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岩律师,毕业于河北工业大学,自2023年起于河北瀛上嘉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1308202310630754,服务于河北承德地区。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其中成功办理刑事辩护、工伤赔偿、劳动纠纷相关案件150余件。
在刑事辩护领域,李岩律师表现出色。他在办理诈骗刑事案件时,精准挖掘当事人自首情节并获法庭认定,结合细致质证和充分辩论,大幅核减公诉机关指控的诈骗金额,为当事人争取到减轻二年刑期的良好辩护效果。
在工伤赔偿领域,李岩律师同样成绩斐然。他办理多名农民工、大车司机工伤赔偿系列案件时,针对该类群体劳动关系隐蔽、用工不规范、工伤认定期限易超期的痛点,先聚焦劳动关系确认,梳理用工证据、工作痕迹、薪资流水等核心材料,通过仲裁与举证质证锁定合法劳动关系。同时,第一时间梳理时效节点,依法提出时效中止、中断主张,规避超期维权风险,推动工伤认定程序落地。还结合案件实际制定分层式索赔法律策略,最终为全体当事人足额争取到应得工伤赔偿。
在劳动纠纷领域,李岩律师代理多起劳动者劳动争议维权案件,聚焦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核心诉求。精准梳理劳动关系存续、薪资发放、解除用工关系等关键证据,严格依据劳动法律法规,明确各项赔偿的计算标准与法律依据,针对用工单位抗辩点逐一击破,成功为劳动者追回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及二倍工资差额。
下面通过两个典型案例,更直观地了解李岩律师的办案能力。
案例一为确认劳动关系纠纷。在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中,李岩律师代理被上诉人颜XX。起因是X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承德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劳务分包关系,颜XX通过承德XX公司雇佣人员至案涉工地施工,后在工作中受伤。XX公司认为与颜XX不存在劳动关系,一审判决确认颜XX与XX公司自2024年X月2X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XX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其上诉理由包括一审认定事实错误,如认为XX公司与承德XX公司系劳务分包关系,颜XX不受XX公司管理,XX公司代付工资和医疗费是人道主义行为等;还认为一审适用法律错误,将举证责任分配给XX公司,且即便颜XX与XX公司有关系也应是劳务关系。
李岩律师在办案中,紧紧围绕劳动关系的认定要件,结合颜XX在XX公司承包项目中工作,受XX公司员工管理,工资由XX公司发放,受伤后医疗费也由XX公司垫付等事实进行辩论。最终,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确认颜XX与XX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案例二是伤残九级的工伤待遇问题仲裁案。申请人张XX受聘于滦平XX矿业有限公司,工作中受伤被鉴定为伤残九级、停工留薪期X个月。张XX请求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公司同意解除劳动关系,但认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计算不准确,停工留薪期工资已支付。
李岩律师为申请人提供了认定工伤决定书、初次鉴定结论书、考勤表、银行交易明细清单等证据。在庭审辩论中,针对公司称已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的观点,李岩律师指出停工留薪期是法定的,张XX受伤后返回公司工作是提供额外劳动,公司发放的工资与停工留薪期工资性质不同。最终,仲裁委裁决自2025年11月12日起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9205.5元。
这两个案例中,李岩律师展现了独特的价值。在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中,他精准把握劳动关系认定的法律规定,通过梳理证据和事实,有力反驳了上诉人的观点,成功维护了被上诉人的权益。在工伤待遇仲裁案中,他对证据的组织和运用十分精准,针对公司的抗辩理由,从法律规定和事实层面进行有效回应,为申请人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
从司法实践来看,这两类案件具有重要意义。在劳动关系确认方面,对于规范建筑工程领域的用工关系,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有着重要作用,明确了用人单位在实际管理和支付报酬等情况下应承担的责任。在工伤待遇纠纷中,体现了对劳动者工伤权益的保护,以及对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和合理支付工伤待遇的要求。
从数据到案例,不难看出李岩律师在刑事辩护、工伤赔偿、劳动纠纷领域的系统优势。他高效、精细、策略灵活,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精准的法律服务,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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