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我国签订销售合同有什么原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3、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是指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不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其他组织;不论其所有制性质和经济实力;不论其有无上下级关系,他们在合同中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实施不公平竞争和不平等交换;不得利用公共权利搞非法垄断,签订“霸王合同”;不得利用自己的经济实力强迫他人接受不平等条款。
(2)自愿原则:
是指当事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自愿决定是否签订合同,与谁签合同,签订什么样的合同;自愿协商确定合同的内容,协商补充变更合同的内容;自愿协商解除合同;自愿协商确定违约责任,选择争议解决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当事人的合同行为。
(3)公平原则:
是指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无论是签订合同还是变更合同,都要公平合理地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除少数无偿合同外,当事人一方不能只享有权利不承担义务。
(4)诚实信用原则:
是指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隐瞒真实情况,用欺诈手段骗订合同;不得擅自撕毁合同,要忠实地履行合同的义务;不得搞合同欺诈。
(5)守法原则:
是指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销售合同利用
1、总成本管理的另一部分内容涉及到销售合同。许多小中型企业无意为他们的客户提供那些导致收入损失和成本增加的无利润中断期。您可以使用合理编写的销售合同,来消除那些中断问题。
2、通常情况下,定价是线形的:你购买的越多,你支付的就越少,反之亦然。然而,固定价格可以极大地改变上述定理,并影响你的底线。例如,如果您的客户在一个价格上通常订购1000个零件,但他现选择购买500个零件,那么你就失去了潜在的收入。更糟糕的是,如果在客户订单减少的同时商品价格上升了,由于固定价格合同该客户能继续拿到折扣价,那么就进一步削减了你的利润。
3、现我们说,在供应或需求上有显着的转变。如果供应短缺导致销售商品的成本增加,但销售合同禁止将此增加的成本转给你的客户,那么你的营业收入就下降了。另外,假设有一个需求的转变,零售商有机会提高最终用户支付的市场价格。如果你的销售合同不容许你在批发价格上做相应的调整,那么你就眼睁睁让收入溜走了。
4、这些情况实际上给你的客户提供一个公开调用的机会,使他们和你的竞争对手把握你不能应对的不断变化的市场情况。消除公开调用的方法之一是你的销售合同中加入这样的内容:允许根据订货数量或剧烈波动的供给和需求曲线来浮动价格。另一种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和最大化收益的方法是,与你的客户谈判成本份额或收入份额的一些形式。这将允许你转移部分费用,或者得到高于一定临界值的收入百分比。
在我国签订销售合同的原则主要包括五大点: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守法原则。合同主要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签订协议的合同约定内容的约束,在我国依法成立的合同,是要受法律保护的。针对销售合同的利用,我们一般是分为四大类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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