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区别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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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诉讼时效指对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的权利人,使其丧失在诉讼中的胜诉权的法律制度。除斥期间为法定的权利存续期间,因该期间经过而发生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区别如下:1、适用对象不同。2、构成要件不同。3、法律效力不同。4、期间起算点不同。5、期间是否可变不同。6、法院是否可依职权主动适用不同。
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区别是什么

一、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区别是什么

诉讼时效又称消灭时效,指对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的权利人,使其丧失在诉讼中的胜诉权的法律制度。除斥期间为法定的权利存续期间,因该期间经过而发生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二者的区别如下:

第一、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主要适用于形成权,也可适用于请求权,如中国产品质量法第45条第2款规定之10年期间。

第二、构成要件不同。诉讼时效须两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经过和权利继续不行使之事实状态;除斥期间只需一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经过。

第三、法律效力不同。诉讼时效并不使不行使权利本身消灭,而只是消灭附着于其上的胜诉权;而除斥期间则使权利本身消灭。

第四、期间起算点不同。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即权利人能行使权利之日起开始计算;而除斥期间自权利成立之时起算。另外需要说明的是,中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的20年期间,既非诉讼时效期间,又非除斥期间,而是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五、期间是否可变不同。诉讼时效期间是可变期间,可以中止、中断、延长;而除斥期间为不变期间,不能中止、中断、延长。

第六、法院是否可依职权主动适用不同。诉讼时效之经过必须经享有时效利益之人为主张之后法院才可适用之;除斥期间之是否经过,法院应依职权主动调查而适用之。

二、常用的几种除斥期间

6个月《合同法》第193条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对赠与的法定撤销权工程款优先受偿权[2]

1年《合同法》第55条;《民通意见》第73条第1款;《合同法》第192条;《合同法》第75条;《婚姻法》第11条对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变更权;对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变更权、撤销权;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保全撤销权;受胁迫一方的婚姻撤销权

5年《合同法》第104条领取提存物的权利

5年《合同法》第75条保全撤销权

现实生活中,其实比较常用的是诉讼时效,相信大部分人可能很少听说除斥期间。虽然在一些地方这二者存在相似之处,但实际的意义却不一样。要是超过了规定的诉讼时效,当事人就会丧失胜诉权。但要是超过了除斥期间的话,那往往就是本身的权利会消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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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的区别
1,诉讼时效又称消灭时效,针对的是“请求权” 除斥期间针对的是“形成权”。2 诉讼时效经过后,请求权依然存在。但是相应的对方取得“时效经过的抗辩权” 除斥期间经过后形成权消灭。3,诉讼时效期间是可变期间存在中断,中止,延长的情况,而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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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如何区分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问题解答如下,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如下:
诉讼时效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
除斥期间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
1,诉讼时效又称消灭时效,针对的是“请求权” 除斥期间针对的是“形成权”。
2, 诉讼时效经过后,请求权依然存在。但是相应的对方取得“时效经过的抗辩权”。 除斥期间经过后形成权消灭。
3,诉讼时效期间是可变期间存在中断,中止,延长的情况,而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
举个例子,甲欠乙钱:
甲乙在订立借款合同时,乙对合同存在某种重大误解,按合同法规定,存在重大误解的合同是可撤销合同,自知道或应该知道误解事项之日起一年内可行使撤销权。所以对乙来说,这个可行使的撤销权是1年,这个1年即是除斥期间,过了这个期间,就不能再行使撤销权。这个期间还不能中断中止延长。
还款期到后,3年内乙都未追索,则3年期满后,过诉讼时效,债权成为自然债权,法律不再保护。这个期间可以因法定事由中断中止延长。
所以,这个例子说明,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完全是两个概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
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一方请求撤销合同的,应适用合同法第五十五条关于一年除斥期间的规定。
对方当事人对撤销合同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不予支持。
合同被撤销,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合同被撤销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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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斥期间和诉讼期间的区别是什么
除斥期间和诉讼期间的区别在于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而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两者的适用范围不一样,诉讼时效没有什么特别的规定,除斥期间是需要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此外,除斥期间是固定不变的,而诉讼时效有中止,中断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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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的区别是什么?
诉讼时效是指在法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该诉讼中的胜诉权,而除斥期间是指在法定的权利存续期间,因不履行权利而导致权利消灭,两者之间所进行的对象和构成以及法律效力都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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