东对于公司的决策起着非常关键的重要,也是公司的主要责任人之
一,但并不是拥有公司的股份就属于股东了,股东的身份还需要进行确认,符合相关资格后才能够取得。那么,如何确定股东资格的取得?
如何确定股东资格的取得?
一、原始取得
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而取得股东资格。原始取得又可分为两种情形:
1.设立时的原始取得。即基于公司的设立而向公司投资,从而取得股东资格。通过这种方式取得股东资格的人包括有限公司设立时的全部发起人,股份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和认股人。
2.设立后的原始取得。即在公司成立后,增资时,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的方式而取得股东资格。
二、继受取得
继受取得,也称为传来取得或派生取得,即通过受让、受赠、继承、公司合并等途径而取得股东资格,取得股份的受让人、受赠人、继承人、继受人就成为公司的新股东。
三、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是指股份的受让人,依据公司法所规定的转让方法,善意地从无权利人处取得股票,从而获得股东资格。由于善意取得不用依赖于转让人的意志就可直接取得股权,因此它是一种特殊的原始取得方式。
一般来讲,股东资格的善意取得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股票本身有效;
(2)股份具有可处分性,法律所禁止处分的股份不能构成善意取得;
(3)须从无权利人处取得,如果转让人为正当权利人,则无需启动善意取得制度;
(4)取得时主观上善意,无恶意或重大过失,若明知或怠于注意让与人无权利之事实而取得股票,不能取得股权;
(5)依法律规定的股票转让方法取得股票,记名股票以背书方式取得,无记名股票交付即可。
股东出资创办作为社团法人的公司,成为该法人成员,因而取得社员权。社员权是一种类型的权利,包括财产权和管理参与权。社员权既不同于传统私法中纯粹的物权或债权,又不同于传统私法中纯粹的人格权或身份权。社员权谓之权利,其实更像一种资格或权限,其实质是团体中的成员依其在团体中的地位而产生的具有利益内容的权限。换言之,社员权有法律资格之外观而具法律权利之实质,其本质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48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公司股东资格应该如何确认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公司股东资格应该如何确认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公司股东资格如何确认
股东资格是投资人取得和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的基础。不少人设立公司或者参与设立,或者受让公司股份,或者取得技术股、赠与股等,但是在行使股东权益时却遇到障碍,在很多情况下就需要对股权作出确认,也就是要确认其在公司的股东身份。
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确认,涉及实际出资数额、股权转让合同、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工商登记等。确认股东资格应当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在具体案件中对事实证据的审查认定,应当根据当事人具体实施民事行为的真实意思表示,选择确认股东资格的标准。
有些公司创始人由于种种原因,虽然出资创办了企业,却不是以本人名义,而是用亲友、同学或者其他人的名义进行。实务中,隐名股东的情况大量存在,一般是指一方(下称实质股东)实际认购出资,但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记载的投资人却为他人(下称名义股东),由实质股东与名义股东签订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现象。
对于隐名股东的法律地位,一般可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首先,如果实质股东与名义股东签订的协议是为了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实质股东不能投资公司,为了规避该强制性规定而让名义股东作为投资人成立公司,这类协议肯定会认定为无效,实质股东不会享有股东权利,公司也会面临一系列股份变更、减资、退股等法律问题。
其次 ,如果隐名股东并未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而且实质股东只是出于某些原因让名义股东出资,但公司绝大多数股东知道这种情况,应认定为实质股东具有股权,但应办理股东名册变更登记。
隐名股东(实质股东)如想显名或确认股东资格,必须先到人民确认,并且在认定过程中隐名股东必须有共同设立公司或通过受让取得公司股权的相应意思表示。如果隐名关系的双方仅为资金往来关系,提供资金一方并没有成立公司或实际取得股权的意思,那么双方关系的实质应为借款关系,提供资金一方并不能取得公司的股东身份。
其次,隐名股东身份的确认需有其他股东认可其股东身份的意思表示。基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如果其他股东并不知道隐名股东的存在,也不同意与其存在共同投资关系,该隐名股东不能被显名确认为公司股东。
租房纠纷,房东不退房租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租客提前退房,房东有权力不退还押金以及租金这种情况,租客还可与房东协商处理,主动权在房东手中若房东违约,提前收回房子的,房东必须退还租金和押金,特殊情况还得给租客违约金如房东不退,可以房东。
首先进行协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到。
1、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到请求增加违约金。
2、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定金和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不能重复计算。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种违约金的计算又因情况的不同二不同。
3、合同法没有规定房屋租赁违约金的标准,都是房屋租赁双方自行约定违约金的数量,双方认可就可以。约定的违约金高请求减少时必须是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也就是悬殊,比如实际损失只有一百元,但约定的违约金却有几千元。
时要准备好相应的合同、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租赁 > 房东如何来确定租房租金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