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的房子自行装修租赁合同不续签有补偿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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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租客是否能拿回属于他自己当初的那份装修房屋的补偿是取决于当初房东和租客所签下的那一份租房合同,那一份租房合同对租客和房东来说都具有等同的法律约束力。若租房合同中没有牵涉到相关内容,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若双方协商达不成统一,那租客可以拿走房屋中可拆卸的物品。
租的房子自行装修租赁合同不续签有补偿吗

许多朋友在租房的时候相中一间价格不错的房子但房子本身有缺漏的地方,所以不惜自行花费重金去装修出租房,但房屋的租赁合同到期后房东却不肯续租。这样子花费了重金装修的租客能拿回属于自己的那一份装修房屋的补偿吗?

在这个例子里涉及到了“租赁合同不续签有补偿吗?”这一个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租客是否能拿回属于他自己当初的那份装修房屋的补偿是取决于当初房东和租客所签下的那一份租房合同,那一份租房合同对租客和房东来说都具有等同的法律约束力。

若租房合同中没有牵涉到相关内容,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若双方协商达不成统一,那租客可以拿走房屋中可拆卸的物品,剩下的不可拆卸的物品将属于房东。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房屋承租人(租客)经房屋出租人(房东)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修改或者增添其他物品。出租人没有答应承租人要求,承租人私自对房子里的物品进行修改或增添的,承租人有义务赔偿出租人因此而造成的各种损失,或者将房子恢复原状。在这里,租客若自行对房屋进行装修并没有得到房东的同意。房东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让租客拿回房子装修过的东西,不是的话就依就法律让租客来赔偿损失,租客将会得不到相对应的补偿反而会被要去赔偿损失。

若在租客和房东所签下的合同中有明确规定:装修是一种必需,而且装修的时候房东没有阻拦,且在合同期内没有提出异议,这样子就可以视为房东对租客的装修行为是同意的。

如果租客符合上述一条的条件加上另外一条的条件:房屋在装修完过后增值了,房屋装修的物品在租赁关系结束后还存在。这样子房东若取得了房屋装修物品的所有权就可以赔偿租客相应的补偿,但补偿不应超过房屋增值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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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朋友他房子正在装修,可是发现施工人员把房子装修错了,他想知道对于租赁合同装修损失诉讼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释》第十一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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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上述规定中,涵盖了如下方面的内容:第一,明确了装饰装修损失的负担原则。合同解除,承租人装饰装修费用尚未摊销完毕。承租人不能利用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价值,是由合同解除导致的,该价值作为合同解除的损失,由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负担。双方违约的,根据各自过错分担。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按照公平原则分担。依照物权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出租房屋被国家征收或者被拆迁时,政府部门或者拆迁人要对被征收或者被拆迁的房屋进行补偿。依照相关行政规范,补偿事项一般包括房屋的装饰装修损失。租赁房屋在返还出租人之前,装饰装修物归承租人所有,补偿款作为装饰装修物的代位物,依照物权归属原则,归承租人所有。此时,虽然合同解除具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却不能适用公平原则解决装饰装修损失的补偿问题,装饰装修的补偿按照物的归属,在拆迁补偿款中处理。《解释》第十一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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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几个朋友成立了装修队,这段时间我们想租赁一批装修设备开工的,问一下装修设备租赁合同一般都怎么写呢?
[律师回复] 你好,根据多年的实践经验,可以提供一份装修设备租赁合同以供参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设备租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待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
  第二条 租赁期限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如需要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十五日内,重新签订合同或办理续租手续,否则出租方有权将设备另行安排。
  第三条 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和施工地点
  
3.1 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 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4.1 租赁方式:本设备的租赁由出租方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
  
4.2 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合同附件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机械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设备的所有权。
  
4.3 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第五条 租赁价格计费时间及租费的签认
  
5.1 租赁价格:本设备按每月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收取租赁费,以后使用时间,按三十个日历天数计算壹个月租费,最后使用时间,不足整月部分按每日历天_________元收取租赁费。
  
5.2 租赁计费起止时间
  
5.
2.1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本次设备租赁的计费开始时间,如果设备到达工地后承租方仍不开工,租赁时间照常计算
  
5.
2.2 在机械租赁期间,因承租方原因或自然原因造成的机械停工,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承租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租费而停机,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机械租赁计费时间。
  
5.
2.3 机械退租时,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发出书面通知,出租方接到书面通知并认可的退租日期为本次的计费结束时间。
  
5.3 运转时间及租费有签认:机械到达工地之日属出租方原因若不能发电施工不作计费,承租方必须办理到达日期的签收手续。租赁计费时间开始后,双方每月签认一次机械租赁费。最后一次为退租之日。
  
5.4 机械的进退场费:机械的进出场运输由出租方负责办理,承租方协助装卸车。机械的进出场费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第六条 付款方式
  
6.1 设备发运之前,承租方须先预付给出租方一个月的租费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整)及设备返程运费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共计__________.
  
6.2 以后按每月预付一次租费,每次要在上次预付租金所能租用机械到期前五日预付下一个月租费。
  第七条 双方义务和责任
  
7.1 出租方的义务和责任
  
7.
1.1 密切配合承租方的施工生产,满足承租方施工要求。服从承租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排,但有权拒绝承租方的违章指挥。
  
7.
1.2 负责配备设备操作,维护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机械技术状态完好。如因故障造成单次连续停机超过三天以上,则超过的天数不收台班费。
  
7.
1.3 负责操作人员的工资及设备维修配件
  
7.
1.4 与承租方共同办理机械设备的租费签认工作。
  
7.2 承租方的义务和责任
  
7.
2.1 负责工作期间租赁机械和操作司机的安全,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机械化和人员的损伤,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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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免费提供出租方操作司机的食宿。承担司机加班费及施工补助。
  
7.
2.3 负责租赁设备的进场签认及每月租费的签认工作,负责租费的及时支付。
  
7.
2.4 负责租赁期间设备保护及看守,确保发电机安全。
  
7.
2.5 提供合格的燃油及润滑油。因燃油不合格,司机有权不加油,造成的停机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7.
2.6 租赁期间,如出租方购买零配件及材料,承租方应提供交通方便,所需资金在承租方挂支,在租费中抵扣。
  
7.
2.7 负责租赁机械进出场运费,负责运输安全,承担运输费用及保险费。
  第八条 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8.1 承租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承租方责任租赁机械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内)和灭失的风险。由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造成损失时双方根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8.2 在租赁机械发生毁损和灭失时,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8.
2.1 将租赁机械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8.
2.2 更换与租赁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8.
2.3 当租赁机械毁损功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承租方应按合同附件之规定的损失赔偿金额,赔偿出租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承租方延迟支付设备进场费或者延迟预付机械租费时,出租方设备将延迟进场功停机。
  
9.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
  
9.3 承租方如不按期支付租费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出租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9.
3.1 要求承租方及时付清租费和其他费用,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出租方的损失。
  
9.
3.
2. 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设备,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出租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 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租赁合同附件,租赁机械发运及到达签认收据,双方签认的机械租赁费。及双方通过协商做出的补充规定。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
  出租方(盖章)_______   承租方(盖章)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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