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施工维修期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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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房屋施工维修期的相关规定是: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房屋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装修工程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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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施工维修期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房屋施工维修期的相关规定是: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房屋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装修工程为2年。

二、什么是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于2000年6月26日经建设部第24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为保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房屋建筑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订本办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包括装修工程)的质量保修,适用本办法。

三、质量维修书的范文

发包人(全称):____

承包人(全称):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 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____ 。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年;

3.装修工程为____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_________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_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曰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曰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房屋施工的维修期的相关内容在法律中有着非常精确的规定。一般来说房屋施工的最短的保修期应为两年,在两年期间如果由于非本人原因造成的房屋质量本身的问题房屋施工单位是有义务为公民提供维修的。如果超过了维修期施工单位也是可以向房屋所有者提供维修服务的,但是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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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修缮责任房屋修缮责任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间对房屋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的维修责任由哪一方承担的问题。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由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因此出租人有对房屋及其设备及时、认真地检查和修缮,以保证房屋居住和使用的安全的义务。但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从角度认为,应将”承租人过错”进行列举,明确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房屋修缮责任条款中,以减少不必要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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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维修工程内容及要求
1、 乙方接到甲方或小区物业公司的维修联系单后,在条件容许的情况下,1天之内组织人员或设备进行维修,维修完毕邀请甲方和物业公司共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用于结算。
2、对已入住的客户维修,要求维修完毕后客户签字认定。
3、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4、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二、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按相关规定对已维修工程进行保修,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已维修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按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并约定已维修工程(同一位置)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装修工程为2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7、其它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由甲方工程师共同配合乙方施工,行使合同约定的职权,向乙方发出指令及其签证,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2、 现场确定施工范围核实工程量。
3、 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评定质量标准。
4、 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
5、 负责各部门的关系协调。
(二)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提供相关的施工方案。
2、 按建筑规范进行施工管理,严格按已定方案及施工操作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 抓好安全生产,严防事故发生,因安全事故或责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由乙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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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维修计价及费用支付
维修按每处单独计价,费用由甲方会同物业参考市场行情进行共同定价,每月汇总后进行结算,预留5%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一个月复查合格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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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务必严格履行合同的所有条款,不得违约,否则,
另一方有权利追求其违约责任,并处以工程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赔偿。
下列情况为违约:
1、 不按规定的方案和质量标准施工,造成质量低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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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本项工程全面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款帐目后自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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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乙方接到甲方或小区物业公司的维修联系单后,在条件容许的情况下,1天之内组织人员或设备进行维修,维修完毕邀请甲方和物业公司共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用于结算。
2、对已入住的客户维修,要求维修完毕后客户签字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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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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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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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由甲方工程师共同配合乙方施工,行使合同约定的职权,向乙方发出指令及其签证,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2、 现场确定施工范围核实工程量。
3、 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评定质量标准。
4、 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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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提供相关的施工方案。
2、 按建筑规范进行施工管理,严格按已定方案及施工操作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 抓好安全生产,严防事故发生,因安全事故或责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由乙方负责。
4每日完工后必须保证环境整洁、干净。
四、维修计价及费用支付
维修按每处单独计价,费用由甲方会同物业参考市场行情进行共同定价,每月汇总后进行结算,预留5%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一个月复查合格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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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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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情况为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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