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期间工伤认定如何进行?

最新修订 | 2024-02-28
浏览10w+
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07人
专家导读 出差期间工伤认定应当需要当事人在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其中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都是属于工伤。

出差期间工伤认定如何进行?

一、出差期间工伤认定如何进行?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应认定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程序

1、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

2、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3、《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4、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5、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6、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7、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8、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9、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工伤的认定对于劳动者来说是很重要的程序,只有确认文工伤之后相关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用和补偿费用才能正式发放到劳动者手中。在发生工伤时,当事人应当及时确认伤情,有必要的情况下及时进行治疗。同时工伤的认定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办理。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千字,阅读时间约11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3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出差期间工伤认定如何进行?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3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1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6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6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1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4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6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8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6****05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1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4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8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1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1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3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外地出差期间工伤认定算不算?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5项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该规定,因工外出认定工伤应具备以下要件:1、因工外出期间,应为职工接受用人单位的指派,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外出工作的期间。2、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即在工作时间。
10w+浏览
工伤赔偿
进料加工税收差异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当前,我国的社会经济与世界经济联系越来越紧密,而不同的经济运作方式在税收成本上也大相径庭,比如说一般贸易与进料加工。一般贸易是与加工贸易相对而言的贸易方式,指中国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单边进口或单边出口的贸易。加工贸易是以加工为特征的再出口业务,按照所承接的业务特点不同,常见的加工贸易方式包括:进料加工、来料加工、装配业务和协作生产。其中,进料加工是指国内有外贸经营权的单位用外汇购买进口部分或全部原料、材料、辅料、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加工成品或半成品后再返销出口国外市场的业务。作为企业财务人员,我们一般都知道进料加工与一般贸易进出口在税务成本上有差异,但是究竟有哪些差异差异有多少这对业务报价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对两者之间的差异做如下分析。r案例r甲的某项业务中,进口原材料的付汇金额为100万元(海关审核确定的价值与付汇金额一致),原材料的关税税率为4%,增值税税率为17%,利用该原材料加工成的产品出口不含税金额为150万元,增值税退税税率为13%,该原材料加工成产品需要消耗国内购进的辅助材料,不含税金额为20万元。r一般贸易进出口现金收支分析r一般贸易现金收入:r
1.产品出口收汇金额:150万元;r
2.产品出口可免抵退税额:150×13%=1
9.50(万元);r
3.现金收入合计金额为:150+1
9.50=16
9.50(万元)。r一般贸易现金支出:r
1.原材料进口付汇金额:100万元;r
2.原材料进口关税:100×4%=4(万元);r
3.原材料进口增值税:(100+4)×17%=1
7.68(万元);r
4.辅助材料购进货款:20万元;r
5.辅助材料购进支付增值税:20×17%=
3.40万元;r
6.产品出口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征退差):150×(17%-13%)=6(万元);r
7.现金支出合计金额为:100+4+1
7.68+20+
3.40+6=15
1.08(万元)。r现金收支丁字账(一般贸易)如表1所示。r现金收支净额:16
9.50-15
1.08=1
8.42(万元)。r进料加工现金收支分析r进料加工现金收入:r
1.产品出口收汇金额:150万元;r
2.产品出口可免抵退税额:(150-100)×13%=
6.50(万元);r
3.现金收入合计金额为:150+
6.50=15
6.50(万元)。r进料加工现金支出:r
1.原材料进口付汇金额100万元;r
2.辅助材料购进货款:20万元;r
3.辅助材料购进支付增值税:20×17%=
3.40万元;r
4.产品出口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征退差):50×(17%-13%)=2(万元);r
5.现金支出合计金额为:100+20+
3.40+2=12
5.40(万元)。r现金收支丁字账(进料加工)如表2所示。r现金收支净额:15
6.50-12
5.40=3
1.10(万元)。r两种运作方式下的现金收支情况分析r案例中的业务如果按一般贸易运作,现金收支净额为1
8.42万元;如果按进料加工运作,现金收支净额为3
1.10万元,二者净相差1
2.68万元,占了原材料进口付汇金额的1
2.68%。r现金收支丁字账(一般贸易与进料加工分解比较)如表3所示。r通过上述账表中对现金收支项目的分解、抵销,两种方式下现金收支净差额(税收成本差额)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r
1.进口关税:100×4%=
4.00(万元)。r一般贸易在原材料进口时需要缴纳关税;而进料加工在原材料进口时不需要缴纳关税。r
2.按原材料进口额计算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征退差)的2倍:100×(17%-13%)×2=
8.00(万元)。r一般贸易在原材料进口时需要缴纳增值税,按进口额4%(17%-13%)缴纳的部分在实际上不能作为进项抵扣,同时,按原材料进口额计算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征退差)需要作进项转出到营业成本;而进料加工在原材料进口时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也不需要按原材料进口额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征退差)作进项转出到营业成本。r
3.按关税计算缴纳的增值税:100×4%×17%=0.68(万元)。一般贸易在原材料进口时以关税为依据缴纳的增值税实际上不能作为进项抵扣;而在进料加工中不存在该因素影响。r结论r一般贸易与进料加工的税收成本差额只与原材料进口付汇额、国家规定该原材料的关税税率、国家规定该原材料的征退税率差相关,并且差额成本率(差额跟进口额比)等于征退税率差的2倍加上关税税率和关税税率与增值税税率的乘积,即等于“征退税率差×2+关税税率+关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593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一般贸易进料进口税收差异在哪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当前,我国的社会经济与世界经济联系越来越紧密,而不同的经济运作方式在税收成本上也大相径庭,比如说一般贸易与进料加工。一般贸易是与加工贸易相对而言的贸易方式,指中国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单边进口或单边出口的贸易。加工贸易是以加工为特征的再出口业务,按照所承接的业务特点不同,常见的加工贸易方式包括:进料加工、来料加工、装配业务和协作生产。其中,进料加工是指国内有外贸经营权的单位用外汇购买进口部分或全部原料、材料、辅料、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加工成品或半成品后再返销出口国外市场的业务。作为企业财务人员,我们一般都知道进料加工与一般贸易进出口在税务成本上有差异,但是究竟有哪些差异差异有多少这对业务报价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对两者之间的差异做如下分析。案例甲的某项业务中,进口原材料的付汇金额为100万元(海关审核确定的价值与付汇金额一致),原材料的关税税率为4%,增值税税率为17%,利用该原材料加工成的产品出口不含税金额为150万元,增值税退税税率为13%,该原材料加工成产品需要消耗国内购进的辅助材料,不含税金额为20万元。一般贸易进出口现金收支分析一般贸易现金收入:
1.产品出口收汇金额:150万元;
2.产品出口可免抵退税额:150×13%=1
9.50(万元);
3.现金收入合计金额为:150+1
9.50=16
9.50(万元)。一般贸易现金支出:
1.原材料进口付汇金额:100万元;
2.原材料进口关税:100×4%=4(万元);
3.原材料进口增值税:(100+4)×17%=1
7.68(万元);
4.辅助材料购进货款:20万元;
5.辅助材料购进支付增值税:20×17%=
3.40万元;
6.产品出口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征退差):150×(17%-13%)=6(万元);
7.现金支出合计金额为:100+4+1
7.68+20+
3.40+6=15
1.08(万元)。现金收支丁字账(一般贸易)如表1所示。现金收支净额:16
9.50-15
1.08=1
8.42(万元)。进料加工现金收支分析进料加工现金收入:
1.产品出口收汇金额:150万元;
2.产品出口可免抵退税额:(150-100)×13%=
6.50(万元);
3.现金收入合计金额为:150+
6.50=15
6.50(万元)。进料加工现金支出:
1.原材料进口付汇金额100万元;
2.辅助材料购进货款:20万元;
3.辅助材料购进支付增值税:20×17%=
3.40万元;
4.产品出口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征退差):50×(17%-13%)=2(万元);
5.现金支出合计金额为:100+20+
3.40+2=12
5.40(万元)。现金收支丁字账(进料加工)如表2所示。现金收支净额:15
6.50-12
5.40=3
1.10(万元)。两种运作方式下的现金收支情况分析案例中的业务如果按一般贸易运作,现金收支净额为1
8.42万元;如果按进料加工运作,现金收支净额为3
1.10万元,二者净相差1
2.68万元,占了原材料进口付汇金额的1
2.68%。现金收支丁字账(一般贸易与进料加工分解比较)如表3所示。通过上述账表中对现金收支项目的分解、抵销,两种方式下现金收支净差额(税收成本差额)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进口关税:100×4%=
4.00(万元)。一般贸易在原材料进口时需要缴纳关税;而进料加工在原材料进口时不需要缴纳关税。
2.按原材料进口额计算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征退差)的2倍:100×(17%-13%)×2=
8.00(万元)。一般贸易在原材料进口时需要缴纳增值税,按进口额4%(17%-13%)缴纳的部分在实际上不能作为进项抵扣,同时,按原材料进口额计算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征退差)需要作进项转出到营业成本;而进料加工在原材料进口时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也不需要按原材料进口额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征退差)作进项转出到营业成本。
3.按关税计算缴纳的增值税:100×4%×17%=0.68(万元)。一般贸易在原材料进口时以关税为依据缴纳的增值税实际上不能作为进项抵扣;而在进料加工中不存在该因素影响。结论一般贸易与进料加工的税收成本差额只与原材料进口付汇额、国家规定该原材料的关税税率、国家规定该原材料的征退税率差相关,并且差额成本率(差额跟进口额比)等于征退税率差的2倍加上关税税率和关税税率与增值税税率的乘积,即等于“征退税率差×2+关税税率+关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进料加工和出口进口的税收差异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当前,我国的社会经济与世界经济联系越来越紧密,而不同的经济运作方式在税收成本上也大相径庭,比如说一般贸易与进料加工。一般贸易是与加工贸易相对而言的贸易方式,指中国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单边进口或单边出口的贸易。加工贸易是以加工为特征的再出口业务,按照所承接的业务特点不同,常见的加工贸易方式包括:进料加工、来料加工、装配业务和协作生产。其中,进料加工是指国内有外贸经营权的单位用外汇购买进口部分或全部原料、材料、辅料、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加工成品或半成品后再返销出口国外市场的业务。作为企业财务人员,我们一般都知道进料加工与一般贸易进出口在税务成本上有差异,但是究竟有哪些差异差异有多少这对业务报价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对两者之间的差异做如下分析。案例甲的某项业务中,进口原材料的付汇金额为100万元(海关审核确定的价值与付汇金额一致),原材料的关税税率为4%,增值税税率为17%,利用该原材料加工成的产品出口不含税金额为150万元,增值税退税税率为13%,该原材料加工成产品需要消耗国内购进的辅助材料,不含税金额为20万元。一般贸易进出口现金收支分析一般贸易现金收入:
1.产品出口收汇金额:150万元;
2.产品出口可免抵退税额:150×13%=1
9.50(万元);
3.现金收入合计金额为:150+1
9.50=16
9.50(万元)。一般贸易现金支出:
1.原材料进口付汇金额:100万元;
2.原材料进口关税:100×4%=4(万元);
3.原材料进口增值税:(100+4)×17%=1
7.68(万元);
4.辅助材料购进货款:20万元;
5.辅助材料购进支付增值税:20×17%=
3.40万元;
6.产品出口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征退差):150×(17%-13%)=6(万元);
7.现金支出合计金额为:100+4+1
7.68+20+
3.40+6=15
1.08(万元)。现金收支丁字账(一般贸易)如表1所示。现金收支净额:16
9.50-15
1.08=1
8.42(万元)。进料加工现金收支分析进料加工现金收入:
1.产品出口收汇金额:150万元;
2.产品出口可免抵退税额:(150-100)×13%=
6.50(万元);
3.现金收入合计金额为:150+
6.50=15
6.50(万元)。进料加工现金支出:
1.原材料进口付汇金额100万元;
2.辅助材料购进货款:20万元;
3.辅助材料购进支付增值税:20×17%=
3.40万元;
4.产品出口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征退差):50×(17%-13%)=2(万元);
5.现金支出合计金额为:100+20+
3.40+2=12
5.40(万元)。现金收支丁字账(进料加工)如表2所示。现金收支净额:15
6.50-12
5.40=3
1.10(万元)。两种运作方式下的现金收支情况分析案例中的业务如果按一般贸易运作,现金收支净额为1
8.42万元;如果按进料加工运作,现金收支净额为3
1.10万元,二者净相差1
2.68万元,占了原材料进口付汇金额的1
2.68%。现金收支丁字账(一般贸易与进料加工分解比较)如表3所示。通过上述账表中对现金收支项目的分解、抵销,两种方式下现金收支净差额(税收成本差额)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进口关税:100×4%=
4.00(万元)。一般贸易在原材料进口时需要缴纳关税;而进料加工在原材料进口时不需要缴纳关税。
2.按原材料进口额计算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征退差)的2倍:100×(17%-13%)×2=
8.00(万元)。一般贸易在原材料进口时需要缴纳增值税,按进口额4%(17%-13%)缴纳的部分在实际上不能作为进项抵扣,同时,按原材料进口额计算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征退差)需要作进项转出到营业成本;而进料加工在原材料进口时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也不需要按原材料进口额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征退差)作进项转出到营业成本。
3.按关税计算缴纳的增值税:100×4%×17%=0.68(万元)。一般贸易在原材料进口时以关税为依据缴纳的增值税实际上不能作为进项抵扣;而在进料加工中不存在该因素影响。结论一般贸易与进料加工的税收成本差额只与原材料进口付汇额、国家规定该原材料的关税税率、国家规定该原材料的征退税率差相关,并且差额成本率(差额跟进口额比)等于征退税率差的2倍加上关税税率和关税税率与增值税税率的乘积,即等于“征退税率差×2+关税税率+关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进料加工税收有何差异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当前,我国的社会经济与世界经济联系越来越紧密,而不同的经济运作方式在税收成本上也大相径庭,比如说一般贸易与进料加工。一般贸易是与加工贸易相对而言的贸易方式,指中国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单边进口或单边出口的贸易。加工贸易是以加工为特征的再出口业务,按照所承接的业务特点不同,常见的加工贸易方式包括:进料加工、来料加工、装配业务和协作生产。其中,进料加工是指国内有外贸经营权的单位用外汇购买进口部分或全部原料、材料、辅料、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加工成品或半成品后再返销出口国外市场的业务。作为企业财务人员,我们一般都知道进料加工与一般贸易进出口在税务成本上有差异,但是究竟有哪些差异差异有多少这对业务报价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对两者之间的差异做如下分析。r案例r甲的某项业务中,进口原材料的付汇金额为100万元(海关审核确定的价值与付汇金额一致),原材料的关税税率为4%,增值税税率为17%,利用该原材料加工成的产品出口不含税金额为150万元,增值税退税税率为13%,该原材料加工成产品需要消耗国内购进的辅助材料,不含税金额为20万元。r一般贸易进出口现金收支分析r一般贸易现金收入:r
1.产品出口收汇金额:150万元;r
2.产品出口可免抵退税额:150×13%=1
9.50(万元);r
3.现金收入合计金额为:150+1
9.50=16
9.50(万元)。r一般贸易现金支出:r
1.原材料进口付汇金额:100万元;r
2.原材料进口关税:100×4%=4(万元);r
3.原材料进口增值税:(100+4)×17%=1
7.68(万元);r
4.辅助材料购进货款:20万元;r
5.辅助材料购进支付增值税:20×17%=
3.40万元;r
6.产品出口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征退差):150×(17%-13%)=6(万元);r
7.现金支出合计金额为:100+4+1
7.68+20+
3.40+6=15
1.08(万元)。r现金收支丁字账(一般贸易)如表1所示。r现金收支净额:16
9.50-15
1.08=1
8.42(万元)。r进料加工现金收支分析r进料加工现金收入:r
1.产品出口收汇金额:150万元;r
2.产品出口可免抵退税额:(150-100)×13%=
6.50(万元);r
3.现金收入合计金额为:150+
6.50=15
6.50(万元)。r进料加工现金支出:r
1.原材料进口付汇金额100万元;r
2.辅助材料购进货款:20万元;r
3.辅助材料购进支付增值税:20×17%=
3.40万元;r
4.产品出口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征退差):50×(17%-13%)=2(万元);r
5.现金支出合计金额为:100+20+
3.40+2=12
5.40(万元)。r现金收支丁字账(进料加工)如表2所示。r现金收支净额:15
6.50-12
5.40=3
1.10(万元)。r两种运作方式下的现金收支情况分析r案例中的业务如果按一般贸易运作,现金收支净额为1
8.42万元;如果按进料加工运作,现金收支净额为3
1.10万元,二者净相差1
2.68万元,占了原材料进口付汇金额的1
2.68%。r现金收支丁字账(一般贸易与进料加工分解比较)如表3所示。r通过上述账表中对现金收支项目的分解、抵销,两种方式下现金收支净差额(税收成本差额)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r
1.进口关税:100×4%=
4.00(万元)。r一般贸易在原材料进口时需要缴纳关税;而进料加工在原材料进口时不需要缴纳关税。r
2.按原材料进口额计算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征退差)的2倍:100×(17%-13%)×2=
8.00(万元)。r一般贸易在原材料进口时需要缴纳增值税,按进口额4%(17%-13%)缴纳的部分在实际上不能作为进项抵扣,同时,按原材料进口额计算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征退差)需要作进项转出到营业成本;而进料加工在原材料进口时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也不需要按原材料进口额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征退差)作进项转出到营业成本。r
3.按关税计算缴纳的增值税:100×4%×17%=0.68(万元)。一般贸易在原材料进口时以关税为依据缴纳的增值税实际上不能作为进项抵扣;而在进料加工中不存在该因素影响。r结论r一般贸易与进料加工的税收成本差额只与原材料进口付汇额、国家规定该原材料的关税税率、国家规定该原材料的征退税率差相关,并且差额成本率(差额跟进口额比)等于征退税率差的2倍加上关税税率和关税税率与增值税税率的乘积,即等于“征退税率差×2+关税税率+关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出差期间的工伤认定时效是多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10w+浏览
工伤赔偿
房产差价换房,哪些房产不得进行差价换房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差价换房差价换房是指在换房中,房屋地段,房屋年限,房屋质量,房屋的大小,远近、高低(指楼房层次),朝向、环境(指交通、购物、学校、医院)等诸多因素对比所产生差异,而后用金钱做杠杆,让受益方对受损方加以经济补偿,起到互相平衡的作用,这种平衡的过程即“差价换房”。“差价换房”范围广泛,可以一间换三间,三间换两间,两间换独院,独院换别墅…当事人订立差价换房合同后10日内,按照下列规定向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差价换房审核手续: (一)交换承租权的公有住房在同一区﹑县的,向公有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交换承租权的公有住房不在同一区﹑县的,交换有差价的,向价格高的公有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交换无差价的,当事人可选择向其中一个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 (二)交换商品住房或者其他住房所有权的,向商品住房或者其他所有权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 (三)有偿转让的,向公有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 二、哪些房产不得进行差价换房 (一)整幢独用的花园住宅; (二)属部队﹑宗教团体所有或者在学校校园内的; (三)产权不明晰的; (四)在户籍冻结地区内的; (五)已列入本市危棚简屋改造或者住房成套改造计划的; (六)承租人拖欠租金尚未结清或者有违章搭建尚未处理的; (七)已进入行政处罚程序,或者因纠纷已进入诉讼﹑仲裁程序的; (八)需要用于落实私房政策的; (九)依法应当由出租人收回的。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593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什么是差价换房,哪些房产不得进行差价换房?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差价换房差价换房是指在换房中,房屋地段,房屋年限,房屋质量,房屋的大小,远近、高低(指楼房层次),朝向、环境(指交通、购物、学校、医院)等诸多因素对比所产生差异,而后用金钱做杠杆,让受益方对受损方加以经济补偿,起到互相平衡的作用,这种平衡的过程即“差价换房”。“差价换房”范围广泛,可以一间换三间,三间换两间,两间换独院,独院换别墅…当事人订立差价换房合同后10日内,按照下列规定向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差价换房审核手续:
(一)交换承租权的公有住房在同一区﹑县的,向公有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交换承租权的公有住房不在同一区﹑县的,交换有差价的,向价格高的公有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交换无差价的,当事人可选择向其中一个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
(二)交换商品住房或者其他住房所有权的,向商品住房或者其他所有权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
(三)有偿转让的,向公有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
二、哪些房产不得进行差价换房
(一)整幢独用的花园住宅;
(二)属部队﹑宗教团体所有或者在学校校园内的;
(三)产权不明晰的;
(四)在户籍冻结地区内的;
(五)已列入本市危棚简屋改造或者住房成套改造计划的;
(六)承租人拖欠租金尚未结清或者有违章搭建尚未处理的;
(七)已进入行政处罚程序,或者因纠纷已进入诉讼﹑仲裁程序的;
(八)需要用于落实私房政策的;
(九)依法应当由出租人收回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3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进行工伤鉴定算不算出差
不算是出差,但是在进行工伤鉴定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可以进行报销。职工在被认定为工伤以后,发现自己存在残疾或者是影响劳动能力的时候,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是由用人单位或者是职工自己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10w+浏览
工伤赔偿
进项税进项税抵扣认证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认证过程:
1、收到增值税进项税发票之后,检查抵扣联(
第一联)和发票联(
第二联)是否齐全,检查开票的内容和和每一联上时候盖上了财务章。
2、带上抵扣联去国税认证。
3、把抵扣联交给认证窗口,税务局工作人员会把抵扣联放入一个类似扫描仪的东西过一遍,然后还给你并且会打印出一式两联的增值税发票认证结果清单和认证结果通知书(清单和通知书是连在一起的两张纸),两联一共四张纸上都要自己盖上放在窗口的认证专用章。注意事项:
1、收到增值税发票不要折叠也不要撕掉带孔的边。
2、税务局认证时间一般为11日至月底最后一天,申报期不认证。(申报期不一定10号结束,以当月税务局公布的实际申报期为准)
3、必须在开票之日起180天内认证。
4、每天同一个企业只能认证一次,一次可以认证多张发票,但上午去一次,下午去一次就不行了。
5、认证后发票必须当月入账,发票对比信息两个月左右到达退税科。
6、认证回执有两张,一张报税时交税务局,一张企业备查。
7、收到增值税发票一定要尽早认证,如果有错误还有时间让开票单位重新开具,只需要作废错票,重新开具就可以了。而且,月末认证的人会很多,排队浪费时间。万一月底最后一天才去认证,发生错票,来不及重开,本月就不能及时入账,而且,开票单位再下月要开一张红票再开一张蓝票,比较麻烦和浪费。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出差期间摔伤算不算工伤?
出差期间摔伤一般都是算工伤的,只要在工作的时候而受到的伤一般可以认定为工伤;但在发生事故之后同样也需要进行工伤的认定,这样在赔偿的时候才可以结合认定书的结果来进行赔偿。
10w+浏览
工伤赔偿
被黑厂骗进厂里,工资待遇很差,提前一个月提交了辞职书单位不批也不给答复,敷衍员工一直推托,无奈自动离职后厂里找借口不发工资,怎么办?
[律师回复] 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的形式给用人单位邮寄一份辞职书,保留好快递详情单以及复印一份辞职书,辞职到期以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rn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n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rn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rn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rn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rnrn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rn  
三、相关法律依据:rn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n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n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rn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rn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rn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rn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rn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rn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n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n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rn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rn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rn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rn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rn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rn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n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n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rn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n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rn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rn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n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593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3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出差期间受伤算不算工伤
算工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工外出,其全部外出时间都认为是工作时间,其外出的地点以及沿途,也都认为是工作场所。
10w+浏览
工伤赔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认定 > 出差期间工伤认定如何进行?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