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中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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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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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适用吊销许可证或者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业停业等情况。《中华人民共和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中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一、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中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适用情形: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

《中华人民共和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有权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二、行政处罚中听证程序的规定

行政处罚法规定,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

提出听证要求的时间,应该是行政机关对案件已经调查终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由行政机关通知当事人到场,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等事项。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告知的事项有不同意见,并且与行政机关的认定不能一致,亦即有重大分歧的,当事人可以提出听证要求,听证要求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的3日内向行政机关提出。

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为了保证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听证,行政机关举行听证的,必须在7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

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规定听证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必须公开举行,是为了遵循行政处罚的公开原则,便于人民群众对听证的监督,保证听证的公正性。

4.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

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这是保证听证公正性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指定本机关的行政人员作为听证主持人,但是不能指定听证案件的调查人员作为主持人。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指定的听证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该听证主持人回避。行政机关对于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予以审核,主持人确实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予以回避,并另行指定听证主持人。

5.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1至2人代理。

这是对听证参加人的规定。听证是给当事人一个作出辩护,弄清事实的机会和场合,当事人可以自己参加听证,为自己申辩;也可以委托1人或者2人代理参加听证,为当事人作出辩护。代理人可以是当事人的近亲属,也可以是当事人聘请的律师

在近几年中,随着国家中设立的企业越来越多,国家也是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如果有企业和公民做出了违反相应的规定,行政机关也会做出相应的处罚,当被处罚方不认同行政处罚时,也是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行政复议,这也是国家赋予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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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中听证程序适用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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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行政处罚听证程序适用范围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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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的一个亲戚因为不满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已经申请了听证程序,适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范围是什么
[律师回复]
1、听证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听证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发出听证告知书的公安机关的法制办公室(处、科)书面提出听证要求。
  
2、听证申请人以邮寄挂号信方式提出听证要求的,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
  
3、听证申请人直接送达听证申请的,以公安机关收到的日期为准。
1、行政机关拟作出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载明下列主要事项的听证告知书: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2)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理由、依据和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3)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4)告知提出听证要求的期限和听证组织机关。
  听证告知书必须盖有公安机关的印章。
  听证告知书可以直接送达、委托送达或者以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
  
2、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听证要求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3、公安机关决定予以听证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在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之日起2日内确定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并在听证举行的7日前,将载有下列事项的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2)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3)听证人员的姓名;
  
(4)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
  
(5)告知当事人准备证据、通知证人等事项。
  听证通知书必须盖有公安机关印章。
  
4、听证人员在听证预备阶段必须完成核对听证参加人身份、宣读听证纪律、征询当事人是否申请听证人员回避等事项。
  
5、当事人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宣布暂停听证,报请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是否回避;申请听证员、书记员回避的,由听证主持人当场决定。
  
6、举行听证时,由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
  
7、听证应当制作听证笔录。
  听证结束后,听证人员应当把听证笔录交当事人和案件调查人员审核无误后签名或盖章。
  当事人拒绝签名的,由听证主持人在昕证笔录上说明情况。
  听证笔录中有关证人证言部分,应当交证人审核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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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中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中回避的情形包括听证人和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等。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听证主持人应当将当事人的回避申请报告本部门负责人,由本部门负责人决定其是否回避;本部门负责人担任听证主持人的,由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其是否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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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什么情形适用?
①当场行政处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适用简易程序。②当场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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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适用听证程序包括什么呢?有一个朋友自己的公司,前段时间因为非法经营的事情受到了处罚。
[律师回复] 立法法没有规定听证的范围。考虑到目前听证活动开展的现状,示范稿对听证的范围作出规定。听证的范围,示范稿区分两种情况作出规定:即应当举行听证会和可以举行听证会的情况。对于法律法规案内容涉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事项(如征收利息税,关于婚姻法的修改,几乎是所有公民关注的问题)或者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益有较重大影响(如房屋拆迁方面的法规,可能不是对多数个人或组织有影响,但对于某个群体有较重大影响),都应当举行听证会。可以举行听证会的情况,是指在这些情况下,可能需要举行听证会,也有可能通过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的方式征求意见更合理(示范稿第五条)。如合同法中争议比较大的问题,可能召开由法学家参加的专家论证会更合适。
二、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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