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转让必须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两证齐全才可以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我国的房地产管理法中规定
第三十八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所以对于你的问题,首先他的土地证是不是出让方式取得的这个问题很重要,如果不是的话,还需要补交出让金才可以。其次是为什么没有取得房产证,是遗失还是什么其他的原因。再次,出售方是不是房地产的合法权利人。
其实能不能过户,你们一起跑到房管局问一下就知道了,这么大个事情,总要慎重一点,在网上问半天还不如到政府部门查查看来的准确。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
1、含义:《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2、办理分类:
(1)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用的“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由住房户和原使用土地单位到辖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依法办理;如原用地单位已不存在,住房户可和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现在实际使用原单位土地的单位,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如果住房由居委会管理,住户可和居委会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
(2)商品房住房土地“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由住房户和开发商共同到所在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住房户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售房合同或单位售房证明或房产证。
(3)如果城镇居民的工作单位或房屋开发商没有给房屋产权人办理住房“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人可向工作单位或开发商提出要求。仍不办理的,可向所在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举报。
3、办理对象: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企业。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现在,房产过户管理法当中是要求工作人员办理房产过户的时候要求相关人的提供,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这两种证件的,再者说,正常情况下的房子也不应该是只有土地使用证而没有房产证的,建议在买二手房或者商品房之前,自身要对国家房地产方面的法律常识有一定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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