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种植土地使用期有限制吗?

最新修订 | 2024-08-24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国家种植土地使用期是有限制的。国家种植土地使用期限制是五十年。我国对于不同使用类型的土地使用年限的期限限制的规定是有所不同的,其中用作农作物种植的使用期限是五十年。
国家种植土地使用期有限制吗?

一、国家种植土地使用期有限制吗?

国家种植土地使用期是有限制的。土地使用年限分为体育类40 年、商业用途50 年、居宅用70 年。如果到期后, 现期没有这方面的文件规定。也许会再缴纳土地出让金就行。集 体土地使用权宅基地、自留地、公用企事业三种形式。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土地使用权包括对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二、土地使用类型有哪几种?

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

1、划拨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此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

(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

(2)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土地使用者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也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是无偿的,也就是说无须缴纳任何费用、支付任何经济上的代价。

2、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几个特征:

(1)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偿的。土地使用者取得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取得的土地经济效益,表现为一定年期内的地租,一般以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为表现形式。

(2)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出让年限为限。出让年限由出让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

(3)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实际享有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使用权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形式有三种,即协议出让招标出让和拍卖出让。

我国相关的制度中明确的规定了凡是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各项权利。用作不同用途的土地有着不同时长的使用年限,最短的是四十年,最长的是七十年。到期后如果不继续使用的国家有权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收回处理。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3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7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国家种植土地使用期有限制吗?
一键咨询
  • 162****35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0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8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3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4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8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3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1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7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8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7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8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7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7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2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在我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分几种
分为两类: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利”的侵犯。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哪几种
国有土地使用权分成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两种类型,绝大多数的情况下,民众或法人组织都只能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基本上都是国企事业单位,军队用地等,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的。
10w+浏览
征地拆迁
种植土地能搞养殖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对土地的用途管制不因自留地或者承包地等权属问题而有区别。占用耕地建养殖场是耕地总量减少的原因之一。根据《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20号)规定,畜禽养殖用地涉及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其规划布局和选址,应当坚持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主要办事程序:   (一)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无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其他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规模化养殖项目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二)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乡(镇)国土所要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涉及占用耕地的,要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则上不收取保证金或押金;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7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几种类型
国有土地使用权有两种类型,分别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具有鲜明的特征,因为只要是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基本上就不需要向国家交纳任何的费用。而且,划拨土地使用权也没有时间上的限制,其他大多数人都是通过出让方法获得的使用权。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限制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需要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改变为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途的,应当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变更后的土地用途,以变更时的土地市场价格补交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通过有偿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需具备以下条件:
①全部缴纳了土地有偿使用费并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②按照有偿使用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规定比例;属于成片开发的,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依法报有批准权的人民审批。
经批准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经有批准权的人民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和作其他处理。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87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强制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强制规定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的相关规定
一、土地使用年限规定
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教、科、文、卫等带有福利性质的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娱、旅等盈利性项目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5、其他综合类性质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呢?
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是居住,按照法律规定自动续期。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不是居住,就要看当初土地转让合同是怎样约定的,有三种可能:
1.可以续期,需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不可续期,土地使用权收回,对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予以补偿;
3.不可续期,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按法定期限申请续期,以及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未批准其续期申请,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1)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国家是国有土地的所有者,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相对的财产权,它只是以通过出让的方式,在一定年期内由国家让渡于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在支付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在该年期内使用土地的权利,即取得了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当出让年期届满,土地使用者就不在拥有该土地使用权。因此,国家收回其土地使用权应当是无偿的,不应附加任何条件。
(2)国家在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同时,无偿取得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因此,无论是商业用房的40年使用年限(少数50年)或者民用住宅房使用年限70年,都只是针对该建筑相对的土地使用权。40年或者70年后,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但是不影响房屋的所有权,简而言之,房屋在所有权不发生变动的情况下,是一直归所有人名下的。
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强制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强制规定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的相关规定
一、土地使用年限规定
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教、科、文、卫等带有福利性质的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娱、旅等盈利性项目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5、其他综合类性质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呢?
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是居住,按照法律规定自动续期。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不是居住,就要看当初土地转让合同是怎样约定的,有三种可能:
1.可以续期,需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不可续期,土地使用权收回,对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予以补偿;
3.不可续期,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按法定期限申请续期,以及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未批准其续期申请,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1)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国家是国有土地的所有者,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相对的财产权,它只是以通过出让的方式,在一定年期内由国家让渡于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在支付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在该年期内使用土地的权利,即取得了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当出让年期届满,土地使用者就不在拥有该土地使用权。因此,国家收回其土地使用权应当是无偿的,不应附加任何条件。
(2)国家在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同时,无偿取得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因此,无论是商业用房的40年使用年限(少数50年)或者民用住宅房使用年限70年,都只是针对该建筑相对的土地使用权。40年或者70年后,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但是不影响房屋的所有权,简而言之,房屋在所有权不发生变动的情况下,是一直归所有人名下的。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分哪几种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分为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在中国土地所有权是归集体和国家所有的,任何自然人和组织都只有土地的使用权。并且使用任何的土地,都是要根据土地的面积以及类型缴纳土地使用税。
10w+浏览
征地拆迁
物权法对使用的采光权有哪几种限制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我国现行法律中对于采光权的规定主要有:
1、《物权法》第八89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2、《民法通则》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上述条文明确了采光权的法律地位,但其运用到实践中的可操作性不强,对于以何种标准判断采光权被侵犯、是否该予以赔偿、赔偿范围及标准是什么均没有提供可参照的标准。目前,判断采光权被侵犯可参照的标准主要是《国家标准城市居民住宅区规划涉及规范》第五章中规定“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确立”,“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一定的规定,对于特定情况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
(2)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
(3)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从相邻关系角度考虑,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建筑物的所有人或利用人之间必须负有一定的容忍义务。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687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7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我国种植大烟苗种多少判刑
只要非法种植大烟就是违法的,不论数额多少,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若是依旧不知道我国种植大烟苗种多少判刑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农村种植土地能建房子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对土地的用途管制不因自留地或者承包地等权属问题而有区别。占用耕地建养殖场是耕地总量减少的原因之一。根据《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20号)规定,畜禽养殖用地涉及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其规划布局和选址,应当坚持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主要办事程序:   (一)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无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其他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规模化养殖项目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二)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乡(镇)国土所要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涉及占用耕地的,要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则上不收取保证金或押金;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87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承包 > 国家种植土地使用期有限制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