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24年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管理规定怎样?

最新修订 | 2024-04-25
浏览10w+
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07人
专家导读 山东省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管理规定应该先认定工伤,再去人社局劳动能力鉴定窗口申请,批复了才去安装器具,工伤应该依法得到赔偿,包括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等等。

山东省2024年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管理规定怎样?

一、山东省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管理规定

先认定工伤,再去人社局劳动能力鉴定窗口申请,批复了才去安装器具

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1款、第2款、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按照各统筹地区规定标准支付。如《威海市关于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4、备注:山东省在设区的市实施全市统筹。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按照各统筹地区规定标准支付。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4、备注:山东省在设区的市实施全市统筹。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要求: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山东省工伤辅助器具项目与费用限额标准。

2、要求: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持工伤认定结论、医疗诊断证明书和有关病历资料向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配置确认。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山东省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项目与费用限额标准》。

4、备注:协议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应根据协定的配置项目和标准为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超出该标准的,不予支付。

(六) 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21条。

(七)护理费

1、标准: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要求: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八)生活护理费

1、标准: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2、要求: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

(九)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一般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22条;第23条。

4、备注: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调整办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及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制定。

(十)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1、标准:(1)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2)经伤残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伤残为22个月、六级伤残为1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伤残为36个月、六级伤残为30个月。

2、要求: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24条、第25条第1款;第3款。

4、备注:(1)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2)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十一)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1)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伤残职工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八级伤残为10个月;九级伤残为7个月;十级伤残为4个月;获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为20个月;八级伤残为16个月;九级伤残为12个月;十级伤残为8个月。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25条第2款、第3款、第4款。

4、备注:(1)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2)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十二)工亡待遇标准

1、标准:

(1)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备注:山东省在设区的市实施全市统筹。

(2)供养亲属抚恤金

第一、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第二、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第三、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第一、标准: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第二、要求:第一、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 ;第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2018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

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2017年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32元。

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故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6396元×2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36396元×20元。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28条。

3、备注:

第一、供养亲属范围

<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二、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第三、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就业或参军的;

<3>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5>死亡的。

第四、确定是否符合被供养资格时间

职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按职工因工死亡时的条件核定。

(1)供养亲属抚恤金每年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调整,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负增长时不调整;

(2)被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应当退还已发的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十三)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41条。

工伤的发生是非常的不幸的,我们应该为此感到可惜,员工在单位,因为工作的原因导致身体受到侵害,或者是患职业病的,应该认定为是工伤,虽然受伤,但是工伤的员工是可以获得赔偿的,工伤包括误工费,医疗费,营养费,伤残补助金等。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万字,阅读时间约15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5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山东省2024年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管理规定怎样?
一键咨询
  •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1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4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8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7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0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0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3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2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0****14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7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6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7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6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3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6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是否要自费
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是否要自费?是不需要自费,根据规定工伤后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有需要申请配置辅助器具的,一般是由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申请,要是因身体等原因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代为申请。
10w+浏览
工伤赔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残疾辅助器具包括哪些
残疾辅助器具:护理床、进食类辅助套装、衣着类辅助套装、洗漱类辅助套装、防褥疮床垫、防褥疮座垫、沐浴椅、沐浴轮椅、手动轮椅、电动轮椅、坐厕椅、全品源自动大小便护理机,就是能自动清洗、收集烘干的那种等。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5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工伤后配置辅助器具需要自费吗
工伤后配置辅助器具需要自费吗?是不需要自费,根据规定工伤后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有需要申请配置辅助器具的,一般是由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申请,要是因身体等原因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代为申请。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工伤辅助器具的费用是配置前给还是配置后给
[律师回复] 《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规定:“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根据上述规定,辅助器具费用的计算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由于《工伤保险条例》中并未对这种标准作出具体规定,因此在数额的确定上应参照相关法律或者司法解释的规定。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已废止)和老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都规定“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综上,《工伤保险条例》中辅助器具费用赔偿金额的计算也应以“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为宜。其计算公式为: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例如:赵某为某运输公司装卸工,在一次运输石料的过程中,因运输车辆的翻斗栏板发生破损事故,导致左眼破损且左腿截肢,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其可以安装左侧的假眼,并可配置轮椅一辆。为便利做单位为其安排的传达室接线员的工作,周某到某美容中心安装了一只高档次假眼,花费3000元,而普通医院的该项费用仅为元,后又到残疾人商店购得普通型轮椅一台,花费1800元,其应获得的辅助器具赔偿金额得按照普通适用型标准计算,而不是按照其所实际支出的数额计算,因为其假眼超出了普通适用型的标准。这样,赵某所能获得的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为: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元1800元3800元需要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且“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由于《工伤保险条例》在这方面没有作出单独的规定,因此存在上述情况时应适用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在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选择上应做到透明、公开、公正。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635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工伤职工安装辅助器具所需费用要自费吗
工伤职工安装辅助器具所需费用要自费吗?是不需要自费,根据规定工伤后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有需要申请配置辅助器具的,一般是由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申请,要是因身体等原因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代为申请。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工伤四级如何申请配置辅助器具具体的金额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工伤四级如何申请配置辅助器具具体的金额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进行辅助器具配置确认。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的规定,工伤职工申请配置辅助器具,应当先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配置申请,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需配置的,出具配置确认书,工伤职工持确认配置书向经办机构进行登记,经办机构向工伤职工出具配置费用核付通知单,工伤职工持通知单到协议配置机构配置。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第七条工伤职工认为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辅助器具配置确认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其他确认工伤的文件;
(二)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工伤职工本人因身体等原因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代为申请。第八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辅助器具配置确认申请后,应当及时审核;材料不完整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完整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确认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确认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第九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库应当配备辅助器具配置专家,从事辅助器具配置确认工作。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根据配置确认申请材料,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工伤职工本人进行现场配置确认。专家组中至少包括1名辅助器具配置专家、2名与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的专家。第十条专家组根据工伤职工伤情,依据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有关规定,提出是否予以配置的确认意见。专家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专家组的意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确认意见作出配置辅助器具确认结论。其中,确认予以配置的,应当载明确认配置的理由、依据和辅助器具名称等信息;确认不予配置的,应当说明不予配置的理由。第十一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确认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确认结论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经办机构。第十二条工伤职工收到予以配置的确认结论后,及时向经办机构进行登记,经办机构向工伤职工出具配置费用核付通知单,并告知下列事项:
(一)工伤职工应当到协议机构进行配置;
(二)确认配置的辅助器具最高支付限额和最低使用年限;
(三)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超目录或者超出限额部分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第十三条工伤职工可以持配置费用核付通知单,选择协议机构配置辅助器具。协议机构应当根据与经办机构签订的服务协议,为工伤职工提供配置服务,并如实记录工伤职工信息、配置器具产品信息、最高支付限额、最低使用年限以及实际配置费用等配置服务事项。前款规定的配置服务记录经工伤职工签字后,分别由工伤职工和协议机构留存。第十四条协议机构或者工伤职工与经办机构结算配置费用时,应当出具配置服务记录。经办机构核查后,应当按照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有关规定及时支付费用。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5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工伤后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要不要自费
工伤后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要不要自费?是不需要自费,根据规定工伤后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有需要申请配置辅助器具的,一般是由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申请,要是因身体等原因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代为申请。
10w+浏览
工伤赔偿
我因为受了工伤了,所以我向医院购买了具体的辅助器具,现在想要索取赔偿,所以想知道工伤辅助器具一次性赔偿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认定 > 山东省2024年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管理规定怎样?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