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土地使用权有期限多少年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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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国家土地使用权有期限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教、科、文、卫等带有福利性质的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娱、旅等盈利性项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其他综合类性质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国家土地使用权有期限多少年

国家土地使用权有期限多少年

1.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教、科、文、卫等带有福利性质的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娱、旅等盈利性项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5.其他综合类性质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土地性质的分类:

一般分五类: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各类用地出让的最高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商业用地是指规划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所规定该宗地块的用地性质是用于建设商业用房屋,出让后用地的使用年限为40年。

综合用地的概念是指不同用途的土地(如商业、工业、住宅等)所构成的土地。

五证两书: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上市销售必须持有“五证两书”。 “五证”是指:《预(销)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 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两书’是指:《房屋质量说明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到期怎么办

1、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 在一般情况下,政府应批准续期使用。按照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政府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外,对申请续期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得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根据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这就是说,国家在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同时,也无偿收回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

拥有土地使用权限是可以合法的支配土地,土地是由使用年限的,但是不同的土地由不同的使用年限。如果土地使用权丢失,那么可以带着相关的证件到土地局进行补办处理,土地使用权限到期,大家在没有到期之前就用改办理续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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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集体土地上的厂房征收赔偿项目
1、房屋拆迁费:要按厂房的标准给予补偿,标准各地不一,不能按农房的标准,如果没有房产证,至少也要争取参照厂房或是靠近厂房标准。
2、构附着着物补偿费:包括地坝、水池、植物、道路、堡坎等等,各类标准不一,但都是政策规定死了的,清点时不遗漏时就行。
3、设备折旧处理。厂房内不能搬迁的设备、设施,由你提供购入发票(收据),作折旧处理补偿。
4、搬迁费包括可以移动的设备、厂房内的其他设施搬迁费用,由你自己根据搬迁数量、距离做测算,双方商定。若提前搬迁还有奖励费用。
5、如果有合法手续,如果你租地合同未到期,完全可以通过与政府谈判,争取更大的补偿。因为作为厂房,搬迁必然影响生产从而造成损失,在补偿中也会相应加以考虑,但不是瞒天喊价,不然双方谈不拢。
二、集体土地上的厂房征收赔偿标准
1、由于厂房是在划拨土地上,所以拆迁时,是没有土地补偿金的,赔偿的范围有以下几项:房屋、建筑物补偿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
2、设备重置补偿,设备搬迁安装费用应当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机器设备分为两类:

1)可搬迁设备;

2)不可搬迁设备;可搬迁设备因拆迁而引起的损失又可分为实物损失费和功能损失费。实物损失费包括拆卸费用、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等。
3、拆迁费用补偿,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可给予适当补偿。对于停产停业损失应当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针对企业的经营性质、经营业务、经营状况、赢利情况进行个案评估,才能确保公平的实现,当然具体数额可由拆迁当事人协商确定。
4、设备搬迁安装费,对于可搬迁的设备,应当本着继续利用的原则,进行异地搬迁安装,继承投入使用。据此产生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是拆迁引起的必然损失,拆迁人应当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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